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与生活》(第9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1 21:48:05

认为自杀不道德的理由(2)

《伦理学与生活》(第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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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理由

  有人证明,自杀者给身后活着的人造成了许多不公平的困难。这大概是认为自杀不道德的最有力理由了。丈夫或妻子也许留下了绝望困苦的配偶和悲痛欲绝的子孙;儿女们也许令双亲背负罪恶感;社会也许失去了自杀者可能做出的重大贡献。这是必须加以认真考虑的理由,因为它涉及公正原则。在自杀问题上,公正原则同个人自由原则有冲突,而要判定自杀是否道德就必须解决这一冲突。

  认为自杀合乎道德的理由

  认为自杀乃合乎道德之行为的基本理由涉及一个人对于自己的身体和生命的权利,也关系到一个人做出影响自己身体和生命的决定的自由问题。生命是重要的,但对谁重要呢?当然主要是对生命所有者重要。因为自杀是一个人所做的有关自己生命的个人决定,所以不能把自杀视为违反本人意愿而结束生命的行为。因此,撇开一个人自杀前应认真考虑生命价值这一点不论,自杀完全不违背生命价值原则。然而,一旦个人做出了自己宁愿死不想活的决定,根据这一理由,其他任何人就都无权过问了。

  在这里,个人自由原则当然是重要的,善良原则也很重要。自杀完全是个人行为,只有正在考虑自杀的人本人才多少懂得继续活下去是否比结束生命能为自己带来更多的满足、美好或和谐。这一理由强调个人是独特的个体,只有本人才明白自己的生命是否值得继续,因而只有本人才能决定自己的生与死。根据这一理由,只要一个人的推理能力未被严重的精神或情感错乱所损害,那么,自杀的决定就可以认为是理性的。即使在精神十分健全的状况之下,自杀已遂者也不应被指责为不道德,企图自杀者无论如何也不应受到责备或惩罚。

  同前面讨论过的就反对自杀的理由所提出的批评不同,对这一理由的主要批评认为,它往往意味着人们对自己的身体和生命拥有绝对权利。换句话说,它暗示个人自由原则毫无限制,而这一涵义可能产生一些难题。

  例如,即使严重传染病患者不想被隔离,因为这会限制他的身体和生命的自由,但其自由仍然必须予以限制。否则,他就要对其他许多无辜者的疾病和死亡负责。这就是说,由于头四条基本原则具有优先性,他支配自己身体与生命的行动自由就必须予以减少。与此类似,如果某人打算实施的自杀肯定会影响到他人(例如他所赡养的人)的生活和幸福,那么,对于他的支配自己身体和生命的个人自由,就至少必须提出可能的限制问题。

  一般说来,无论赞成还是反对自杀的道德性的论点,都不提倡结束自己的生命。无论持何种见解,大多数人或许都会强调要运用一切可能手段防止人们自杀。然而,赞成者一方大概会考虑到对于做决定的更大的个人自由。例如,"自杀始终不道德"的主张者可能提倡对那些打算自杀的人从身体上和法律上强行管束;而"自杀可能合乎道德"的主张者则会尽力防止人们自杀,但不会使用强制力从而否定人们做出自己的理性决定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