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宁:2007:中国网络民意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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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中国网络民意元年
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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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走了,“机构”列陈这一年发生了十件大事。我浏览了一下标题,推介给民众的大事,几乎全是刻意挑选的喜事和好事。
民众心目中对大事另有判断。我梳理下来的十件大事,没一件与“机构”推介的大事相重合。不是我故意与“机构”“拧”,而是价值判断存在差异。差异谓“和而不同”。
我心目中的十件大事,限于篇幅不作展陈,只捡我以为“最大”的一件大事发点议论:2007----中国网络民意元年。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生产力恰属经济基础最核心的“部件”之一。科技搭建起网络话语平台,中国网民居全球第一,网民又以年青人居多,当其它民意表达渠道依然不畅甚至或缺,抑或时有时无、时断时续、门槛高企之时,网络话语平台成为民意表达不可抑制主渠道。
虽说网络并非“无政府主义”的大本营----何况有“网管”罩着甚至表达意见的贴子不时在网上遭屏蔽闹失踪,但在现行法律的尺寸之内,无数网贴所汇聚的民意力量是何等的激越澎湃。这是一股代表“时代中国”的进步力量,没有任何一种以“存量”存在的力量可将其扼杀,甭说想扼杀,就是幻想着与其“对冲”都不可能。
物权法草案大讨论,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山西“黑砖窑”,厦门PX项目,陕西镇坪“华南虎”,一桩桩一件件,即便民众的眼睛再雪亮,可假如依然被“黑色的眼罩蒙着,又何相干?网络快捷的资讯传递,网络便捷的民意表达,让至今仍死抱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旧脑筋不放的“不开窍者”防不胜防!
网民中有“喷青”,有风花雪月,有无病呻呤,有嗲声嗲气娘娘腔,有颓废、下流、无耻和“黄泛”,有混混和泼皮,有欺诈和犯罪,甚至还有社会仇视者。这就决定着网络民意表达包含有非理智的一面,焦虑中夹带偏急和牢骚,也有少量不为现行法律允许的言论直至漫骂。不过,这决不是网络民意表达的主流。
2007年,中国网民忧国忧民的视线,锁定了诸多事关重大公共决策的事件。民众参政议政的声音是如此嘹亮;民众推动政治民主和社会民主进程的积极性和迫切性是如此显著;高层对网络舆情的重视是如此焦渴----现文化部党组书记、前山西省长于幼军,一面就“黑砖窑”事件做检讨,一边痛斥山西许多官员“不上网”,保守落伍,官僚习气!
顺应时势,为政之道。“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十七大将民众行使公民权利(早些年还一度不让提该词汇)的“四权”完整提出。是呀,不知情谈何参与,不让表达奢谈参与,而且,表达落空监督权驾空。可见,表达权于“四权”之落实甚为关键。表达权于民众又系一项“复合权利”----行使的形式多多,受制于“中国特色”,眼下最少受限制和“干扰”的非网络民意表达莫属。
2007年民众表达权行使的收宫之作,要数网络民意对陕西绥德县现任县长的痛斥。当地职业高中校长高勇两次拦下“县太爷”的坐驾催讨(保不准已被截留挪用)国家下发贫困生补助款,冒犯了县长官威,校长被逼停职检查并向县长道歉,又以“妨碍公务”为由被当地“专政工具”拘留7天......幸亏网络“救”了高校长啊!这是去年12月25日的荒唐事,于今,虽未闻上头如何处置县长,但至少其“官场坦途”会遇到麻烦,这又何尝不是网络民意的力量!
巧了,互联网进入中国刚满20年。时至今日,限于条件,绝大多数有表达欲望的民众还无条件上网,但我相信,网民队伍的增长一定快于GDP的增长。表达权行使所表征的公民意识的觉醒及成熟,必将成为推动国家进步的伟大力量。
来源:作者博客  来源日期:2008-1-7   本站发布时间:20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