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阳:问责官员升迁“符合法规”让人哑然失笑(南方都市报 200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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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官员升迁“符合法规”让人哑然失笑

日期:[2009年4月11日]  版次:[AA02]  版名:[社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21  条

  然而,承担着“监管不力”之责、本应被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的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竟然早在去年底就已调任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其行政级别竟然比其在质检总局时还升了半级,使得今年3月中纪委、监察部给予他的行政记过“处分”完全变了味。而质检总局对于首先由网友曝出的这一令人震惊的情况的解释,竟然还是“符合规定”!

 

  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的这一番回应,无疑让人哑然失笑。原因很简单,即使鲍俊凯的新任命真是在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之前,但按照“基本常识”,对有领导责任的鲍俊凯的任命难道就不能撤销吗?这和任命文件的前后根本就没有关系!

 

  一个更值得追问的是,质检总局对于鲍俊凯的新任命到底有没有“特殊背景”?在2008年6月初,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网站就已有消费者投诉婴儿吃三鹿奶粉后患肾结石,此后有关投诉和相关新闻报料就越来越多,但质检总局同样一直默不作声,一直到受害婴儿越来越多,到9月12日三鹿被勒令停产。在这样的情况下,质检总局所称的对鲍的新任命在“三鹿事件前”,到底是质检总局知晓三鹿问题之前(2008年6月之前)还是之后?如果是之后,那么,质检总局是否有意包庇鲍俊凯?

 

  近些年来,有关产品、食品等质量安全导致的重大事故屡见不鲜,除了国家相关法规及相关制度不够完善严格之外,质检总局本身对自身职责、对服务民生的理念、对相关事件的处理及态度也值得反思,这些问题的存在本身比法规的完善和严格还要重要。

 

  □张东阳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9-04/11/content_7567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