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遁的“主角”:韩峰“日记”调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3 02:33:40
消遁的“主角”:广西来宾烟草局长韩峰“日记”调查2010-03-10 09:18   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11 条,点击查看    我有话说

  韩峰“日记”中提及,来宾烟草局纪检组组长苏琪武亲戚所开的烟店曾卖走私烟。 本报记者 谭人玮 摄

韩峰网络图片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法规处处长韩峰的“日记门”,过去两周里引人瞩目。

  被网友海量围观的“日记”,除了一一载明与5名女同事、下属婚外有染,还记录着收受他人钱物的时间、地点、数额,明明白白,共计27.5万元。此外,还有官场上免不了的吃喝娱乐,烟草系统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官员名字一个个列着。

  “日记”的文字,被网友们称为微博体:“寥寥几笔,就能叙述完一件事,文字功力非同一般。”而本报记者在调查“日记”内容的过程中,牵涉其中者几乎都避之不及,女事主的尴尬可以想见,而韩峰所在的官场,也处于尴尬漩涡。

  来宾市政协副主席黄桂廷,唯一坦诚面对记者的官员,他被“日记”提到10次,认为韩峰是个“业绩出色”的“性情中人”。

  女主角“阿芳”,曾答应中间人接受记者当面采访,但她在从来宾到南宁的途中接到纪委的电话,之后便无法联系上。

  消遁的“主角”

  韩峰的电话总是提示“机主已开启来电提醒功能”,家里电话可以打通,却一直没人接。“情色日记”广为流传的这段日子里,韩一直在公众和媒体的视线之外。杨某某是事件中的一位女主角,职务是广西烟草局某处副处长。按杨的手机号打过去,一位女士接听,却自称不是杨,但知道杨已经报警。

  “情色日记”中出现次数最多,描写最详细、情史最完整的女主角“阿芳”,好事的网友们“人肉”出不少疑似照片,最后基本都被证明不实。甚至有无辜者被牵连其中,受到伤害。

  3月2日,有人以“阿芳”的名义发表博客:“你们这样不停歇地人肉搜索,不停歇地公布我照片,不觉得可耻吗?”

  此后,通过中间人向记者转述,“阿芳”说博客不是她所开。这是至今记者所得到的唯一可信的“阿芳”说辞。蜂拥而来的记者们几次蹲守她居住的来宾福鑫苑小区,却都未能堵到她。

  另一个女主角叫小盘,知情人称,她的丈夫完全不相信日记所涉及到的内容,还声称要告那些编造这些日记的人,要对方赔偿精神损失。

  还有一位女主角丈夫的同事告诉记者,刚开始知道“日记门”的时候,也觉得很有意思,希望记者多挖一点料,可一旦与自己熟识的人联系起来,“就觉得他很凄惨”。虽然最近几天没见到他,但一想,如果碰到他,该是多么为难,劝也无从劝,只好装做不知道。

  被“点名”的官员

  隐私曝光,对于被“日记”“点名”的人,无疑是最尴尬的。

  由于“日记”中真名实姓提到了广西烟草系统官员,南都记者根据该局通讯录逐一打电话核实,但对于日记的真伪,得不到一句明确的“是”或者“不是”。

  该局未涉及的其他官员基本上都没有接电话,接电话的又都表示不知情。

  曝光的“日记”里,从广西区烟草局到来宾市烟草局,两级纪检组长都曾与韩峰有密切交往。

  韦少春是区局审计处处长。2007年1月12日的“日记”提到:“韦少春昨晚和他们赌钱,玩到早上才睡。”

  韦在接听记者电话时,态度很好,但表示自己在北京出差,有什么问题等回到南宁再说。

  叶青峰是区局纪检组长,2007年1月22日“日记”中提到:“下午到办公室和叶青峰聊一下后,和他去洗脚,晚上一起吃饭,再去唱歌。”

  在记者与叶打通电话后,叶说,有问题去问办公室,其他的就不说了。

  2007年4月12日的“日记”中写道:“在国大边的一个叫金叶的专卖店居然摆卖着走私烟,还不少。吃了饭叫市局稽查队去查,一查查出的东西不少,走私烟就有4件多,还知道这个店是苏琪武开的!好看。”

  来宾烟草局纪检组组长苏琪武,被“日记”昵称为“阿苏”。苏琪武回答记者采访时称“烟店不是他开的”。南都记者来到这家面积不小的烟店,老板直认苏琪武是他妻弟,联系到4月23日,日记又提到“再和阿苏谈了一下他亲戚烟被抓的事”,相关的日记内容得到了证实。

  唯一坦诚面对记者的,是来宾市政协副主席黄桂廷。“日记”中提到他共有10次,大部分是一起吃饭喝酒,最要紧的是关于一处土地转让的事。

  “日记”载明,2007年3月27日,韩峰看中华侨投资区的地皮,土地挂牌价为每亩25万元。当年12月11日晚上,韩峰和“黄桂廷及土地局的肖局一起吃饭”,定了报名费500万元,以“确保”地皮到手。2008年1月21日,土地正式挂牌,竞拍者只有来宾市烟草局一家。土地顺利成交,成交价是33万元一亩。

  黄桂廷面对这些问题显得很坦荡。“日记”曝光之后,黄接了亲朋好友的电话不下300个。他是和韩峰认识超过20年的老朋友。黄说,他在来宾任副市长时分管烟草工作,当政协副主席后,又是对接烟草工作,所以在一起吃饭很正常,对韩的工作也很清楚。

  黄桂廷说,2007年,来宾市烟草局有机会拿到区烟草局划拨的500万元资金,用于兴建物流中心。韩峰开始找不到合适的地,这笔钱就没法花出去。后来决定要华侨投资区里的30亩地。经过招拍挂等程序,价格定在32万元左右一亩,本来保证金200万元就可以了。黄桂廷以朋友的身份建议韩峰,不如把500万元全部押上,这样就等于把这500万元先占着,当时已是年底,钱没花完区局要收回去的。黄不认为自己在这次土地转让中插手牟利,竞标若不中,保证金是要退还的。后来这块地又追加了500多万元才买下来。

  “日记”中的受贿

  “日记”里的韩峰,写得最多的是跟人喝酒吃饭,引人注目的是床笫之事,犯法的是收人钱财,而广西烟草的纪检监察部门也同时调查他的生活作风和经济问题。

  南都记者从广西区烟草局内部知情人士处获悉,由于叶青峰在“日记”里被点名,所以对“日记门”事件的调查由另一名处长领衔。烟草专卖局的特殊之处在于垂直管理,包括纪检监察体系,直属中纪委,所以这次调查仍由区局纪检监察组织来进行,自治区的纪委无从过问。

  但另有消息称,此次自治区纪委是参与其中的。

  “日记”中显示,韩峰先后收受他人钱财超过20万元,这是最敏感的受贿问题。给钱最多的陈璋,据“日记”所述,陈分四次送了22万元。据网友搜索,发现陈璋是广西钦州某建筑工程公司工程处经理。“日记”所载时段内,来宾烟草局最大的基建项目就是新办公楼,2006年11月奠基,2009年4月18日竣工。如果陈璋确实给韩峰送过钱,那么韩峰涉嫌受贿罪。按刑法相关规定,金额超过十万元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2006年,江苏丹阳市原烟草专卖局局长王某因为受贿22万余元,一审被判刑10年。

  “日记”里显示,韩峰给上级领导送过来宾特产的奇石。来宾一位熟悉官场的知情人表示,来宾奇石是一种安全的礼物,可以说是土特产,不值什么钱,但也可能价值上万元。另外,韩峰“日记”中还记着给退休了的区烟草局局长邓家珍送了两件玉溪烟,一件五粮液。除了这两人,“日记”里并未发现韩峰送礼的其他记录。

  广西区烟草局办公室主任廖宏秀不肯透露调查进展,包括调查组成员名单,一再声称不能干扰办案,调查组的成员不能公布。在网上找到记者,据称是广西区烟草公司科级干部的王仁(化名)认为,局里一点也不想拖,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但调查需要讲证据,要走程序,不能说办谁就办谁。

  在王仁看来,民众误解了烟草系统。他说,其实早年间烟草行业的效益并不好,公务员工资一千多元的时候,他们才几百元,没人爱去,都想考公务员。现在效益好了,外面的意见又大了,所有对垄断企业的怨气都发泄到烟草系统上来了。

  工作能力强?

  曾有网帖称,是韩峰送给“阿芳”的一台笔记本电脑里忘了删除日记,被“阿芳”的丈夫无意中发现,发到了网上。但多位知情人都表示,“阿芳”与前夫离婚其实已有一年多。“阿芳”曾答应中间人在不拍照的前提下接受记者当面采访。意外的是,她在从来宾到南宁的途中接到纪委的电话,之后连中间人也无法与她取得联系。

  黄桂廷在过年期间就得知韩峰“日记”被上网的事,他记得大年初三还给韩峰打过电话,当时韩峰认为是“阿芳”的前夫所为,还骂说“他们离婚关我屁事啊,怎么来搞我”,并且否认了日记是他写的。

  廖宏秀也透露,目前可以确定的“日记”是从笔记本电脑里流出的。

  “如果有事情韩峰他跑不掉,没问题你要还人家一个公道。”黄桂廷说,单论对韩峰的个人观感,韩峰还是一个不错的人,“公认他是有本事的,为人为官,领导秘书出来的,千里挑一出来的,见过他就感觉他不是那样的人。瘦瘦的,讲话时慢条斯理。”

  韩峰身份证资料显示,其生于1957年。黄桂廷自称对他的过去很了解。韩的父亲是解放广西的军人,属于南下干部,解放后定居钦州。韩峰下乡插过队,上大学是自己考上的,中文专业,应该是广西大学毕业。后来被钦州地区行署副专员任西江看中,成为其秘书。“如果素质不好肯定不要他了,精挑细选的。”上世纪80年代后期,任西江调任广西烟草局局长,韩仍是任的秘书。

  在区烟草局办公室工作一段时间后,韩峰开始到下面市县出任烟草局局长,先后任职的地市包括贵港、崇左、钦州、来宾。“年年都是先进,工作业绩出色”。以来宾为例:2002年12月来宾撤地设市,2003年韩受命创建来宾烟草局。据公开资料,来宾卷烟销售由2003年的42127箱到2008年的64644箱,税利由2003年的1085万元增长到2008年的8950万元。“韩的工作能力突出,到哪个局当局长都是业绩翻番涨”。

  在黄眼里,韩峰是个性情中人,跟人去唱K的时候自己从来不唱,喜欢在下面起哄吹口哨。王仁说,韩峰是很有个性和才气的人,在内部活动中,韩峰还会当众朗诵自己写的诗。可能正因为是这种个性,他才会写下如此真实的日记。

  但黄的司机谭师傅却认为日记有造假的嫌疑:“一个50岁的人,一个晚上能搞三次?不太可能吧?就算收钱了,谁会写上去,神经病啊?”

  韩的前任司机廖师傅也不信韩峰“玩女人”,他跟随韩从钦州到来宾,时间比日记中常提到的司机阿武还长得多。他告诉南都记者,韩峰的妻子跟他是大学同学,感情很好。每到周末不用说,他都直接把韩送回南宁的,在钦州和来宾时都是如此。

  “日记门”事件簿

  2月底,据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法规处处长韩峰的“情色日记”引爆网络。日记从2007年1月到2008年1月(2007年7、8、9月内容不完整),时任来宾市烟草局局长的韩峰,记录吃喝娱乐、收受贿赂以及婚外情。

  3月1日,自治区烟草局回应“日记内容并非空穴来风”,韩峰已于2月22日停职接受调查。

  3月2日后,网络上又出现了新的“完整版日记”,日期从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10日。

  3月4日,自治区烟草局称韩峰未被“双规”,遭到网友人肉搜索的女主角“阿芳”照片为假。

  采写:本报记者 谭人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