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日报:舆论监督离不开法制“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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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日报:舆论监督离不开法制“撑腰”

2009-10-26 10:10:45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中新网10月26日电 《澳门日报》26日刊出社论《舆论监督离不开法制支撑》说,近年来,媒体采访受阻、记者挨打、说情贿赂、威逼恐吓等事件时有发生。要冲破舆论监督的阻力,迫切需要法制的强力支撑。昆明市曾将舆论监督入法,明确为法律支持,无疑有利于破解“监督舆论”对抗“舆论监督”。愿昆明市以立法的方式为舆论监督“撑腰”,以及湖北省日前试图借助舆论监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努力,能在全国范围推而广之,蔚成风气。

文章摘编如下:

湖北省纪委、宣传部、监察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检查部门建立与新闻媒体的联动机制,支持舆论监督。

湖北省的这一做法,首先扩大反腐倡廉的线索来源,使新闻媒体更容易收集到各方面的反映,掌握更多的涉案线索。纪检监察部门重视新闻舆论监督,积极从新闻媒体获取反腐倡廉信息,对于办案是大有裨益的。

其次,也加大对纪检监察机关本身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将处理结果向媒体回馈,并加强与媒体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焦点问题、重大案件的查办情况。纪检监察机关自身也要承担起信息公开之责,体现对知情权、监督权的尊重,也使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同样受到新闻媒体的监督和约束,更有利于促使纪检监察机关提高办案效率,防止执法执纪过程中的腐败。

此外,还可让纪检监察部门与新闻媒体之间相互协调配合,形成良性循环,有利于纠正弊端,更好地推动反腐倡廉。

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公众的监督,是实践中共十七大要求“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的需要。科学执政要求集思广益接纳人民的智慧,民主执政要求躬身虚怀倾听人民的呼声,依法执政要求接受监督自我纠偏。因此,政府能否广闻纳谏,实质上衡量政府行政文明水平。对待舆论监督,应听其言,畅其路,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现代信息社会,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新闻媒体,是以传播新闻信息为主的社会传播活动,其具备两大基本功能:一是传播新闻信息,二是反映和引导社会舆论。新闻舆论监督是当前内地主要的公共权力监督形式之一,公众依法享有对国家、社会事务及公众人物实行舆论监督的权利和自由,并且伴随着社会政治民主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强和提高,公众期待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呼声就愈加高涨,需求日增。

而舆论监督是公众通过新闻媒体表达意见呼声、提出批评建议的重要途径。舆论监督的本质就是民众通过媒体对公共事务进行监督。尽管新闻采访权、报道权和舆论监督权并非行政权和司法权,但它却是公民的社会知情权、批评建议权、监督权的代表和延伸。舆论监督在制衡权力、保障公平、预防腐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彰显。

近年来,媒体采访受阻、记者挨打、说情贿赂、威逼恐吓、设备被砸、报纸被扣、新闻单位遇围攻的事件此伏彼起。当媒体接触某一敏感新闻事件后,来自各方的压力,都对记者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监督舆论”与“舆论监督”的抗衡也说明,具体法律对新闻采访报道权和舆论监督权保障的缺失甚至无力。事实上,正是当前法律对记者采访权、报道权和舆论监督权保护的薄弱,才使得一些不法之徒胆大妄为。事实证明,要促进公权力的合理运用,就必须建立公共平台进行监督。而要冲破舆论监督的阻力,迫切需要法制的强力支撑。

此前,昆明市曾把“干扰、阻碍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者将被问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的条款,写入《昆明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将舆论监督入法,明确为法律支持,无疑有利于破解“监督舆论”对抗“舆论监督”,促进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愿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以立法的方式为舆论监督“撑腰”,以及湖北省三部门试图借助舆论监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努力,能在全国范围推而广之,蔚成风气。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