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与服务之五种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30 19:19:00

办案与服务之五种关系

□孙安勤

   抓办案、办好案是检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所提供的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服务,是检察机关实现其职能作用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方式。怎么办好案,就是必须以主要精力狠抓依法办案,始终坚持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并重,强化质量第一的观念。没有办案数量,不办案,办案质量就无法体现;但是,只有办案数量,不讲究办案质量,或者办案质量不高甚至出现冤假错案,这样的数量也是毫无意义和非常有害的。只有坚持数质并重、以质为本的观念,才会收到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才能真正发挥办案对经济发展的保证作用。以齐齐哈尔市检察机关为例, 2002年反贪案件立案201件208人,提起公诉仅35件38人,而诉后判决只有18件20人,大量的案件都做了“转其他部门”等方式的“技术”处理。针对这一情况,2003年,市院将办案重点由案件数量向案件质量转移。2003年当年,案件数量压缩了近1/3,但案件诉后判决率却上升到97%。在此基础上,市院以抓案件质量为根本,兼顾抓办案数量,在稳定案件数量的同时,实现了办案质量的飞跃。200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090件1268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案件837件980人,渎职侵权案件253件288人。其中查办大案375件,要案44件,共挽回经济损失10400万元。实践证明,只有在办案中注重案件质量和数量并重,才是真正在依法办案,才能以好的办案质量和大的办案规模来求效果、促发展、树形象。
 
    二是正确处理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坚持查办大案与查办小案并重。查办核心部门、重要领域发生的大案要案,是反腐败保证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的重要环节。但是,重点查办大要案,并不是说可以放松对发生在非重点部门和领域、涉案数额小的案件的查办。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由于经济结构转型初期大量失控现象的存在和法制建设的滞后,会导致在商贸市场、金融市场、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土地出租中的失范行为增多,所谓的小案也会越来越多。如果听之任之,不加查办,必将使犯罪分子得寸进尺,诱发更大的犯罪,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以我市2003——2008年所办反贪案件为例,共办理各类经济案件778件892人, 其中大、要案合计324件368人,分别占41.7%、41.2%。在对待大案与小案的关系上,正是因为坚持统筹兼顾、大小兼重,进而形成以大要案为突破点,以小案为覆盖面的办案格局,全面的体现了对经济发展环境的有效保护。

    三是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的关系, 着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发展经济是全党和全国人民最大的政治任务,最迫切的中心工作。这就要求检察机关的执法行为必须把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执法成效的根本标准。具体说,就是要通过严格、公正执法,更多地从经济秩序、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总体质量上,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服务。因此,检察机关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与提供优质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充分考虑办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把检察机关的执法职能同涉案单位的经营管理结合起来,把打击犯罪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结合起来,把深挖犯罪与盘活企业结合起来,使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体现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如2009年,为了提升服务经济建设水平,齐齐哈尔市检察院确定了服务经济建设“护法者”品牌标识,并将其内涵定义为“为经济建设服务,公开、公正、公信执法”。与此相适应,出台了保护经济发展的“六项措施”。这些措施,目的就在于督促干警改进工作方式,强调文明办案,树立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建设的良好形象。
 
    四是正确处理好依法办案与依法保护并重,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是我们履行职责、追究犯罪的武器,也是规范执法行为的准则。为此,在执法中必须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办案原则,依法打击与依法保护并重,达到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的目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办案实践中,要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特别是要严格区分和正确把握改革探索中出现失误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执行政策中出现偏差和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的劳动收入、非劳动收入与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的界限,以及经济纠纷、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经济犯罪的界限等等,依法惩治犯罪者,保护无辜者,支持改革者,挽救失足者,教育失误者。
 
    五是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预防犯罪的关系,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建设,在依法办案打击犯罪的同时,开展犯罪预防特别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标本兼治的有效手段。实践证明,检察机关把预防工作摆在与办案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按照“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充分发挥打防结合的整体功能,使查办案件和预防工作同促进、共发展,从根本上遏制职务犯罪。回顾齐齐哈尔市检察机关近十年来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探索构建“两大、两新”的预防职务犯罪社会格局,制定了全国首个规范预防职务犯罪的地方性法规——《齐齐哈尔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开展了案前、案中、案后的全方位预防工作。正是因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和形象越来越得到社会的认可。
 
    综上,检察机关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办案工作,把为经济发展服务工作与检察事业的兴衰紧紧联系起来,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集中力量和智慧,把办案工作依法做实做深做细,切实抓出成效,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系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