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地方税务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2 18:14:28
买房赠送汽车或者买房赠送空调,应该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吗?
咨询内容:     买房赠送汽车或者买房赠送空调,应该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吗?还是按照房屋和汽车的公允价值来分摊确认各自的销售收入,以此来分别计算销售房屋的营业税计税依据和计算销售汽车的增值税计税依据呢?即:是应该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还是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换句话说,房地产企业卖房赠送汽车的这种模式,是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还是兼营行为?
处理情况
答复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房地产企业卖房赠送汽车和赠送空调属于兼容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客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答复时间:     2010-8-6 16: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