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低碳战略的两件大事和七项对策\\葛剑雄:从“义利观”到“财富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3 08:19:04
 中国低碳战略的两件大事和七项对策 在气候变化议题上,中国除了在国际谈判中争取更大的发展权外,决策层还要从国家战略层面上抓紧做好两件大事,不可再等。

  第一件大事是,2012年前抓紧征收“国内碳税”,以遏制发达国家的“碳关税”出台。征收“国内碳税”能够达到三个目的,一是在国际“碳关税”压力中,变被动为主动。尽管美国提出的“碳关税”是违反自由贸易原则的,但从趋势看,发达国家已经设定了这方面的话题我们不能被动等待,中国应在发达国家征收“碳关税”之前,先征收国内碳税。双重征税是违反WTO原则的,如果我们征收了国内碳税,美国再征收碳关税就是违法;二是在国内生产中,能够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瑞典的经验值得借鉴,瑞典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占世界的比例从来就没有超过0.5%。其成功之道就在于,他们通过对石油课以重税(标准是每吨100美元)来推广生物能源。在重税之下,瑞典众多企业竞相寻找低成本的生物能源,将很多生物质废弃物变成了能源。今天瑞典生物燃料的使用率已超过50%,成为世界工业化国家使用生物能源比例最高的国家之一;三是政府可以将碳税带来的收入,补贴那些节能减排成效好的企业。

  第二件大事是,抓紧研究“稀土—碳排放权”捆绑计划。如果说碳排放是美国对中国“发展权”的限制,那么,稀土等战略资源就是中国对西方“进化权”的限制。中国必须打好稀土等战略资源这张牌。为此,笔者建议:以稀土等战略资源出口配额多寡,换发达国家的减排技术。据世界自然资源研究所一项研究表明,在基准减排情景下,中国需要60多种技术,其中40多种是我们不掌握的核心技术。中国可以通过控制出口配额多寡,换发达国家的减排技术。

  发展低碳经济不仅是国际趋势,也是我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在中国未来经济发展中,通过多途径探索减排方式,才是解决国际“碳”压的根本之策。

  第一,做好“碳预算”。一是从“十二五”规划开始,各部门和各地方政府都要做好“碳预算”。建议从“十二五”规划开始,将“碳预算”列入部门和地方政府预算框架,今后政府的每项决策,不仅要考虑资金的收入和支出,还要考虑碳的排放和吸收。这意味着把减排工作渗透到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二是“碳预算”要按人配额,以实现“扶贫”和“遏制奢侈浪费”的双重功效。坚持“减排人人有责,配额公平对等”原则,在全国范围内设定一个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普式上限,“按人配额”。将来富裕人群如果配额不够,可以向低收入人群购买碳排放指标,这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关系,既能达到“扶贫”的目的,又能遏制“奢侈浪费”。三是建立地区间或省际碳预算转移支付机制。为了保证总量平衡,中央从全国“一盘棋”角度,用落后地区的碳盈余去填补发达地区碳亏空。发达地区用资金来交换碳排放空间,可以看成是一种公平的补偿。

  第二,加强国际合作。一是与国际低碳城市、低碳企业建立合作联盟。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欧美发达国家,在减排方面已积累了很多经验,我们要在合作中学技术、学经验。国际间的合作可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从中小城市、企业、商业项目入手。在节能减排上,中小型城市、企业、商业项目的合作,比国家间和大城市间的合作更容易量化,标准也好制定,减排效果也便于检验。二是与周边国家结成低碳化产业供应链。考虑到人民币升值压力,以及中国原材料价格上涨和用工成本的提高,中国制造业应该专心做上游(战略决策、技术研发、品控标准、资源整合与金融运作)和下游(品牌塑造、营销传播和客户服务)产业链,而将产业链的中间环节转移到周边成本更低的国家。

  第三,建立“碳汇造林补偿基金”,充分发挥人工造林的碳汇功能。森林是重要的碳汇,通过建立“碳汇造林补偿基金”,将人们的消费行为与造林面积捆绑在一起:即按消费行为计算排放量→按排放量计算造林面积→按造林面积计算补偿金额。把增加林业碳汇与工业减排放到同等重要位置上。

  第四,提高水电和核电比重,降低火电比重。中国能源消费总量和构成,煤炭占能源的比例达70%,60%的碳排放是因为运煤产生的。与火力发电相比,核电是清洁、环保型能源。与核电相比,水力发电是一种较为安全的清洁能源。水电没有核辐射危险,与煤电相比,每一千瓦时的水电电量大约可以减少原煤用量500克和二氧化碳排放量1100克。

  第五,构筑“以铁路为骨干”的环境保护型现代化交通体系。与其他交通工具相比,火车对环境的污染和排放的二氧化碳最少。在我国未来的低碳经济发展中,应大力发展铁路运输,构筑以铁路为骨干的环境保护型的现代化交通体系。

  第六,重点控制大型超市和交通工具的碳排放量。少建大型超市,鼓励就近购物;尽量减少公差和国际间飞行。

  第七,尽快建立“碳足迹”标示制度,引导“斤斤计碳”的消费方式。在超市商品上明确标示“碳足迹”(贴碳排放标签),是发达国家最广泛的标示制度。中国应该尽快建立“碳足迹”标示制度,并将“碳足迹”作为科普知识进行推广,以此在全社会倡导“合理物质消费”,反对“攀比奢华”的生活方式。

  (作者单位: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 葛剑雄:从“义利观”到“财富观”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人们的“义利观”长期地处于一种对立的状态:你要讲“义”就不能讲“利”,富了就是“为富不仁”。这种对立的观念在改革开放后有了根本的转变。

  中国传统社会中,财富的来源主要是两个,即所谓的“耕读”,“耕”就是农业生产,“读”就是通过科举做官,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古时候,中国的一个家庭若被称为“耕读传家”,那么就不得了。中国古代社会是农业社会,有着浓厚的重农传统,社会地位上的排序是“士农工商”,处于末位的商人,要么非常低调,要么就结交官府。到了清朝时,有钱的商人就买一个候补道台做做。很多富商即使赚了钱,也千方百计要让自己的子女回归到“儒”上,培养他们念书,或者想办法买一个官做做。

  传统社会中其实是没有真正的私有财产的,不少人对此存在误解。中国古代历朝历代都是“权力所有制”,所有财产都是属于皇帝的,所有的大臣,所有的老百姓,都不过是为皇帝管理资产,皇帝可以随时剥夺。皇帝剥夺财产,是不需要讲什么道理的,只要一道命令就可以。因此,传统中国社会中从来没有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比如,汉朝时期,国家每年财政收入分三份:一份是政府开支,一份用于皇帝家族的开支,还有一份最荒唐,给皇帝造陵墓,做皇帝第一件事是先修墓把老皇帝葬掉,还有给自己修墓。

  历朝历代所谓的“均贫富”,其实都是“均贫”,富是“均”不了的,因为富的重要基础就是权力。要“均贫富”,就是打土豪、分田地,打下来然后分掉,这也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破坏。而且,一旦真正掌握了政权,政策马上改变了。真的坐了天下,如果不纳粮,那统治者吃什么呢?因此,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和利益,大力宣扬儒家学说中的重义轻利的思想,由此形成了中国人对立的“义利观”。这种观念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首先提出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如果不是开了这个门,纠正了对财富的扭曲观念,能有今天这样的情况吗?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过程中,的确也出现了不少社会弊病,但是今天我们还是应该肯定:我们的政府能够把富民放在重要的地位,并且采取了措施,使人民群众真正地富起来。

  为什么西方发达国家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其实,在西方社会,基督教的伦理原来也有这样的问题,但是新教的伦理就通过对教义进行新的解释,比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就是说,你富裕,不仅是你自己的事,而且是荣耀上帝的事,这是为上帝增光。通过正当的手段致富,上帝也有面子。同时又告诉你,富了之后,应该做慈善、社会公益等等,所以你们的富是堂堂正正的。而在我国,如果不是改革开放,我们能敢说“富是光荣的”这样的话吗?要知道,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们被灌输的观念,是把很多优良的品质和贫穷联系在一起,好像富了就没有优良的品质了,就是“饱暖思淫欲”之类。因此,是改革开放确立和塑造了中国人的现代财富观。

  (作者为复旦大学图书馆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