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睿:神秘力量主导 盘古大观悄赎清白身(时代周报 20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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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力量主导 盘古大观悄赎清白身

时代周报记者  张睿2010-03-03 19:51:04    第68期

它曾经被北京国土局收回,但是它的主人却敢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告上朝阳区法院。此举在当时震惊地产界。最后,该地虽在再次推出市场时被其他开发商在竞标夺走,最终仍旧奇迹般地回归“原主”。

在楼顶加建的1万平方米空中四合院,本是违章建筑,却能以极低的代价赎回清白身。盘古大观的背后似有一股神秘的能量在主导。

“真想不到这是个违章建筑。”2月26日上午,在北辰西路上班的张小姐,再次经过鸟巢那个“中国龙”设计的盘古大观时,如此感叹。

2月22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公布消息称,盘古大观在楼顶加建的12组四合院属于未经规划许可的擅自行为。

随后,盘古大观的开发商—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古氏)迅速在媒体上公开回应:对原有四合院设计方案未能及时完善政府相关手续的原因,是为了奥运会赶工期。此外,2009年初公司也已接受处罚,目前项目已经取得合法手续。

12座空中四合院被指违章

盘古大观位于北四环中路,距离鸟巢仅500米、距离水立方仅180米。项目总占地面积393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8484.70平方米。由一幢超5A级写字楼、三幢国际公寓、一座盘古七星酒店以及一座被称为“龙廊”的全长411米商业长廊组成。

这个由世界著名华人建筑大师李祖原主持设计的作品,以192米高的写字楼为“龙首”,以国际公寓—七星公馆和盘古七星酒店为“龙身”,由南向北延伸700米,形成一条“巨龙”的形状,在奥运期间赚足了眼球。

而一度让公众跌破眼镜的,则是盘古大观公寓的出售价格。时代周报记者从盘古大观销售部了解到,目前公寓的均价约为7万元/平方米,600多平方米的一套公寓,总价超过4000万元,而最贵的楼王一度报价达到16.8万元/平方米,总价过亿元。售价直逼北京高端别墅的水平。

而被规划委员会指为违章建筑的12座空中四合院,总面积达到11297.62平方米。坐落在三座公寓楼的顶端。根据盘古大观项目网站的介绍,空中四合院完全按照中国传统四合院布局设计,但内部装修异常豪华,院落分为上下两层,两层之间有电梯,院内有1.5米的浮土,种植了代表“金玉满堂”的玉兰和海棠等植物。

在奥运期间,空中四合院曾爆出:“只租不售,年租金1亿元,比尔·盖茨租四合院看奥运”(后被证实为假新闻)的消息。

规划局公布四合院为违章建筑的消息,并未影响到其租赁。3月1日,时代周报记者致电盘古大观负责租赁的部门,对方表示四合院可以正常出租,但所有租赁事宜都必须当面同公司高层直接洽谈,且必须先提供承租人的相关信息,但不愿透露关于租金的具体信息。

摩根中心神奇物归原主

在被规划局曝光之前,这条“中国龙”已经是命运多舛。

盘古大观在开发前只是北京朝阳区大屯乡的一块菜地。2002年12月,盘古氏的前身——北京摩根公司以近3.63亿元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拿下这块总建筑面积42.

6万平方米的地,并将项目命名为摩根中心。

之后,由于北京摩根与工程建设方产生纠纷,项目从2003年10月开始停工,摩根中心成为京城一大著名烂尾楼。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公告信息显示:2005年10月8日,该局以“未按期付清全部地价款”为由,解除了北京摩根投资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大屯北顶村的摩根中心一期和二期的土地出让合同。

据《南方周末》等媒体报道,北京摩根也采取了行动——于2006年1月,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告上朝阳区法院,要求判令国土资源局解除收回摩根中心土地使用权的决定,并依法受理摩根公司缴纳剩余土地出让金的申请。此举在当时震惊地产界。

2006年4月,北京市国土局公开招标出让“朝阳区大屯北顶村公建及公寓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即摩根中心所在地,吸引了业内十多家开发商的高度重视。5月22日,在如期交纳了3亿元保证金后,首创与广西阳光股份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最高投标价格17.61亿元竞得,高于报价第二的SOHO中国2.41亿元。其中首创置业出资并拥有项目股权的70%。6月2日,首创置业投标联合体一次性付清了所有款项,并与政府签订了相关合约。

2006年9月11日晚,首创置业(2868.HK)发布公告,称“因失去开发最佳时期”终止首创置业、阳光股份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于6月2日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意味着首创置业在拿下项目3个月后,又决意放弃摩根中心地块。

一番辗转,摩根中心得以回归“原主人”北京摩根。2006年底,在改名为摩根七星广场之后,停工29月之久的项目重新复工。

2007年9月30日,浴火中重生的摩根七星广场,以盘古大观的全新形象面市。

北京市工商局的资料显示,盘古大观的开发商盘古氏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达到3亿元,法人代表为杨克森。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投资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不含中介)等。

罚金最多3390万元

就在北京规划委员会公布盘古大观违规擅建四合院的第二天,规划委和盘古大观都出面澄清,盘古大观违规的案件在去年上半年就已经结案并处罚。

盘古氏在媒体上公开回应道,因2008年奥运会的特殊时期,公司作为奥运场馆周边建筑,为确保工程建设在奥运会前完成,对原有的四合院设计方案未能及时完善政府相关手续。2009年年初,市规划委已根据相应的政策法规对公司开发的空中四合院进行了处罚,公司根据市规划委的处罚规定,缴纳了罚金;同时向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缴齐土地出让金,并已取得了发改委的项目立项手续。目前,盘古空中四合院已取得市相关部门的合法手续。

时代周报记者查阅北京市规划委网站获悉,盘古大观(原七星摩根广场)的规划意见书是2006年9月26日下发的(2006规意选字0255号);2009年12月15日,A座写字楼和B座酒店都通过了规划验收;但时代周报记者未能在该网站查到加盖了空中四合院的3座公寓楼的规划验收信息。

市规划局是何时查到盘古大观空中四合院的违建行为的?盘古大观开发商又为何在建成近一年后才补办手续、接受处罚?处罚的具体方式和金额是多少?为何规划委规划验收项目中未能查阅到盘古大观公寓楼的信息?

时代周报记者按照北京市规划委相关部门要求发去了采访提纲,但直到截稿时,对方仍表示:“对此正在研究讨论”,而未作出答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建”,将由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而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而对于那些违反了《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而建设的“违建”,则面临每平方米300元-3000元的罚款。

尽管市规划委和盘古氏双方未透露罚金的具体数字。但按照上述规定,若以按照处罚金额的上限3000元/平方米计算,盘古大观空中四合院11297.62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缴纳的罚金最多约3390万元,仅约为此前宣称的1亿元年租金的1/3,也未超过4000万元的一套七星公馆公寓的售价。

但至截稿时,时代周报记者一直未能联系上盘古氏相关负责人,罚金和租金的信息未得到对方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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