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达志:雪藏的恶规,如今激活了?(中国青年报 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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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元旦起,陕西省富平县政府将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出让金提高了75%,令百余车主烦恼不已,集体罢工;更令当地居民怨声载道,“元旦休假,好心情因出行麻烦多少受到了影响。”(《华商报》1月5日)

    对此,富平县城管局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主任张福京的解释是:2003年以前,该县只有130辆出租车,2003年新增了58辆。这58辆车从2003年开始,每个月的出让金是350元;原有的130辆车执行的仍然是每月200元的标准。为了公平,县里曾开会研究决定从2004年元月开始,将这130辆车的出让金也上涨到350元。但由于种种原因,那130辆车的出让金始终没有上涨。他们现在只是恢复执行政府以前没有执行到位的政策,并不是乱涨价。

    富平县的领导们真不会审时度势,不讲政治,利令智昏,执政能力超低。国家在救市,他们却在毁市;各地政府在让利于民、扶危济困,他们却在与民争利、巧取豪夺。2004年就想上涨出让金,却由于“种种原因”而未果,说明那时决策涨价就不合时宜;怎么到了更不合时宜的今天,他们却要霸王硬上弓呢?既然该政策当年就没法执行,理当废止才对,怎么能让一项“恶”政策雪藏几年后,又被拉出来“激活”?

    那位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主任还把涨价说成是“为了公平”——原先的130辆出租车长期执行200元的出让金标准,后来加入的58辆每月却要上缴350元,这确实不公平,而且很不公平。但是,富平县政府的“公平观”却令人很费解:为什么当年新增58辆出租车时,不一视同仁、公平合理地给予车主每月200元出让金的“待遇”呢?为什么要在新老车主之间人为制造不和谐因素呢?如果事到如今,富平县政府想公平了,那么为何不让350元向200元看齐呢?如此“公平”法,富平县的人民什么时候才能富起来?

    该县城管局副局长刘水刚还说:重新落实出让金政策之前,他们也曾做过大量的调研,认为这个价格符合富平县的现状,车主可以接受,“没想到遭到了车主们的抵制,我们只能继续做说服工作。”这副局长真是笨得要命,不打自招。“大量的调研”对象究竟是些什么人?怎么会落了个如此“没想到”的效果?“继续做说服工作”,能说服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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