历史月刊2007/07/10 第15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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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10 第15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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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月專輯 --都鐸和斯圖亞特王朝前期英國流民的狀況 (三)
□ 縱橫時空 --由屈原到鄭成功:臺灣端午古典詩的主題演變 (上)
--胡適為何主張「不用典」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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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專輯
■ 都鐸和斯圖亞特王朝前期英國流民的狀況 (三)
【文/尹虹】
流民的成分及職業
一、 流民成分概述
流民的成分和其他階層比較起來更為複雜。其中有一些是由於自身懶惰,不願意勞動的無賴漢,這部分流民歷朝歷代都有,他們不是十六世紀英國流民的主要成分。十六世紀英國流民的主要成分是農民,是那些失去生產資料無依托的農民,用現代學者倍爾的話來說就是「無主之人」。也有些是失業的手藝人,曾經經營小手工業的破產工匠。面對經濟大潮的衝擊,階級關係的變化,思想觀念的轉變,社會地位的下降,多數人不知所措,忍飢挨餓,靠極微薄的收入和救濟維生。在封建社會,土地是財富的象徵、生存的手段,在人們的觀念中,土地才是財產,農業才是正業。失去土地就等於失去主要的生活來源,離開土地就成為流民。
事實上流民中多數人並非一生流浪,他們曾經勞動過或在受雇。只是職業不穩定,收入微薄,居無定處,間或流浪、乞食或者盜竊、搶劫,以致被捕,受到法律懲處。流民的職業種類很多,性質上差別很大,治安法官對流民的審問記錄是了解流民職業的最有用的檔案資料。
資料反映多數流民曾有工作。沃里克:1580~1587年,130人中有77人(59%)有工作;切斯特郡:1601~1630年,262人中有144人(55%)有工作;萊丁:1623~1641年,180人中有114人(63%)有工作。他們的職業重自稱的紳士到捕鼠人和拾破爛者,千差萬別,總體上流民從事的職業1/3是生產食品、皮革製品、服裝、金屬器皿、採礦和建築;至少有1/4是僕人、學徒、雇工、季節工;1/5是小商小販、工匠、修補匠和藝人;1/10是前士兵、水手。其他還有少量醫務人員、學生、牧師和紳士。初看好像流民中沒有從事農業勞動。實際上許多僕人和勞工是從事農業勞動的,只是沒有明確紀錄而已。
從沃里克被捕流民的情況來看,有近一半的人稱他們的職業和到處流浪有關。多數人是外出找工作,還有販賣商品或追債的;有外出旅遊,包括看親戚、看病、到法庭提供證據等;也有的人從事非法活動,其中主要是偷竊;此外,還有一些是無許可證的乞丐和騙子;有個別人自稱其流浪漫無目的。當然,有偷竊嫌疑的人比承認的人多。地方官嚴格盤查,為了考察他們的口供是否屬實,有時甚至還會和住在幾里外的主人或證人聯繫。謊言一旦被戳穿,嚴厲的刑罰便等待著他們。很多人最初的動機都很單純,但生活的艱辛與不幸使他們被迫犯罪。因為當時經濟的發展水平不可能吸納全部剩餘勞動力,農業改革──圈地和土地合併,使原來的農民失去賴以維生的土地。1516年托馬斯?莫爾在《烏托邦》中指出,人們成為流民和小偷並非個人的主觀選擇,而是社會和經濟變革使然,但他的觀點在當時和以後的幾代人中並未引起足夠的重視。
十六世紀初官方認為行乞是個人主觀行為。諾里奇當局抱怨說行乞是他們的主要工作,而他們所從事的職業也只不過是他們的不光彩的職業的一個幌子而已。當時人把小商販等行當視為非法,人們對某些職業心存偏見。傳統的職業觀認為只有那些固定在土地上務農的才是正業。當時第二產業剛剛興起,從業人員相對較少,從事固定的家庭手工業的人才是正道。對第三產業中的一些行業,特別是流動性較強的行業許多人還不能接受,而且明顯持歧視態度。更重要的是英國的法令把小商販、補鍋匠、藝人、籬笆工等職業視為非法,認為這些人從事不誠實的勞動,另外這些職業流動性大,具有許多流民的特徵,而且這些人中也確有不軌行為和順手牽羊者,對社會的影響很壞。因此,從事這些職業的人皆為流民。另一方面有些人借用這些職業流動性的特點進行偷竊活動,危及社會穩定,成為政府禁止的對象實屬必然。
十七世紀初流民中從事傳統職業(如毛紡)的人數減少,而僕人、學徒、流動商販、其他手工業者的人數上升,部門間沒有大的變化。流民在流浪的過程中經常變換職業。1581年,一個叫亨利?卡恩的人在沃里克被捕,他原是士兵,剛剛退役,此前曾在白金漢郡做過僕人,被捕時是小商販。
二、 流民的職業
流民職業中最明顯的特點是不穩定,流動性大,報酬低,待遇差。面對人口增長、物價上漲、工資下降、土地被剝奪、主僕關係不穩定、失業等壓力,貧民很容易完全失去生計成為流民。流民一般從事以下幾種職業:
1. 小商販和修補匠
小商販、修補匠是些流動性的行業,被國家明令禁止。愛德華六世的法令要求對小販實行許可證制度,1572年和1597年的法令中稱其為非法職業。除了小販經營項目廣,活動範圍大,流動性強以外,統治當局不喜歡流動商販還有另外三個原因:一個是因為他們破壞了地方經濟的壟斷地位。最初,他們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站著出售商品,後來隨意流動兜售,他們靈活的經營方式衝擊了原有的經濟模式,破壞了本地的經濟效益,損害了一些人的經濟利益。另一個是流動的商販表現出的職業團結讓當局感到不安。在一個相對封閉的社會裡,小販們成群結隊定期出現,將其他地區的消息帶到他們所經過的地方,傳播著外界的信息,在當地居民中引起騷動,破壞了往日寧靜的生活。這無疑對當地政府構成一種威脅。另外,小販在歷史上的名聲本來就不好,在當時英文「小商販」一詞本身就含有貶義。這些都使他們成為政府明令禁止的對象。修補匠在人數上不如小販眾多,而且他們更貧窮,名聲更差,人們常把他們和偷竊行為聯繫在一起。他們主要從事修補廚房用具的活,兼幹雜務,當時英文中「修補的」或「修補地」一詞,就有幹活隨便的意思。
官方特別關注的還有書販和書商。賣書的小販也被視為流民,因為政府想規範出版物和印刷品。1538年,英國確立出版許可證制度,1556年,成立出版商公司,聯合行使出版檢查和頒發許可證的代理權。這種制度一直實行到1695年,主要目的是檢查煽動性的異教出版物。1570年,寫煽動性的出版物的作者要被判死刑。1637年,星室法庭規定學徒不滿7年的印刷工、店員或裝訂工不得賣書。由此可見,官方加強對圖書出版市場的管理,視書商為危險分子,其主要原因是因為宣傳品可以傳播各種謠言或宗教異端思想,是謠言和異端思想的煽動者和載體,它威脅到政權的穩定。賣書的小販本身就四處遊蕩兜售書籍、印刷品及各類出版物,更容易傳播異端邪說,所以自然他們被政府視為非法人物而受到限制。
2. 流浪的藝人
1572年,法令把包括幕間劇、樂師(不受貴族保護的)、劍師、養熊人、魔術師等在內的所有演員均視為流民。1597年重申了該法令。1648年議會宣布所有演員都是流民,據此除有貴族保護或有特許狀者外,所有演藝人員均被禁止演出。樂師(豎琴師、吹笛手和提琴手)、民謠歌手、幕間劇演員被視為不道德的人,因為他們傳播不道德的思想,腐蝕青少年,敗壞風氣,有傷教化,散布邪說,褻瀆神靈,聚眾鬧事,危害國家。政府要充分占領這個宣傳舞台,盡可能地阻塞異端傳播的渠道。1543年和1551年確立了許可證和保護人制度。另外,瘟疫流行時劇場是傳播疾病的場所,保護公眾健康成為禁止演出的最有利的藉口,當然應遭關閉。
其實,並非所有演員都是流民,也並非所有演出均遭禁止。貴族保護、皇家許可、建立的演藝公司都是逃避迫害的有效途徑。被捕的往往是那些貧窮的藝人。他們生活極為艱難,從早到晚吹拉彈奏,有時直至午夜,第二天為了一個便士,往往天沒亮又出發為人演奏。
除了國家對演員的控制外,吟遊詩人也面臨社會風氣的變化和文化發展的挑戰。中世紀晚期,上流社會開始偏好清新高雅的抒情曲,不再欣賞吟遊詩人熟稔的史詩及通俗歌曲。同時隨著文化的發展,讀書興起,印刷品增多,吸引了部分觀眾,給吟遊詩人帶來不小的衝擊,他們原來就不是富裕階層,現在的生活更加艱難。民謠歌手和吟遊詩人一樣貧窮,靠四處流浪表演為生。由於他們在全國各處流浪表演,傳播消息,散布一些見聞,而被視為不誠實、不道德和蠱惑人心之徒。從1570年起,民謠一詞開始具有貶義。賣民謠和演唱者均被視為犯罪,因為演出被視為是掩蓋偷竊和不法行為的障幕。
魔術表演被認為是一種「欺騙」的技藝。他們主要通過嫻熟的技法,靈活的手指,敏捷的動作,演繹著人生。這些藝人多數生活在貧困邊緣,四處流浪,賣藝為生。當時人斯克特最先對魔術技法進行揭密。其中有「藏球」、「換錢」、「洗紙牌」等,後來又發展到更精巧玄妙的技法,如「把刀從嘴裡吞下去,其他地方取出來」,「把鼻子割開,不留任何傷痕就像完全痊癒」,「把人頭切下來置於一個盤中,還能再接上」等。有些魔術包含極大危險,死於舞台者亦有之。由於《魔術揭密》出版後,人們對魔術的神秘性不再懷有任何好奇,反而認為魔術表演是「騙人」的把戲,因而他們也被列為流民之列,任何此類表演均被視為違反流民法,被捕者亦大有人在。~未完,詳見《歷史月刊233期》~
.都鐸和斯圖亞特王朝前期英國流民的狀況 (一)
.都鐸和斯圖亞特王朝前期英國流民的狀況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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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橫時空
■ 由屈原到鄭成功:臺灣端午古典詩的主題演變 (上)
【文/廖藤葉(作者為臺中技術學院應用中文系副教授)】
臺灣對於端午紀念的人物,向來認為是屈原,因此於端午時期,閱讀屈原作品,以此發抒個人情懷,自清領以來便是如此。日治之後,尤其1949年兩岸分治,臺灣的端午節加祀鄭成功,與屈原相提並論,國仇滅匪成為端午節節慶采風外的唯一主題。加上政府以「詩人節」名義,定題舉行全國聯吟寫作的慶祝形式,使端午詩在數量上超越昔人甚多……
屈原故實和各地祭水儀式聯繫後,喧賓奪主的成為端午節的源起,反而忘了較為原始自然的祭儀。然而各地的端午節慶,因活躍的歷史人物有別,紀念的人物亦隨之不同,如浙江會稽一帶紀念曹娥,山西一帶紀念介之推。拜網站便利之賜,查到大陸某些地區紀念秋瑾。秋瑾死於6月5日,納入端午節紀念人物無疑是相當晚近的事。大凡值得尊敬人物,或因政治因素,都可能乘著民俗祭儀的翅膀,更為人所熟知。...~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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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適為何主張「不用典」 (上)
【文/鄭文炫】
胡適提出以白話代替文言的主張,自有其超凡獨到的中國文學史觀。
前一陣子,教育部杜部長說他「是胡適的信徒,《胡適文存》中的八不主義,其中一個就是不用典、不用成語」。所以他反對使用成語及典故,並認為「成語這個東西會讓人思想懶惰、頭腦昏鈍、一知半解」。看了新聞不禁失笑,未知杜部長曉得否?「一知半解」就是成語,台灣出版的繁體版《中華成語辭海》在「一知半解」條下就舉證了四則古例。
從〈文學改良芻議〉談起
至於說《胡適文存》中的八不主義主張不用典、不用成語,前者顯然扭曲了胡適的原意,後者則根本是誣陷,凡讀過那篇〈文學改良芻議〉的人自然明白,毋庸嘵嘵爭辯。因杜部長的一番話而跳腳的國文老師,其反批的論述卻透露出他們對於胡適那篇劃時代的文章,似乎未拜讀過。看來,這位生前平易近人,交友遍天下的啟蒙大師,身後寂寥,除了余英時之流的史學家對他還有興趣以外,再無知音。...~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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