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民意的理性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4 02:18:33

 中国网络民意的前途在于网民的理性,同时也在于我们对网民理性的信任;如果我们出于种种担忧或恐惧不让网民们接触各种不同的信息,那么我们的网民永远不可能变得成熟理性


张千帆
 

  随着网络技术在中国的不断发展,它对中国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也日渐明显。以2003年孙志刚事件最终促成收容遣送条例的废止为标志,近年来,从“黑砖窑”奴工的解救、刑讯逼供的整治,到许霆案的改判、“华南虎照”的鉴定、“三聚氰胺奶粉”的曝光、瓮安事件的调查,直至最近“躲猫猫”事件的处理……等等,几乎每一次都是舆论通过网络产生全国性影响,进而形成强有力的主流民意。

  某种意义上,网络让国人看到了信息的力量。网络的便捷快速和成本低廉,使之注定成为21世纪的民意形成管道,甚至可能成为传统民主的一种替代手段。

  但要实现这个“如果”,需要满足一些前提条件。首先,“网民”和“人民”并不完全是一个概念;网民当然也是人民的一分子,但是范围比后者狭窄。因此,网络意见只能体现某部分人的“民意”,而不能准确代表全体民意。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即便中国目前已有近3亿网民,网民的分布仍然是相当不均衡的。城市上网的人显然比农村多,沿海地区的网民比内地多,“网络民意”也由此带有地区尤其是城乡差别。因此,要准确体现中国的“民意”,不能只看网络的“点击数”,而必须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地区尤其是城乡平衡。

  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是网络民意的理性程度。这个问题当然并非网络独有,因为任何对话交流都有自身困境——在面对面的直接对话过程中,也会出现语言暴力甚至肢体冲突等非理性现象。但网络特有的虚拟空间,更加剧了对话的非理性倾向。网络对话的间接性和隐秘性既使网络言论更加自由,也让网民对自己言论承担的风险责任降低到最小限度。

  在面对面的交流中,言论者至少要当场面对听众的反应并顾及自己的颜面,因而不得不将某些激进、粗俗等不负责任的表达方式掩藏起来,至少在表面上显得更为平和理性。相比之下,网络提供的私密空间反而让人摘掉了最后一层文明的面纱,容易使网络对话以不加修饰的赤裸裸的方式进入公共空间,进而加剧网络对话的非理性趋向。

  同时,当面对话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各方在场并当场聆听对方的观点和论据,不同意见者的观点能通过活生生的形象而产生更深刻的印象。而网络对话无法保证这些条件,文字对白也显得比较枯燥乏味,对话质量相对较低,一般仅限于表达简单的个人立场或情感,很少出现长时间围绕某一个专题的理性、深入交锋。由于缺乏充分讨论,网民更容易在信息不对称、论据不完全的情况下,抱着凑热闹的心理作出判断,网络对话也更容易为少数激进甚至极端的立场所主导。

  网络交流的非理性倾向值得重视,因为理性是民主的前提。只有在各种立场以最有说服力的形式呈现在公众面前并让公众参与辩论的前提下,才可能通过多数主义民主程序作出对社会最有利的决策;否则,所谓“民意”只不过是少数人操纵下的“暴民心态”的集中反映而已。如果网络民意为非理性力量所驱使,那么它非但不能承担起形成理性民意的重任,反而会助长社会的偏激、盲动和任性,甚至受少数人利用而成为助纣为虐的工具。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北大宪法研究中心曾和腾讯网联合举办了高校招生地域歧视问题的网络对话活动。来自31个省、区、市的200多名网友被分散在八个QQ群,每个群基本上都能保证有来自各省的网友参加。虽然每个群的协调人,尽力让群内每个网友都参与对话,但结果发现,积极对话的网友只有五六个,其余大部分网友都保持沉默。相比之下,去年夏天在深圳组织的“劳动合同法劳资面对面”的对话,效果则好很多。由于是当面对话,尤其在保证每个参与者都至少发表一次意见的情况下,对话质量很高。

  尽管如此,网络对话的发展潜力仍然是不可估量的。这主要是因为网络对话成本低、反应快、覆盖面大并极易推广。有些问题是地区性的,因而可以在当地组织面对面的对话交流。譬如《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效果带有明显的地区差异,组织全国性对话意义有限,而在深圳或某个特定地方组织劳资面对面交流,不仅效果显著,且成本也可以被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但像高等教育机会的地域平等这样的话题,显然是一个涉及不同地区的全国性问题,地方性对话必然带有明显的地区偏向——北京人肯定希望维持现存高校招生制度、山东人肯定希望打破北京高校对本地的保护。这类对话显然必须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但要举办一个全国性的面对面对话必然耗资巨大,超越一般主办方的承受能力并给参与者带来不便。在这种情况下,网络对话不失为重要民意形成机制。

  同时,网络对话虽然存在非理性倾向,但也不必要过分夸大这种倾向。“周老虎”事件表明,网民中不乏专业精英,他们个人的调查、研究和鉴定水平丝毫不亚于任何官方机构——事实上,可以说几乎所有的精英都是网民,如果他们的见解能得到多数网民的重视和考虑,那么网络民意就已经走上了理性轨道,而“周老虎”事件的结果证明,理性的力量是可以对多数网民的判断发挥主导作用的。笔者曾参与一个高等教育机会平等的网络调查,在问卷中我们刻意设计了几道知识题(譬如目前高考和高校招生的方式),结果发现四分之三左右的网民们都给出了正确答案,说明大多数来参加对话的网友对所要讨论的问题都具备基本认识。虽然个别网友的表达方式可能有点偏激,理性对话的基础显然是存在的,问题只是在于如何引导他们在耐心接触各类信息之后再做出自己的判断。

  在涉及国家利益等敏感问题上,一些网友的反应确实存在走向偏激甚至极端的危险,但许多非理性判断正是网络信息不完全造成的。要消除这种非理性现象,解决办法不是控制网络表达,而恰恰在于保证充分的网络言论自由,让各种观点立场和各种版本的事实得到充分自由的表达,让网民们有机会在信息全面、论据充分、立场多元的环境下作出自己的选择。

  中国网络民意的前途在于网民的理性,同时也在于我们对网民理性的信任;如果我们出于种种担忧或恐惧不让网民们接触各种不同的信息,那么我们的网民永远不可能变得成熟理性。■

  作者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学教授

背景

官员上网与网络民意

  网络时代,网民的地位在不断提高。中国许多重大事件都是由网民在网络上的披露和争论,使得事件被公众所知,比如“周老虎”事件、云南的“躲猫猫”事件等等。因此,网络和网民的意见也越来越被政府以及政府的官员所看重。

  2008年6月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来到《人民日报》社,通过人民网强国论坛同网友们在线交流。尽管这次访谈时间很短,只回答了五个问题,但是胡主席一句“朋友们”的称呼,大大提高了中国网民大众们的政治地位。

  中国高层和网民交流再一次掀起高潮,是在2009年全国“两会”前夕,温家宝总理通过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跟网民进行了长达两个小时的交流和访谈。这次访谈的内容涉及颇广,民生、金融、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问题无所不有。有媒体称,这是民意的“井喷”。

  事实上,全国各省地方官员和网民的互动和交流时间更早。2007年2月15日,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在湖南的红网论坛用实名注册,发帖向所有红网网友拜年;很多网友表示,湖南“在张书记的带领下,明天会更好”,同时更是亲切地称呼他为“亲民书记”。2008年春节期间,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和广东省长黄华华也专门向网民拜年,提出他们愿意成为大家的网友,接受监督。对于共同的话题,愿意和大家一起“灌水”,对于工作和决策中的不完善之处,也欢迎大家“拍砖”。

  “官员上网”除了成为官员亲民的场所,也成为发布权威信息的平台。2009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人民网的强国论坛上针对网友提出的三鹿奶粉民事赔偿案件受理问题时,回答说,法院已经做好随时受理的准备,由此传达出这类案件的诉讼大门将开启的信息。

  同时,网络这个“民间舆论场”监督作用也不可小觑。南京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被网民“人肉搜索”,指出他抽高价烟、戴名表,结果促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目前周久耕已经被“双开”,并移交司法部门正式立案审查。

  然而在为网民受到尊重和追捧感到兴奋的同时,如何理性地对待网民的意见也成为摆在官员面前的难题。

  在信息公开不够充分的时候、或者缺乏权威的声音,一般网民通常对一件事情的判断,“非黑即白”。

  比如,2009年3月24日开庭审理的“哈尔滨六警察打死一青年”案件中,一开始网络舆论一边倒地谴责警察;但是当网上有人发贴称死者的身份有高官背景,死者有吸毒史时,网上舆论一下子就转向,这个事件被描述成“六名鲁提辖斗衙内”。后来事实是,死者的父亲只是一名普通商人,与传言中的高官没有关系。

  汹涌的网络民意掩盖理性讨论实质的,还有邱兴华特大杀人案。当一些法律学者提出,在邱兴华被执行死刑之前,应当给与他一个精神鉴定的机会时,除了少数人支持,大部分的网民一路喊杀,并且有人提出是否要对这些法学家进行“精神病鉴定”。

  2009年3月18日,商务部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这起收购案从一开始,便遭到网络上关于保护民族品牌的大讨论。新浪网对此问题进行调查时,参加点击的55万网民有近80%选择了反对;78%的人认为这项收购涉嫌外资消灭民族支柱企业。

  显然,网络时代,网络民意是不可忽视的一种公众民意,但如何正确理解网络民意,这是一个值得中国官员思考的问题。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中国网民规模达到2.98亿。■

  本刊记者 叶逗逗 本刊实习记者 兰方/文

  http://magazine.caijing.com.cn/templates/inc/chargecontent2.jsp?id=110129697&time=2009-03-29&cl=106&page=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