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机关必须在15日以内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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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XINHUANET.com  2007年04月24日 10:47:24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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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穹介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敬请关注!
[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记者]现在的法律和国家保守秘密法有没有什么冲突?如果有的话,打算怎么修改这个法律?另外,关于申请公开信息,政府有没有什么时间限制?在什么期限需要公开这个信息?
[张穹]我刚才已经介绍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和政府信息的保密是一对矛盾,对于政府信息的保密,按照保密法的规定来进行审查。政府信息的公开要按照这个条例的规定来进行依法公开。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规定,没有时间的限制。什么是依法申请公开?就是政府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提供政府所掌握信息的制度。所以,这是政府机关满足特定主体获取政府信息的需要,是对特殊人群点对点的服务。因为政府信息量大、面广,涉及到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有相当一部分人和事因为生产、工作、科研的需要,需要特殊的信息服务,依法申请信息公开就是为这种特殊需要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人民需求政府信息,一般有两种需求,一是一般的需求,二是特殊的需求。一般的需求可以通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获得。特殊的需求需要依法申请来获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对申请人没有时间上的限制,但是对政府答复申请人是有时间限制的,必须在15日以内给予答复。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如果书面申请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