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五法官集体落马 检方证实缘起破产拍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1 08:44:20
近日,深圳市中级法院五名法官因涉及司法腐败被捕,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经调查后检方证实,此案确是缘起破产拍卖。深圳市检察院透露,其中三名法官的案情目前已经处于侦查终结期,将很快结束,但何时起诉可能还要有一段时间。因为该案涉及到审理地点的问题,侦查移送公诉部门后还要重新审核和取证。
《中国青年报》报道,据检方介绍,今年5月上旬,深圳市检察院接到民众举报,称深圳市中级法院的个别官员和几名法官涉嫌受贿。市检察院审查后,交反贪局展开初步调查并获取了相关证据。从今年5月31日开始,深圳市检察院分别对涉案的廖昭辉、蔡晓玲、张庭华、裴洪泉、李慧利等五人立案侦查。
最先被查处的是现年五十岁的廖昭辉。廖昭辉原任深圳中院副处级审判员,事发时已退休。廖昭辉在担任执行庭审判员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当事人的贿赂。
案发前任民四庭庭长的蔡晓玲、民七庭庭长张庭华,均因涉嫌受贿罪,于今年6月被立案侦查。检察院现已查明,蔡晓玲、张庭华在深圳中院任职期间,利用指定的拍卖行拍卖破产财产的职权,从中收取贿赂。张庭华还收受案件当事人的贿赂,侦查人员在其办公室搜查出大量现金人民币和港币。目前,深圳检方对以上三件案件的侦查工作已接近尾声,侦查终结即依法提起公诉。
案发前任深圳中院副院长的裴洪泉为市副局级官员,是涉案人员中官职最高的。因涉嫌受贿犯罪,今年9月13日被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9月14日被刑事拘留,28日被逮捕。
同日被立案侦查的还有裴洪泉的前妻李慧利,其是深圳中院执行局执行二处处长,同时也是深圳市福田区人大代表。9月14日,经福田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许可,检察机关对李慧利采取强制措施,李慧利被刑事拘留,27日被逮捕。
据检方初步介绍,这几起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均发生在几年之前,当时深圳中院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还不够健全,部分案件的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由审判、执行部门的法官予以指定,因此,使得少数人得以利用制度的漏洞,谋求私利,中饱私囊,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此案曝光后,一位律师分析说,缘起企业破产案件是因为法院审理程序缺乏透明度。中国法律关于企业破产的司法程序有不尽完善的地方,这给深圳中院破产庭的涉案法官制造了权力寻租的空间。
这位律师说,根据现行破产法,在企业宣告破产之日起十五天内应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最重要的是,清算组成员由法院从企业主管部门、政府部门以及专业人员中指定。在这种制度设计下,清算组成员听命于法院。清算组成员通常包括律师和会计师。对他们来说,这是一项“不需要很多成本,却稳保收益”的活计。另有律师称,通常担任清算组组长的律师收入不会低于三十万元。
前述律师称,在深圳,能够获得中院破产庭法官的青睐,加入破产企业清算组的律师不多。这是一个相当稳定而隐秘的圈子,“某种程度上是被少数人垄断了”。
据传,深圳中院有法官把该院重大破产案件指定给与自己关系紧密的某一女律师去进行,并把律师费开到二千万元人民币;也有法官指定了多宗重大证券公司等超大型企业破产案,涉及律师费近亿元人民币。
深圳大学一位法学副教授从另一角度也指出现有破产制度易导致法官腐败。他说,裴洪泉任破产庭长时,法律规定由法官指定拍卖行,法官权力非常大,深圳现在有一百多家拍卖行,竞争十分激烈,自然纷纷给法官回扣以取得拍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