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什么是道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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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什么是道德(2)

作者:雅克·蒂洛  出版社:世界知识出版社  和讯读书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仁”是儒家的主要美德,它突出并强化个人与社群之间的自然关系。实际上,“仁”是由两个汉字构成的:第一个汉字表示单个人,第二个是汉字数目字“二”。由此可见,表意文字“仁”的意义是“一个人同他人共处”。[M. C. 布兰尼根:《跨文化的道德:原著导读》(波士顿,2005),第296页。]中国人的“自我”是“关系中的自我”。一个人只能是处于同他人之关系中的个人,这些关系共同结成他的身份。儒学研究者R.T.埃姆斯写道:

  社群是个人自我暴露的工程。个人诚实和社群一体化的不可分离性消弭了目的和手段的界限,既使得每一个人本身就是目的,又使得每一个人成为社群中其他每一个人之既定身份的条件或手段。这是一种相互关系的范式。[R. T. 埃姆斯:《作为权利的礼仪:儒家的抉择》,见L. S. 罗默编:《人权与世界宗教》(印第安纳,1988),第201页。]

  “仁”力图使个人利益和社群利益相协调。然而,在任何情况下,居于第一位的总是整体利益。这一要害合乎逻辑地导致对“礼”的尊重。

  “礼”,即礼仪、礼节。如果一个人要成为正式的社群成员,就必须养成“礼”这一儒家美德,而社群本身的构建也是按照“礼”的仪式进行的。“礼”的应用涉及社群内一切富有意义的角色和各种生活方式,这些角色和生活方式通过风俗习惯和传统代代相传。如果说对美德“仁”的培养促成了一个人处理人际关系的正当的意向性观念,那么,“礼”则使得一个人在任何具体境遇下都有可能展现出得体的行为,从在领导者面前的表现,到着装,到就餐场合的规矩礼节,到问候方式,到毕业典礼、婚礼、葬礼和祭祖仪式等,莫不合乎“礼”。“礼是仁慈人道的具体化表达。”[布兰尼根:《跨文化的道德》,第298页。] “礼”是传统的,因而也是社群所要求的个人行为举止的得体适宜,其表现方式并不是仅为形式上的、敷衍应付的东西,而是真正由衷的个人表达法。“礼”为社会带来安定,使社会无需太多的法律强制和刑罚威胁便可良好地运行。

  孔子的信徒孟子(公元前391年-公元前308年)阐述了理想化的儒家学说,论证了“人之初,性本善”的性善论。这就是说,人们具有天生的向善性。因此,道德的自我修养关系到人的真实本性的发掘和呈现。美德如同 “花芽”一般,只有护理培育才能鲜花怒放。然而,另一位儒学大家荀子(公元前310年-公元前219年)自认为对孔子思想做出了现实主义的诠释。荀子大师的教导是“人性本恶”。人性之所以是恶的,是因为人们不像孟子所说的那样天生向善,而是倾向于自私自利。由于财货有限而人们的欲求相同,于是产生了冲突、出现了恶。因此,引导社会走向安定美好的美德行为离不开训练和培养。孟子以培育幼芽的农学隐喻来形容道德的自我修养。与此相对照,荀子则以将曲木变直、用磨石磨刀的艰难过程来比喻道德修养。这就是说,善良和美德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严格地经由人为的传统习惯培养而成的。

  总之,儒家一致认为,美德要通过道德自我修养来发展,直到美德成为习惯和人品观念。这一修养过程不仅是成为好人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成为全人的过程。这种道德理想体现在“君子”身上。所谓“君子”,也就是“优秀的人”或“有教养的人”(在某些方面类似于亚里士多德的“真正明智的善人”)。在儒家思想中,道德自我修养始终是社会精湛技巧的运用和提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