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不能让既得利益者成为收入分配改革的拦路虎[中国改革论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4 00:17:02
   Post By:2010-5-19 8:36:22

  今年3月份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新华网推出的网上调查表明,“收入分配”当仁不让地占据了民众“最关心话题”榜首。胡锦涛主席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发表致辞时也郑重承诺,要“不断增加劳动者报酬”、“让广大群众实现体面劳动”。

  然而,正如历史上其他一切前进的改革一样,打破旧的收入分配格局势必触动少数人的利益,因而将其形容为一个“与虎谋皮”的过程决不为过,它永远不可能如我们事先所希望的那般一帆风顺。据媒体近日披露,作为改善劳动者收入根本性制度保障的《工资条例》,在垄断央企和一些利益集团的羁绊下,不得不面临第六次“难产”的尴尬处境。

  通常来说,衡量一国居民收入分配是否合理,可以有两个视角:一个是绝对比较,另一个是相对比较。

  从绝对比较来看,不可否认,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人的生活物质条件确实一直在改善。但问题是,许多人确实在心理层面并未感受到这种增长。全国总工会近期一项调查显示,75.2%的职工认为当前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平,61%的职工认为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是最大的不公平。这或许并非只是主观臆断,数据明确显示,23.4%的职工5年内未增加工资;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早前的一份调研报告同样证实,1993-2004年长达12年时间里,珠三角地区月工资水平只提高了区区68元,若扣除消费物价增长因素,实际等于是负增长。这些结论显然与中国经济1990年代以来年均9.5%高速增长的事实形成了巨大反差。

  而从相对比较来看,情况恐怕更不容乐观。除了地区收入差距和城乡收入差距外,行业收入差距已成为当前中国社会的一个突出矛盾。据统计,1978 年中国工资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仅为2.1:1,而2008年已上升到11:1。一些公开资料指出,尽管石油、电力、电信、烟草等垄断行业的员工不到全国职工人数的8%,却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60%左右——这还不包括垄断行业内部形形色色的灰色收入。

  因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工资条例》为何会被视为中国收入分配改革的标杆,它实在是承载了亿万劳动者过于沉重的期盼。对于多数人来说,通过劳动获取工资收入仍是当前最主要,甚至是唯一的收入来源。

  就《工资条例》而言,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两大政策亮点是“同工同酬”和“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一旦获得通过,就意味着劳动者在分享经济增长红利方面将获得更大的话语权和法律依据。举例来说,垄断央企今后不得不将以往只有那些高高在上的编制内人员才能独享的丰厚福利待遇与数以百万计的“派遣工”平等分享,这显然是央企们难以负担的;1.5亿农民工或许也将获得与其他城市劳动者相同的法律地位;而在一些企业内部,管理层与普通工人数十倍收入差距的神话也将成为历史。

  正因为如此,一些既得利益者千方百计地试图将该条例一拖再拖、直至“拖杀”。然而,正如古人所云,“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中国目前所经历的阶段并非别人就没有走过,我们周边一些经济体,如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在上世纪50-70年代的经济起飞的过程中,都曾经历了收入差距的急剧恶化,但最终还是走向了“均富”或“均等化”的社会经济模式。中国握有后发优势,有大量成熟经验可供借鉴,只要改革信念坚定,一切险阻都会烟消云散。

  此外,还必须强调的是,当我们将2010年定义为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年”时,要充分认识到:“调结构”决不单单是指制造业的产业升级和节能减排,它至少还同时包括三层更深刻的涵义:第一,提升消费对GDP的拉动作用,改变以往增长对政府投资和出口的片面依赖;第二,戒除地方经济对房地产这一“支柱产业”的成瘾症,更不能让整个中国经济被少数开发商和利益集团绑架;第三,收入分配结构的重新调整,从以往的一味追求“效率”到今后的更注重公平。而在上述四层涵义中,收入分配改革占据了关键地位。中国经济要想实现新的飞跃,这绝对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