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的是官员享有“法外治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3 15:44:04
湖北《长江商报》记者姚海鹰发表《一起侵犯商业秘密罪事件的调查》报道,质疑江岸区检察院介入案件诉讼程序,起诉关键证据。江岸区检察长张振国怒不可遏,遂以检察院名义发出署有“反贪”字样询问通知书,威逼记者接受传唤(2009年10月28日《南方周末》)。

《长江商报》社请示检察院“传唤”记者证据和理由,回答“目前暂时没有证据”,显然检方准备捏造“莫须有”罪名。长江商报和姚海鹰均不在江岸区,按属地管理原则,江岸区检察院不具备刑事立案管辖权。记者新闻报道是职务行为,检察院有何理由传唤记者接受调查?这只能说检察院借传唤名义将记者当犯人整,是滥用公权打击记者。在这一事件中,中国记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本该发出关注的声音,结果却选择沉默。当姚海鹰无奈在网上发帖披露自身遭遇时,《长江商报》发言了,但却是发函向检察院解释,向各网站说明姚海鹰所说“内容严重失实”要求撤销帖子,并在全体采编大会上批评姚海鹰一小时。报社非但不保护记者人身安全,还协助权势部门加害记者。这样的报社领导法律意识,媒体人良知哪去了?真让人匪夷所思!假如姚海鹰帖子不是引起网民沸沸扬扬议论,不是引起高层关注,结果真的不敢让人想象。

这些年来,全国各地接连发生以诽谤、敲诈勒索等罪名对记者采取强制措施事件,有记者被判刑,媒体遭整顿,记者遭遇生存困境。2001年间,山西岚县公安局副局长杨旺元诉报道“割上访者李律松舌头”侵权,尽管有法医鉴定信息源,11家媒体仍遭败诉(2009年10月28日南方周末)。《安徽经济报》原亳州记者站长李远红因质疑兴邦公司老板吴尚礼驾车撞死人及官员受贿,误中“钓鱼”圈套,沦为“记者敲诈案”阶下囚(2004年11月24日新周报)。致使吴尚礼有机会演绎泛滥全国的“兴邦非法集资”惊天骗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国早报》副总编刘原因刊发16岁学生邓森山在广西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戒网瘾”时被打死消息,被免除副总编职务。现实中司法部门因袒护官员群体枉法裁判;因牵扯官员利益强势打压记者更是屡见不鲜。这是用公权力封杀媒体之口,也是封堵民众悠悠之口!

新闻媒体本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在今天,在基层,官员的思维理念依然停留在堵塞民意的历史上。在半封建、办殖民地社会,外国侵略者享有不受中国法律管辖的“法外治权”。可怕的是当今多少官员超越法律、法规、政策之上,享受不受宪法约束的“法外治权”。权势者个人意志就是法律,执法权力成为作恶“工具”,动用司法权力打压记者成为当前潮流,媒体到了噤若寒蝉地步。当记者遭遇报复成了弱势群体,只能通过网络发帖求助,这是媒体的悲哀,更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悲哀。这对社会创伤是无可修复的;它意味着新闻自由的陷落;社会信息通道的堰塞。这暴露我们社会揭示真相的困境;这对全社会每一民众也是恐怖的警示;这是非常可怕和危险的!如此,新闻媒体还能发出正义的呼声吗?普通民众还有何人权?这样的社会还能有公平正义可言吗?

如果当官员群体成为肆无忌惮的违法群体;仅一个“道歉”就可继续执掌权柄;我们的法律在官员面前岂不是只能当一张废纸?我们呼唤:法律用切实的行动为记者们撑起一片自由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