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敏感词鉴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3 20:19:14
国民政府敏感词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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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五

1940年3月,民国中央图书馆杂志审查委员会甜秘密印行了一个册子,叫《审查法规汇编》,其中有一个《抗战时期宣传名词正误表》,规定了对“谬误名词”的两种处理办法,第一类为“不准用”,共22个;第二类为“应改正”,共50个。

民国政府的这一作法曾被唐弢称为“文网史上少有的创造”、“二十世纪罕人听闻的童话”,并赋诗一首以作祭奠:覆车之鬼,阴魂不散;替死有人,托生无望;呜呼哀哉,尚享无疆。

“不准用”的如:边区政府、红军、抗日的八路军、抗日政权、三大政策、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二万五千里长征、长征时代、争取民主、争取抗战自由、抗日有罪、民族失败主义、两面派、亲日派、托派汉奸(匪徒)、汉字拉丁化、新文字等。

“应改正”的如:抗日救亡改成抗战工作、内战时期改成安内时期、各阶层的人民改成全国各界、工作阶级改成全国工人、国内少数民族改成内地苗民或内地×民、拥护抗战到底改成拥护抗战国策、拥护抗日的领袖或拥护革命的领袖改成拥护领袖、独立自由的三民主义或革命的三民主义或真正的三民主义改成三民主义等。

取自唐弢《晦庵书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