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学生的“舒坦死”到家长的“被私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0 23:55:05
 A媒体报道:事发后,记者与死者家属一起来到五井中学女生宿舍后的水沟,张继鑫的尸体最后就是在这里发现的,一位老师说“躺得很安详,头朝东,脚朝西。”记者反问“很安详”是什么意思,这位老师说“就是很舒坦,脸上没痛苦。”随后,迟到三个小时的校领导向记者叙述张继鑫当时的死状,“仰面躺着,头朝东脚朝西,有一个手插在口袋里,另一只手在怀里。”“不是他杀,不是自杀,是意外事故,主要考虑身体健康原因。”

  B媒体报道:“谢谢你们……事情已经过去了。”良久的沉默,随着张本勇慢慢燃起的香烟渐渐打破。据张本勇介绍,经过相关部门的协调,他们和校方达成了“私了”协议。但对于“私了”的具体金额和相关细节,他却拒绝透露,只介绍说是“钱一次给清了”。躺在床上的潘维红也叹着气说道:“别提多少钱了,一说多少钱,我们就感觉好像是把孩子卖了一样。”在家门外送别记者时,张本勇再次长叹一口气后表示:“不管钱多钱少,事情就这样吧,我们不会再追究谁的责任了。”


  一个14岁鲜活的生命就这样被校方“舒坦”地冻死了,事后又被校方及相关责任人积极地“私了”了。这,就是能耐,我不得不对学校的这种能耐深表叹服,也对死者的家长表现出来的顾全大局深表敬意。我在想,难道我们的法律真心被金钱给和谐了吗?人命关天,这是一档本不应该发生的刑事案件,私了就可以逃脱法律应有追究?

  校方为什么要私了?家长又为什么要私了?私了说明了什么?个人以为,这充分说明校方有错在先而心虚;再则它表明了法律的软弱,穷人的无奈,以及执法机构的一团和气。

  在本人看来,这是一档赔偿和刑事责任共存的案件,换句话说,这不是一档赔钱就了事的案件,它必须有人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校方与死者家长达成“私了”协议,而执法机构(检察院)也息事宁人,那么这就是我们的法律及执法机构的软弱,甚至无能!众所周知,校方和死者家长存在太多的力量悬殊,家长经不起在金钱、精力及时间上折腾,他们更是经不起“进难门,脸难看,办难事”的重重阻挠,所以他们选择以大局为重的“私了”是正确的,也是无奈的。如此情形,被私了是无奈的。

  问题是,我们的检察院也被私了吗?检方应该对学校及相关责任人提起公诉,对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必须依法查办。否则就是无作为!

  时下,以钱抵罪、以罚代刑很是流行,这严重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这一基本原则。“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已经发生倾斜,法律在贫富之间的选择有了鲜明倾向,平民百姓渴望的公平公正已经被权力、关系及金钱所取代!加上高昂的诉讼费用,也使得更多的百姓在法律诉讼面前只能望而却步,他们要么选择沉默,要么选被择私了。

  学生“舒坦死”案,其继父所言,“不再追究谁的责任”,事情到此也只有检方还有权力对责任人进行公诉,毕竟这是关系一条人命的案件。当然,检方也可以保持一团和气,甚至事不关己,这档案子也就到此圆满结束,偕大欢喜,也算一方平安作出卓越贡献。由此,我们就不难明白为什么有罚跪,罚站,罚打等一切体罚手段在层出不穷的根本原因。

  东莞石排有一小学生因老师罚打,最终在一次老师家访时结束自己的生命。山东这位学生因为罚站而被活活冻死,越想越不是滋味,太残忍了。还有那些在心灵上、身体上因为体罚而创伤的孩子们,他们的权力、自尊由谁承担?没钱,没权,没关系,《儿童权益保护法》也无济于事。

  是的,人是死了,人死不复生。难道我们的法律也死了吗?本人很希望检方为我们正义、威严的法律做点什么,哪怕是垂死的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