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罚没物品处置理应“阳光操作”(新京报 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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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物品处置理应“阳光操作”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7-2-1 2:31:30 · 来源: 新京报

近日,北京市财政局在人代会上的报告中提出,北京市将启动罚没物品公物仓管理改革,建立一个全市范围的公物仓管理网络。今后,工商、城管、卫生、文化、质监、药监、海关等十几个具有罚没权的单位都纳入一个网络平台进行管理,每笔罚没物品都要登记,出库入库有统一规范的管理要求,各部门自行处置罚没物品的要及时入账(据1月31日《北京青年报》)去年底,北京东城区上百名市民曾与城管部门进行了一次对话,市民提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罚没的物品都哪儿去了?”显然,这样的疑问可能许多人心中都有。在当前的行政执法中,被关注较多、制度比较完善的是行政执法程序的“前端”,即违法事实的认定、处罚的法律依据以及自由裁量的合理性等。但对于行政执法的“末端”,即被依法罚没的财产如何防止浪费和贪污,最终用于造福社会,法律的规范比较粗疏,透明度也较低,公众还无法看得明白。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的行政机关对罚没物品不当处置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比如有交警将暂扣的汽车当成废铁卖,并称这是“常规处理方式”;有工商部门随意焚烧罚没物品,引起居民哄抢;一些行政机关用罚没的物品捐出来献爱心等等。这些新闻的背后,反映出罚没物品处置的混乱状态。由于管理的各自为政,一些地方行政机关处理罚没物品犹如处理自己的“私人物品”,随意性很大。这些混乱的状况在北京同样存在,这次两会上,北京市财政局的官员就说,“有的部门罚没走私电脑,罚没进来时一个价,卖掉时一个价”。(据《北京晚报》报道)北京建立统一的公物仓库,无疑是规范罚没物品处置的很好尝试。由于管理权的统一和程序的规范,罚没物品被基层部门或官员贪污的可能性将有效降低,浪费的现象也将得到遏制。除此之外,有了这样的仓库,罚没物品将能发挥最大效用———有公共部门采购新的物资时,如果公物仓可以提供,那完全可以将这笔资金省下来,例如中小学采购电脑,完全可以用罚没品。
不过,值得思考的是,统一公物仓虽然可以大幅度减少基层的浪费和贪污,但在管理权集中后,如何避免浪费和贪污在更高的管理层面发生,就成了一个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因为这样的浪费和贪污一旦发生,其严重后果要远远超过基层的“零敲碎打”。
答案其实也简单:阳光操作。统一公物仓的管理应向社会公开,其账目明细应该在公众媒体上公布。公物仓物品的出卖也应该公开拍卖,而不是按现在一些行政机关一样,按内部价处理。公物仓物品的出借、销毁也应有规则可循,有案可查,总之,一切都应在公众看得见的情况下进行。
管理公物仓就是在管理国家财产,这是一项重要的权力,不能缺少外部监督。惟有罚没物品处置实现“阳光操作”,民众才不会再有“罚没的物品都哪儿去了”的疑虑,行政处罚才能实现从头至尾的公开与公正。
□国华(北京职员)
http://comment.thebeijingnews.com/0733/2007/02-01/021@0231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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