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变书记,无异让问责官员职位上“旅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8 18:31:58
        

  作者鲁国平

  江西省丰城市卫生局官员因在抗洪期间分批外出旅游,卫生局局长甘志华被免职,三天后复出转任卫生局党委书记。该局原党委书记罗绳芒被调任丰城市党校常务副校长。(7月15日《新京报》报道)

  面对公众质疑,江西省丰城市有关部门给予官员特殊时期不在岗位上严阵以待却游山玩水的卫生局主要领导处分,那是应该的,但问题是先免后任命由局长转为书记,虽然表面上处理了,你不能说没有处理,毕竟他们职位上变动了,并且其中之一由手握实权的卫生局一把手——局长变为书记,我们知道卫生局是局长负责制,书记有名无实权,显然上级处罚之意也还是有的。

  不过从局长变成书记,无论如何处罚的幅度都显得太小了,因为它们间干部级别和待遇几乎一样,而处罚的目的是以儆效尤或治病救人,作为“医生”应该清楚,如果这个“药”下得不猛能够治得了干部队伍里的“恶病”吗?

  甚至我们并不能够排除这位被问责局长已经吃了有关上级部门的定心丸,轻微处罚只是做做样子,摆摆门面,以敷衍一下群众以及社会舆论,一旦“时机”成熟东山再起,不再是神话。

  事实上,类似做法在现实中可谓屡见不鲜!比如眼下就有一个典型例子:在深切哀悼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哀悼日”期间,滨州市工商局照样用公款组织旅游,在武夷山等地赴宴、游玩。后山东省滨州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邵立勇虽然因全国哀悼日公款旅游被免,但半年后就神奇复出,任威海市工商局长。

  于是这种局长变书记的“处罚”怎么看都像是一个游戏,一个障眼法,一个在官员职位上的另类“旅游”,不仅丝毫起不到任何惩戒当事人的目的,也无法使同僚引以为戒,相反倒会让官员当事人有一种在官员不同岗位上“游山玩水”的轻松快感,反正自查自纠,不要急,不要怕,自有“家长”在背后为犯事的“孩子”撑腰、周旋,“孩子”也就落得任凭安排,毫无怨言,暂时去一些无关紧要的岗位上玩玩、看看风景无妨,只要假以时日再回归重要岗位照样人模人样。

  只是如此对被问责官员“旅游”处分又有何意义?把党纪国法当儿戏怎么得了!

  我国官员问责制自2003年“非典”时期伊始,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去年明确以及细化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条文,正逐步走向程序化制度化道理,可《规定》里面主要考虑到各地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情形比较复杂,所以只能规定了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五种问责方式,却对于某个需要问责的情形应当对应采取哪种问责以及被问责官员复出方式没有作具体规定。这也就给予了一些“局长变书记”的问责以可乘之机。

  即使如此,局长三日内变书记也严重触犯了《规定》中规定的“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之精神,似乎同时追究推荐人的责任也就顺理成章,但谁来贯彻以及监督《规定》的执行也是一个问题。

  总之,不能让问责官员在职位上“旅游”这是严肃党纪国法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也是惩教结合的对问题官员的政策要求,接下来如何在问责官员复出上按照公开透明和民主性的原则制度化规范起来确实更加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