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诚信承诺书(南方都市报 20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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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诚信承诺书
类别:时事评论   浏览量:166
版次:AA30   版名:众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03-30
作者:柏文学 陈一舟 狄书爱 原创   编辑此文
摘要:去年高考发生的重庆状元民族身份造假事件,引起全国舆论哗然。近日,教育部发布今年高考招生工作规定,与往年办法相比,特别添加了在报名提供材料时要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内容。

漫画/王乃玲
去年高考发生的重庆状元民族身份造假事件,引起全国舆论哗然。近日,教育部发布今年高考招生工作规定,与往年办法相比,特别添加了在报名提供材料时要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内容。考生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京华时报》3月29日)
签订诚信承诺书,远远不只是考生们的事
可以定性地认为,高考制度所保留的诚信度,远远高于全社会的诚信水平。教育部努力保持并提高今年高考招生工作的诚信度,值得赞赏。然而,不要把诚信的希望全部寄托在考生身上。很多破坏诚信的行为不是来自考生,而是来自考生的家长,来自制度的漏洞和政策的弊端。
考试作弊,固然是考生所为,需要考生自己承诺守信,并为破坏诚信的作弊行为付出自己的代价。可是考生的绝大部分精力和时间毕竟还是花在读书学习上,淹没在书山题海里。那些篡改民族成分、篡改身份证号码、篡改户籍等等破坏诚信的行为,不是考生们能够策划履行的,基本都是考生的家长策划所为。所以家长们也需要签订诚信承诺书。
回顾考生作弊尤其是群体作弊事件,回顾冒名顶替的系列事件,参与策划的还有老师们,还有教育行政管理者。所以老师们、校长们、教育行政管理的官员们,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说到这里,那些灵魂工程师们和校长、教育局长们肯定不服气。弄虚作假乱加分,直至加分泛滥成灾,加分成为权势者的俱乐部,老师校长教育管理部门怎么能够脱得了干系?
□柏文学
高考时签“诚信书”是不是太晚
“言行当至诚,立世信为基。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这是古代文人留下的传世名篇,也是现代公民所应该遵从的诚信守则。诚信是一种品德,也是一种习惯。这种“习惯”的养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英国作家萨克雷说过,播种行为可以收获习惯,可以收获性格;播种性格,可以收获命运。对于教育者来说,诚信教育就是润物细无声的“播种”,要从低端教育开始,而不能到了高考时再想起诚信教育。言传身教,利用各种载体教育引导学生去感受诚信、学习诚信和自觉坚守诚信,使孩子们从校园里获得一张人生的通行证———诚信。这是教育义不容辞的责任所在。如果在小学到中学的十几年教育期间,多让学生签几份“诚信承诺”,高考时就不必再“多此一举”。
□陈一舟
签“诚信承诺书”不如承诺“违者必严惩”
在当前,如果想要在学生考试尤其是重大的考试如高考中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就需要用法律法规严惩各类造假、作弊行为。而且,这种“严惩”决不仅仅是针对考生自己,更是所有参与造假、作弊的人们,包括考生家属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但目前这一情况并不理想。去年震惊国人的重庆31名考生民族成分造假,31名违规为子女变更民族成分或违规迁移户口的考生家长(包括石柱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汤平),在舆论的压力下,最重的处分是“党内警告处分”,而涉嫌滥用职权为考生办理假证件的民族宗教、公安等多名相关人员中,也只有3人获“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处分”这样的“最重处分”,在公众期待最大、最应该讲究严格公平的考试中如此弄虚作假,本该给予最严格、最得不偿失的处分,从而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但最后的处分竟然是如此“不痛不痒”:既无需坐“班房”,更无需付出什么更高的代价,是否还待来年再给这些人一个“重新作弊”的机会?         □狄书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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