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带“标”能挡住公车私用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3 15:02:33
 公车带“标”能挡住公车私用吗?
 
    来源:商丘新闻网—京九晚报
 
 
  河北省保定市纪委5日透露,10月底前,该市6000辆公务车将全部带“标”上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浙江平阳、四川宜宾、内蒙古包头、湖南常德等地也都有过类似做法,那么,公车带“标”能挡住公车私用吗?  支持声音  能在一定程度上挡住公车私用  ■赵 娜(网 友) 治理公车私用不能缺少群众监督。公车“带”标,增加了公车使用的透明度,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发挥了群众监督的作用,表明了政府治理公车私用的决心,是态度,更是勇气。公车有了这些“身份证”,群众一眼就可以看出哪些是公车了。这就将公车置于千万双眼睛的监督之下,对公车私用者是一个警示和约束,提醒和督促某些人不该用车时不用,不该去的地方不去。这相对于有些地方和部门对于公车私用问题的不作为,是一个进步。希望这个举措能进一步坚持并完善,取得实际的治理效果。  ■孟 涛(睢阳区) 给公车统一带“标”,笔者认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公车私用现象起到一定震慑作用,但还应出台惩罚公车私用的具体细则。公车带“标”上路只是第一步,这样便于接受群众监督,下一步需细化措施,明确更多的公共监督机制,拿出一套科学完善的制度,真正达到不但治标而且治本的效果。  反对声音  贴“标”未必能治本   ■孙 岩(梁园区) 保定市采取给公车贴“标”的做法,笔者认为,对其成效不应过于乐观。公车贴上标志有利于群众辨识,但公车是否被私用却是一个不好区分的棘手问题,如若碰到群众的质疑,司机或许可以编造一个借口使私用公务化,“标”还是等于白贴。治理公车私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从源头治理,加大对领导和司机的教育,让其自觉遵守公车使用的有关规定,不以权谋私。第二,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严惩公车私用者。对于违反法律和纪律的人一定要依法予以惩处,以儆效尤,用典型案例给其他领导和司机以警示。第三,要推行有奖举报制度,给举报公车私用现象的群众一定的物质奖励,这样群众的积极性才会提高。  ■深 海(网 友) 众所周知,好制度关键还要看执行,如果只是一纸空文,则不免令群众失望。道理很明显,警车的标志够明显了,对警车私用也有明确的处理规定,可是,不照样有警车私用的现象吗?这说明,如果缺乏严格有效的管理,再好的政策和制度,也不免沦为纸上谈兵。 其实,保定市出台这一招,值得肯定和期待,但是,它终究不是治本之策。当然,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给保定市限制公车私用的做法以掌声,并希望它能在全国推广开来。  ■黄齐超(睢阳区) 笔者以为,公车带“标”虽然将公车置身于公众关注的阳光地带,会使公车私用者有所收敛,但很难彻底禁止,原因如下:第一,缺乏举报奖励措施。毕竟,举报是有风险的,倘若有了举报奖励措施,再加上网络监督平台,那些想公车私用者可要三思而后行了。第二,缺乏相配套的严惩机制。一顿不痛不痒的说服教育,或是貌似严厉的通报批评,大不了经济上受点损失,难以起到震慑作用。而在国外,如果有此丑闻者,很可能会为此丢掉执政地位,所以很少有官员敢以身试法。第三,公车是公用还是私用,很难辨别。享受公车之便的公仆们,会找出一百个理由来说明这是在“执行公务”,全民监督固然是治本之道,但治本之道还要有配套措施和细则方能显神效。  ■宋欣杰(夏 邑) 公车贴“标”,无非是增加公众监督和透明度,但对于治理公车私用,仅仅是治标不治本,靠贴“标”是不能根治公车私用的。要想治理公车私用,必须从严罚上下工夫。纪检部门和交通部门应联手治理,加强对公车私用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进行控制。凡发现公车私用的,一要给公车私用者纪律处分,二要对公车进行扣留。治理公车私用也应该像治理酒驾一样,“严”字当头,重点治理,常抓不懈,方能取得治理成效。  ■杨旭华(市 直) 公车带“标”上路,也算是阻止公车私用的诸多办法中的一种,但我认为这种做法收效不会很大。有些单位的车辆人们一眼就能看出来,比如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的警车,但是,这阻止住他们公车私用了吗?车不是关键,关键是公车私用的人。贴不贴“标”不是关键,关键是问不问。对公车私用要用重典,才能以儆效尤。公车私用屡禁不止,关键是没有下狠心,没有出重拳。公车私用有很多时候是为领导办事的,即使有人发现了,也不敢管,最多是口头教育一下了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即使财政部门取消私用之公车的维修费、保险费、燃油费等经费的拨付,现在有些单位的小金库相当富裕,养几辆车不成问题。  ■谢君善(睢阳区) 推行公车带“标”上路的做法,便于社会各界监督,做得认真了,能够起到一定抑制作用。公车私用多表现在领导身上,爱面子的领导是不会让带“标”的公车公然私用的。问题是公车带“标”能否带牢,发现不带与遮拦的问题如何处置,同时,挡住公车私用,更重要的是在于公车使用者的自觉性。如果,对于存心公车私用的人来说,公车的带“标”与否根本无所谓,孬好想点法就能达到公车私用的目的。笔者认为,只要有公车,就难以断绝私用的现象,同时也认为,要杜绝公车私用现象,还是要从建立新的制度上入手,从源头上进行治理,一些地方推行的取消公车、发放公务交通补助费的做法有其一定道理,只不过需要在标准上制定得再合理一些。  建言一我之见  严查问责 用制度管住公车私用  ■周 欢(网 友) 有人总结出了公车使用的“三三制原则”,三分之一办公事,三分之一领导办私事,三分之一司机自用。这虽属调侃,但令人深思。其实,公车私用问题由来已久,尽管各地对此都出台了相关监管机制,但症结就在于违反规定是否会受到相应惩处。抓不到病灶,公车私用的病就医不好。要想使私用公车的不良之风得到有效扭转,关键还是要加强打击力度,对公车私用者给予更为严厉的处罚。  ■孙晓波(网 友) 带“标”只是手段,监督并治理公车私用才是目的。因此,带“标”应是工作的第一步,而后的关键应是制定细化配套的措施。比如:如何方便群众监督,是采用电话、举报箱还是网络形式;如何激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对于群众举报后多长时间给予答复,是否可以给予适当奖励,如何保护举报人不受报复;一旦查实结果,将如何问责等,这些都需要一并考虑。如果没有这些相关措施的有力跟进,带“标”就可能流于形式,就可能达不到带“标”的目的。  ■靳新辉(市 直) 笔者认为,公车管理问题并不在于带不带“标”上路,而在于公车私用的监督力度及处罚力度。从长远效果来看,应规定节假日实行“公车休车”制,因公用车须进行用车登记,公务用车消费实行定额包干公示。每个单位和部门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健全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纪检部门在节假日期间应会同新闻单位,布点暗访,现场录像,对违反规定公车私用的,除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外,还要责成车主单位负责追缴公车私用费和对公车私用者给予停开公车、扣发奖金等相关处理。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给予当事人和驾驶员纪律处分,并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治”住公车私用的“顽症”。  ■黄 宁(梁园区) 公车带“标” 尽管只能起到一种外部明示作用,并不能代替实际层面上的执法监督,但这毕竟迈出了打击公车私用的第一步。若要真正遏制公车私用,国家必须尽快建立健全一套各相关部门统一协调、相互配合的严厉监管制度,进一步细化各项措施,明确更多公共监督的具体路径和制约机制,并通过有效途径保障各项制度能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应制定一套科学完善、行之有效的全民监督、举报与奖励制度,真正调动起全民监督的积极性。监管单位对公车私用的行为必须下狠手、出重拳,一经查实违规违纪行为,必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和严厉处罚,予以通报及公开曝光,并定期公布查处结果,从而真正起到一个震慑、警示作用。不能再像以往那样,对顶风违纪者心慈手软。  ■黄 河(开发区) 笔者在为此举叫好的同时,不禁想为治理公车私用进一言。一是治理公车私用要像治理酒后驾驶一样,要调集人员实行异地检查,针对高发区域和高发时段,提高拦查频率,对有公车私用嫌疑的一律严格检查。二是对公车私用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要一视同仁,从严处罚,绝不允许开口子,绝不搞下不为例,让公车私用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三是要建立查处公车私用联动机制,使每辆公车都贴“公务用车” 标志,使每一辆车始终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不让任何违规车辆漏网。四是建立公车私用的惩戒机制,使人们不敢公车私用,同时要将治理公车私用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实现常态化,在不久的将来公车私用这个“顽疾”将成为历史。  ■下期话题  我们应从“大学白读了”中悟出什么?  今年刚从某省属高校计算机科学技术专业毕业的大学本科生连峰一直没找到工作,当他得知武汉某技校能将毕业生输送到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后,就报了名。和他一起“回炉”的大学生中,有7名是本科生。开学才两周,连峰便出惊人之语:“大学里学的知识很空,派不上用场。我的大学真是白读了!”连峰的感慨,到底是意味着他的浪子回头金不换,还是在责怪大学教育的失职?对此,你怎么看? 本篇文章来源于商丘新闻网 原文链接:http://www.sqrb.com.cn/jjwb/html/2009-09/15/content_599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