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正廉洁是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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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正廉洁是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                            作者:关玉国 更新时间:2009-11-11 21:02:18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领导干部清正廉洁,是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执政能力,推动科学发展的时代所需,是树立和坚持正确权力观的生动体现,是为官做人的第一底线,是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提出加强和加强党的建设向全党提出的战略要求。
                                            
                          1、清正廉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重廉、崇廉、促廉的良好传统,清正廉洁不仅被视为“国之四维”,而且被视为“仕者之德”。纵观我国几千年的历史,凡是吏治比较严明、官风比较清正的朝代,必然繁荣昌盛;凡是吏治混乱腐败、官风腐化堕落的朝代,必然衰败不堪,甚至走向灭亡。历代君主都把“吏治清明”看做是太平盛世的重要特征,史称西汉“中兴之主”的汉宣帝认为“吏不廉平,则治道衰”,并下诏全国要求百官廉洁公平、勤于政事;清朝雍正皇帝强调官吏的操守是治国的根本,“吏治不清,民何由安”,下决心整顿吏治,严惩贪官,由此才有了继往开来的“康乾盛世”。无数能臣干吏都把清正廉洁奉为自己的从政为官之道,宋代名臣包拯曾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表明了自己为官的立场;明代《官箴》中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被无数封建官员奉为自己的座右铭。在封建社会的“人治”条件下,老百姓把为民请命、伸张正义的好官、清官尊称为“青天”,千百年来顶礼膜拜、广为传颂。东汉太守杨震以“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为由拒收一个他曾经提拔过的人送来的十两黄金;明代清官海瑞宁可十年不升官,也不向上司送一文钱,宁可放弃大好前程,也要把贪官拉下马,被老百姓尊称为“海青天”……这些清正廉洁的故事,非常值得我们每位党员领导干部深思。                           2、清正廉洁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                          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党一刻也没有放松过对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要求。早在井冈山时期,就制定了《井冈山反腐败训令》,高度重视革命队伍的反腐倡廉建设;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我们党又开展了多次整风运动,以此来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洁;在中国革命胜利前夕,毛泽东同志就在七届二中全会上向全党发出了“两个务必”的号召。建国后,为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需要,在党内设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在政府内设立了行政监察机构,还先后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惩戒违法失职公务员暂行条例》等一系列法规,从而使反腐败斗争经常化、制度化和法规化。从一定意义上讲,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历史,也是一部共产党员清正廉洁,带领人民群众艰苦创业的历史。战争年代,我们的党员与人民群众同生死、共患难,上下之间,党群之间情同手足,形成了一套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井冈山时期,朱老总与战士同吃红米饭,同喝南瓜汤,同扛扁担去挑粮。1950年9月,毛泽东得知长沙地委和湘潭县委要为他建造一所房子并修一条公路到韶山的消息后,立即去信要求停止,一概不要修建。我们每个共产党员都要牢记“两个务必”,自觉继承和发扬我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清正廉洁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反复地强调反腐倡廉,并领导全党在不搞群众性政治运动的情况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认真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坚决打击走私、套汇、投机倒把、贪污受贿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江泽民同志从战略地位、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工作格局等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举措,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抓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与经济工作和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先后向全党同志提出,牢记“两个务必”,加强五个方面的作风建设和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并在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把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近年来,中央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严肃查处了陈良宇、杜士成、王有杰、孙善武等一批高官的腐败案件。因此,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好形象。                          3、清正廉洁也是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必备素质。
                               清正廉洁是一种素质,也是一种能力。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能力有强有弱是正常的,但清正廉洁不是可有可无、可强可弱的,它是保证党员领导干部综合能力得以充分发挥的重要基础。在这一点上,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都堪称是党员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表率。毛泽东同志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爬雪山过草地与战士同吃同住、共同战斗,抗美援朝时期送子参军,女儿上学不准使用公车,从来不搞特殊化,为全党做出了榜样;周恩来同志一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以伟大的人格魅力和亲民爱民的作风赢得了群众的拥护和世界的尊重。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孔繁森、郑培民等都是清正廉洁的典范。孔繁森面对包工头送给的红包,气愤地说:“这昧良心的钱会玷污我的手,烧烂我的心,坏了我这个人!”郑培民始终要求自己“灯红酒绿不迷眼,不义之财不伸手”,在腐败问题上,他自己把“前门”,妻子把“后门”,两个孩子把“侧门”,真正做到两袖清风,一尘不染。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古人说得好:“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廉洁方能聚人,律己方能服人,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领导干部只有廉洁自律,才能保持清醒、牢记宗旨、坚定立场、明确方向,才能有为党为人民工作的资格,才能有施展能力和才华的机会和舞台,才能有凝聚力和号召力。如果损人利己、损公肥私,与人民群众离心离德,最后,只能遭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反对和唾弃,成为孤家寡人。尤其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果不能做到清正廉洁,不能经受住拒腐防变的考验,就失去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能力的基础,就失去了提高执政能力的保证。因此,我们必须从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高度,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深刻认识党员领导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极端重要性。                           4、清正廉洁是党员领导干部做人做事的底线。                          古人说,“廉者,政之本也。”在中华民族传统中,“清廉”是老百姓对官员最高的褒奖,“贪婪”是老百姓对官员最大的不满。领导干部要严格廉洁自律,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不以公权谋取私利,始终保持清廉的本色。清正廉洁是“为政之本”,“为官之要”,是品德之基。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道德品格,也是人民对他们的起码要求。“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是领导干部道德的主要内容。其中,廉洁是为民的前提,不讲廉洁,就做不到为民,做不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有可能失去民心。没有廉洁,也谈不上勤政、务实、高效。领导干部必须努力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公正清廉,公道正派,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待。自古百姓爱"清官",只有清正廉洁,才能真正为民作主,为民办事,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戴,党的执政地位才牢靠。作为领导干部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不被金钱所惑,不被美色所迷,不被人情所困,才能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守得住清贫。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成长进步的基本保证。凡是立党为公,党性坚强的党员干部,都能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人民建功立业,受到人民的拥护和爱戴。凡是党性不强的党员干部,轻则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重则受到国法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