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波:取缔网吧与“依法蛮横”(南方都市报 2006-10-9)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1 21:48:19
取缔网吧与“依法蛮横”
2006-10-09 09:30:54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刘洪波
媒体思想之刘洪波专栏
山西省方山县关了网吧,很多人说关得好。现在,整体性关闭某个行业的事情要做到让人叫好的程度,真是不容易,所以我要看看详情了。
不看详细报道,我本来还有些明白关了网吧仍有人叫好的道理,看了报道,反而糊涂起来了。不看报道,我知道那些网吧是因为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消费,所以要被关闭,这叫“有法必依”。看过报道以后,我知道方山县城不是关网吧,而是取缔了网吧业,要做一个无网吧的县城。
我想,既是“有法必依”,法律法规也没有禁止开办网吧,不合规定的要关门,还得允许合规定的开门,以前没一家合格,得允许再来开合格的吧。但你要做“无网吧县城”,根本就不再批准开办网吧了,这又算哪门子的“依法行政”?
只许依法查处,不许依法开办,打击的就不是非法经营,而是把某个合法的行业非法化。这种单方面的“依法办事”,说它简单化是好听的,其实就是依法蛮横,是以权成法,是把法拿来为蛮横行径作依据。
2004年湖北赤壁市整治网吧,有人说过“搞垮一批网吧,挽救一批孩子”。对这种“搞垮思维”,我曾经写过文章,大意是说,既然有此思维,那么就不会把劲用在怎样规范网吧经营,而是怎样使网吧垮掉。现在,方山县已经将这种设想变成了现实,县委书记发了火,网吧就不再有“合法经营”的可能,而成为不得开办的行业了。
当然,我还要祝贺方山县的孩子们终于全部得救。搞垮一批,挽救一批,搞垮全部,自然就挽救了全部。听说网吧业一取缔,方山县城不止是青少年得到了挽救,“连社会风气都正了不少”。那么,看看还有什么可关的,最终关到把社会风气搞得正正的。我想,按这种“以关促正”的做法弄下去,方山县何止是“完全可以关闭网吧”,简直完全就应该搞成桃花源,什么都关掉了事。
有人看到了网络的两面性,故而要“文明办网”。任何东西都有两面性,因此我对“文明办网”没什么话可说,只是何谓文明何谓不文明,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例如有的人会认为一旦有人上网娱乐,就不算文明,只有“工作需要”上网,才算文明,而我认为网络上聊闲天也未必就不文明,茶馆不就是聊闲天的地方嘛,多少年来都没有禁过,只看到电影上过去的茶馆要“莫谈国事”,还没有谁说茶馆里东扯西拉就不文明的。电视搞很多肥皂剧,也让人上瘾,青少年也害了,成年人也害了,没谁说要把电视给禁了。
但不管怎样才算“文明办网吧”,总还是立足于开办,而不是立足于取缔。立足于取缔,是因为觉得网络的危害大于好处,按照一种说法,网络对于青少年是“电子海洛因”,海洛因嘛,还是有些什么用场的,但弊大于利,所以网吧要禁止。禁止了,青少年就上不了网吧了,但成年人怎么办,也没网吧可用了。不要说成年人要上网吧的不多,干部人数也不多,怎么就要有“干部病房”;企业家也不多,怎么就要有“企业家俱乐部”?
网络是信息高速公路,是信息时代的基本生活方式之一。从根本上讲,网络对青少年来说,不是电子海洛因,也不只是获得信息的渠道,而是未来生活的基本要素。是让青少年接触网络还是远离网络,是引导青少年健康上网还是禁止青少年与网络接触,是不言而喻的事情。
方山县的领导为关网吧想了很多法子,最后消灭了网吧业。这件事确实让人看到“领导是关键”,但如此“关键”的领导方式,既是管理粗暴无能的表现,也是“依法蛮横”的政治病态的显现。
另一方面,现在关闭小煤矿、取缔性产业会有人异议,而取缔网吧业却能得到喝彩,社会表现了一种逆时代而行的代际文化强权、思想暴力和行为蛮横。人们确实“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但夸大网络的危害,一味控诉网络的罪恶,一心打造防火墙,而不引导青少年合理地使用网络,与家长制反对自由恋爱没什么区别。
(作者为长江日报评论员)
刘洪波:取缔网吧与“依法蛮横”(南方都市报 2006-10-9) 刘洪波:不可摧毁的纪念碑(南方都市报 2006-12-9) 刘洪波:不可摧毁的纪念碑(南方都市报 2006-12-9) 刘洪波:私拍公务与影像权力学(南方都市报 2008-9-5) 刘洪波:不缺丑闻,缺耻辱感!(南方都市报 2006-9-14) 刘洪波:从干股到干女儿的权力边疆(南方都市报 2006-10-26) 刘洪波:从干股到干女儿的权力边疆(南方都市报 2006-10-26) 刘洪波:黄金周为何而存,为谁而废?(南方都市报 2007-10-9) 刘洪波:娄烦滑坡真相以什么为准(南方都市报 2008-10-9) 刘洪波:跑官要官不是核心问题(南方都市报 2006-8-16) 刘洪波:为什么我们总是“典型”?(南方都市报 2006-12-18) 刘洪波:破除潜规则,保护张洪钧们( 2005-10-27 南方都市报) 刘洪波:还要呼唤铁腕人物吗?(南方都市报 2007-2-10) 刘洪波:“天网”何时进我家(南方都市报 2007-7-10) 刘洪波:好消息,坏消息(南方都市报 2007-10-1) 刘洪波:洗脚城安能称“最牛”?(南方都市报 2008-4-10) 漫画:全国政协委员严琦语出惊人“取缔网吧” 许青安:城管是否应该被取缔?(南方都市报 2008-1-10) 刘洪波:奥运金牌数也与人均GDP挂钩?(南方都市报 2007-3-22) 刘洪波:保卫“国宝”的智术与牌理(南方都市报 2009-3-3) 刘洪波:奥运金牌数也与人均GDP挂钩?(南方都市报 2007-3-22) 刘洪波:“交代”不等于真相与正义(南方都市报 2010-4-19) 方山县委书记铁腕治网吧(民主与法制时报 2006-10-9) 刘洪波:我们共同的认知盲区(南方都市报 200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