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 新闻 2010:我们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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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我们的期待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日期:2010年01月05日 06:55 http://www.1cbn.com
CBN 图
CBN记者 熊剑锋 郭晋晖 许可新 赵杰 孙文祥
编者按:
在这里,我们道出我们的期许。
回望2009年,中国经济可谓时而柳暗,时而花明。
在全球被悲观气氛笼罩之时,中国经济却在适时推出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刺激之下逆流而上,率先走出危机。在这一过程中,中国政府的正确决策可谓居功至伟。而对过剩产能的调整和“4万亿”计划中对民生问题的倾斜更体现出政府在“保增长”的同时对“调结构”的关注。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中国经济的结构性问题仍未尽数解决。
“行百里者半九十”,下一阶段的难点在于:低成本的改革已然行至尽头,在接下来的前进道路上,决策者不但要有克服利益集团阻挠的勇气,更需要为改革支付成本的莫大责任心。
在新的一年,《第一财经日报》仍将一如既往地关注中国的改革进程,并开辟“深观察”栏目,为读者送来现场的鲜活评析和观察。我们也期待并且坚信决策者的决心和智慧能令2010年的改革更加切实、更加有效。
全面减税
在总额达4万亿元的一揽子刺激方案的作用下,中国经济画出了一个漂亮的V形反转轨迹,但是投资驱动的经济回暖的质量却令人担忧,本已失衡的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更加失衡,想要让居民消费成为经济发展的真正动力,全面减税迫在眉睫。
2009年,财税部门实施了结构性减税的措施,所谓结构性减税,就是有增有减。从2008年开始,财税部门实施了两税合并、增值税转型、多次上调出口退税率、证券交易印花税变成单边征收、利息个人所得税暂停以及二手房转让和汽车购置税等减税措施,财政部门称2009年发生的实际减税额大概在5000亿元。
但为了弥补减税措施造成的税收减少,2009年财税部门也加大了税收稽查和征收的力度,当年的税收稽查收入目标也从2008年的500亿元上升到了1000亿元。
去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又出台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稽查和加强征管的对象既有金融、电力等大型央企和国企,也有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各地税务机关不遗余力的征收行动给企业带来的税负增加不能视而不见。
因而,对2009年的减税规模不可高估,但是即便在此有限的减税规模的刺激下,2009年的消费尤其是二手房和汽车消费却迎来了井喷式的增长,全年二手房的交易量和汽车的产销量都创造了历史纪录。
事实上减税的效应非常显著,对于中国的企业和居民来说,减税可以直接减少企业经营的成本,可以增加企业提供就业机会的能力,以及直接增加居民的收入从而促进消费水平,而这些正是我们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发展方式。
刺激经济的手段包括减税和增加政府支出两种方法,但是和大规模的政府投资相比,把收入留在居民和家庭的手中,让居民分散决策如何花钱无疑更有效率以及更少的贪污腐败。
从世界发达国家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来看,主要的经济体无一例外地选择了大规模的减税方案。美国推行的奥巴马经济刺激方案不惜以史上最大规模的财政赤字实施总额高达2860亿元美元的减税方案。
2009年选择投资驱动型的发展方式部分原因来自于路径依赖,过去的选择限制了现在的选择。
在居民消费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为了在短期内尽快提振经济,为了保证经济增速不大幅下滑,并且政策要尽快见效的情况下,只能选择投资和出口。
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失衡的后果已经众所周知,能源、资源贫瘠、环境污染、受制于国外市场,摆脱这种路径依赖其实还有一种选择,那就是正视中国宏观税负水平和居民税负痛苦指数高居不下的现实,启动全面减税,短期内迅速地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
而中国完全有能力实施全面减税,全面减税导致的收入下降可以通过增加政府负债水平来解决。
从国债余额的规模来看,2008年末我国的国债余额为5.32万亿元,仅占当年30万亿规模GDP的17.73%,加上地方政府的隐形债务也是一个较低的水平,明显低于OECD的60%的控制线。
人口政策“软着陆”
“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在制定之初就被定为“一代人的政策”,计划生育政策造就的第一代独生子女 “80后”人群如今已进入了而立之年,“一代人的政策“的使命已经完成。与此同时,执行“一胎化”的经济和社会背景亦发生了根本变化。
计划生育的本质就是为了保持人口、资源和环境之间的协调,用公共政策的方式引导人们的生育行为。30年前在人口数量成为社会首要问题的时候,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是一个合适的政策选择,而30年后,中国社会发展与资源之间的矛盾不再是人口而是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
时至今日,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率先进入超低生育率的发展中国家之一,2008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已经降到5%。,中国妇女总和生育率(指假设一位妇女在整个育龄期都按照某一年的年龄阶段的生育率生育,她所生育孩子的总数),已经降至1.6~1.8之间,属于“少子化”类型国家。
与“少子化”相伴的是老龄化社会的提前到来。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全国老年人口已经增至1.69亿,并以年均近1000万的增幅上升,2020年以后,中国的劳动力资源将开始萎缩。
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所言,人口是一个常变量,今天改变人口政策,明天、明年、后年,甚至七年、八年可能没有任何影响,但几十年后会有影响。
计划生育政策向“二胎化”化转变将是一个相对漫长和循序渐进的过程。蔡昉对表示,一胎化导致的问题早已引起了中央高层和相关部门的重视,但由于人口突然波动对社会生产安排、社会保障制度和福利制度安排,都会造成很多不可预测的状况,因此人口政策的调整是一件非常慎重的事情。
从各地实践来看,计划生育政策的微调已在摸索之中。除了很多地方已经在实施的“双独”(夫妇双方均为独生子女者允许生育两个孩子),有一些地区已经在探索“单独”( 夫妇双方有一方为独生子女也可生育两个孩子)。
而国情专家胡鞍钢撰文表示,当前应适时、灵活、稳健地调整人口生育政策,再花上一代人的时间,从“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向“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进行“软着陆”和转变。
“新农保”提速
在中国的广大农村,养儿防老仍然是唯一的养老方式,为了每年区区几百元的赡养费,有些老人不得不把子女告上法庭。但对于绝大多数老人来说,向儿女开口要生活费仍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情。
这就是袁年成羡慕清徐县那些亲戚们的原因——那里每位年满60周岁的老人每月都可以领到55元的养老金。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的清徐县是全国首批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而袁年成所住的永康村尽管与之近在咫尺,却还没有启动这项试点。
每年约660元的养老金对大城市的居民可谓微不足道,却足以维持许多农村中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这也正是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一个鲜活体现。
普惠制的新农保制度的意义不仅在于每月的几十元钱,更是中国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国家朝着社会公平正义、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从去年开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选择10%的县(市)进行试点,到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但这个速度似乎有些保守。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经过四个月调研之后在报告中指出,新农保全国覆盖若所需时间跨度过长会造成地区之间新的不平衡,引发一些矛盾。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云龙说,目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基本具备了实现新农保全覆盖的能力和条件,全国人大建议在第一批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步伐,尽快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国覆盖。
和许多人的猜想不同的是,由于新农保保障水平较低,新农保的全国覆盖并不会对中国财政带来太大负担。第一批试点全部实施后,中央财政2009~2010年度增加的支出仅100亿元左右,地方财政增加支出仅约43亿元。
而这却足以改变袁年成们的整个晚年生活。
世间再无煤老板
在这个矿难频发的国家,“煤老板”留给我们的印象是这样深刻——他们是如此不负责任的一个群体,只顾个人挥霍与享受,而不顾矿工的死活。
自从2009年中国的煤炭大省山西省吹响了煤炭资源整合的号角以来,一场决定“煤老板”生死存亡的行业大洗牌便无可避免地上演了,而关于“煤老板”存废的争论也不绝于报端。
不难看出,官方层面对山西的能源整合政策颇为赞赏。国土资源部等12个部委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在2010年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一场席卷全国的煤炭资源整合运动呼之欲来。
若干年后,当我们回头来看,2009年或许只是清退“煤老板”的一声发令枪,真正的行动将在今年施行。
即使不作道德评判而从煤炭行业发展趋势来看,“煤老板”们手中分散而独立的煤矿也很难承担低碳时代下洁净煤改造以及现代化大企业运作的宏大历史使命。
因此让“煤老板”们的出局似乎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我们需要负责任的企业家,我们也需要顺应时代形势的大型能源企业。
然而,很少人注意到在“煤老板”们过去无度挥霍的背后,除了他们的钱来得太容易了之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他们缺乏对自己的煤矿进行再投资的勇气。
绝大多数的“煤老板”今年几乎将不可幸免地被历史大潮甩出他们赖以创造财富的行业,但不论如何还是应该给予了他们足够且合理的补偿。
更重要的是,我们还应热切地鼓励今天的“煤老板”们“而今迈步从头越”,去开辟新的事业,当一名创造社会财富的实业家,做一位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的企业家,在这场历史大变革中觅得时机,成为洛克菲勒一样的能源巨头。
那个时候,“煤老板”这三个字才会真正化为历史的陈迹。
修改选举法
刚刚过去的2009年下旬,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连续进行了两次审议,其中有两个关键词颇受社会关注:平等、直接。
和这两个关键词相关的修改,其一是拟规定“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人大代表”;其二是对直接选举程序拟作出完善。
而前者被认为是我国选举制度实现平等原则的重要一步。
我国现行《选举法》最早应追溯到1953年,当时对农村和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作了不同规定。当时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各省按每80万人选代表1人,直辖市和人口在50万以上的直辖市按每10万人选代表1人。1979年该法首次修订时,规定选举全国,省、自治区,自治州、县的人大代表时,该比例分别为8∶1、5∶1、4∶1。
该规定实施了16年,至1995年该法再度修订时,该比例统一修改为4∶1。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接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该法修改纳入今年立法计划。草案的修改在去年进行了两次审议,按照立法程序,至少再进行一次审议方可能通过。
不过在平等原则实现划时代突破的同时,学界广泛关注的直接选举程度较低的问题仍待未来逐步解决。
还有一个处于激烈争议中的关于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办理县乡换届直接选举的问题。该问题的提出由上世纪末农民工的大范围和大幅度流动所决定,发展十余年来,其解决已显得迫切。
但是,争议激烈。有意见认为,对于流动人口在一个地方有一定居住期限且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的,适宜在居住地参选;但是也有意见支持户籍地的选举为主的原则;另外有意见则认为由于农民工等流动人口流动性非常大,按照现在登记选民的做法很难组织选举,组织选举的难度过大,等等。
但是在对这一同样事关“平等”问题的修改上,所有意见在大的方向都是一致的,就是要保证所有人的政治权利,争议也只是在步骤和过程层面上展开。
因此,问题的解决将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强拆”走进历史
2009年11月29日晚,成都市金牛区居民唐福珍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16天前,为了抵抗有关部门的拆迁,她站在楼顶抗争,往自己身上淋了一桶汽油,并用打火机点燃了自己。
一个生命的离奇消失总会被寄予太多的涵义,如同孙志刚之死终结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但唐福珍之死能否改变饱受非议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下称《拆迁条例》)?
这个被舆论评为“2009年十大宪法实例之首”的行政法规颁行于2001年,内文开宗明义,说它的存在是“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8年多来,第一和第三个目标显然顺利完成。但与此同时,为了加速城市化进程而赋予地方政府的强大拆迁权力和过于强调公民“服从的义务”,也引发了社会矛盾,令《拆迁条例》受到质疑。
去年12月7日,北大法学院沈岿、王锡锌、陈端洪、姜明安、钱明星等5位教授以公民身份上书全国人大,力陈该条例与上位法的诸多冲突,建议对冲突之处予以撤销或修改。
各地此起彼伏的拆迁中,拆迁户手中的《宪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上位法,往往难以对抗《拆迁条例》。
学者们的建议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去年12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召开专家研讨会,围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下称《征收条例》)进行研讨。按照北大教授王锡锌说法,拟出台的这部条例,将是《拆迁条例》“升级版”。
但即便《拆迁条例》变成了《征收条例》,这样就能解决问题吗?
多位参加过《征收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的专家表示,目前这部条例修改的最大难点和焦点就在于如何界定公共利益。
在目前的政绩体制中,GDP是衡量地方官员表现的主要标准,而农村城市化和城市拆迁改造自然是提升地方GDP的捷径,这也可以解释地方官员为何对拆迁、征地如此热衷,而对于执行那些项目又表现得如此急切。
而《新京报》的报道称,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表示,《征收条例》倾向于采取对公共利益进行范围较窄的界定,不过这遭遇了地方的不同意见。
显然,在快速发展的转型时期,如何在保护私有财产和经济增长之间寻找平衡,将持续考验地方政府的执政智慧。
CBN 图
CBN记者 熊剑锋 郭晋晖 许可新 赵杰 孙文祥
编者按:
在这里,我们道出我们的期许。
回望2009年,中国经济可谓时而柳暗,时而花明。
在全球被悲观气氛笼罩之时,中国经济却在适时推出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刺激之下逆流而上,率先走出危机。在这一过程中,中国政府的正确决策可谓居功至伟。而对过剩产能的调整和“4万亿”计划中对民生问题的倾斜更体现出政府在“保增长”的同时对“调结构”的关注。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中国经济的结构性问题仍未尽数解决。
“行百里者半九十”,下一阶段的难点在于:低成本的改革已然行至尽头,在接下来的前进道路上,决策者不但要有克服利益集团阻挠的勇气,更需要为改革支付成本的莫大责任心。
在新的一年,《第一财经日报》仍将一如既往地关注中国的改革进程,并开辟“深观察”栏目,为读者送来现场的鲜活评析和观察。我们也期待并且坚信决策者的决心和智慧能令2010年的改革更加切实、更加有效。
全面减税
在总额达4万亿元的一揽子刺激方案的作用下,中国经济画出了一个漂亮的V形反转轨迹,但是投资驱动的经济回暖的质量却令人担忧,本已失衡的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更加失衡,想要让居民消费成为经济发展的真正动力,全面减税迫在眉睫。
2009年,财税部门实施了结构性减税的措施,所谓结构性减税,就是有增有减。从2008年开始,财税部门实施了两税合并、增值税转型、多次上调出口退税率、证券交易印花税变成单边征收、利息个人所得税暂停以及二手房转让和汽车购置税等减税措施,财政部门称2009年发生的实际减税额大概在5000亿元。
但为了弥补减税措施造成的税收减少,2009年财税部门也加大了税收稽查和征收的力度,当年的税收稽查收入目标也从2008年的500亿元上升到了1000亿元。
去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又出台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稽查和加强征管的对象既有金融、电力等大型央企和国企,也有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各地税务机关不遗余力的征收行动给企业带来的税负增加不能视而不见。
因而,对2009年的减税规模不可高估,但是即便在此有限的减税规模的刺激下,2009年的消费尤其是二手房和汽车消费却迎来了井喷式的增长,全年二手房的交易量和汽车的产销量都创造了历史纪录。
事实上减税的效应非常显著,对于中国的企业和居民来说,减税可以直接减少企业经营的成本,可以增加企业提供就业机会的能力,以及直接增加居民的收入从而促进消费水平,而这些正是我们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发展方式。
刺激经济的手段包括减税和增加政府支出两种方法,但是和大规模的政府投资相比,把收入留在居民和家庭的手中,让居民分散决策如何花钱无疑更有效率以及更少的贪污腐败。
从世界发达国家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来看,主要的经济体无一例外地选择了大规模的减税方案。美国推行的奥巴马经济刺激方案不惜以史上最大规模的财政赤字实施总额高达2860亿元美元的减税方案。
2009年选择投资驱动型的发展方式部分原因来自于路径依赖,过去的选择限制了现在的选择。
在居民消费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为了在短期内尽快提振经济,为了保证经济增速不大幅下滑,并且政策要尽快见效的情况下,只能选择投资和出口。
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失衡的后果已经众所周知,能源、资源贫瘠、环境污染、受制于国外市场,摆脱这种路径依赖其实还有一种选择,那就是正视中国宏观税负水平和居民税负痛苦指数高居不下的现实,启动全面减税,短期内迅速地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
而中国完全有能力实施全面减税,全面减税导致的收入下降可以通过增加政府负债水平来解决。
从国债余额的规模来看,2008年末我国的国债余额为5.32万亿元,仅占当年30万亿规模GDP的17.73%,加上地方政府的隐形债务也是一个较低的水平,明显低于OECD的60%的控制线。
人口政策“软着陆”
“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在制定之初就被定为“一代人的政策”,计划生育政策造就的第一代独生子女 “80后”人群如今已进入了而立之年,“一代人的政策“的使命已经完成。与此同时,执行“一胎化”的经济和社会背景亦发生了根本变化。
计划生育的本质就是为了保持人口、资源和环境之间的协调,用公共政策的方式引导人们的生育行为。30年前在人口数量成为社会首要问题的时候,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是一个合适的政策选择,而30年后,中国社会发展与资源之间的矛盾不再是人口而是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
时至今日,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率先进入超低生育率的发展中国家之一,2008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已经降到5%。,中国妇女总和生育率(指假设一位妇女在整个育龄期都按照某一年的年龄阶段的生育率生育,她所生育孩子的总数),已经降至1.6~1.8之间,属于“少子化”类型国家。
与“少子化”相伴的是老龄化社会的提前到来。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全国老年人口已经增至1.69亿,并以年均近1000万的增幅上升,2020年以后,中国的劳动力资源将开始萎缩。
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所言,人口是一个常变量,今天改变人口政策,明天、明年、后年,甚至七年、八年可能没有任何影响,但几十年后会有影响。
计划生育政策向“二胎化”化转变将是一个相对漫长和循序渐进的过程。蔡昉对表示,一胎化导致的问题早已引起了中央高层和相关部门的重视,但由于人口突然波动对社会生产安排、社会保障制度和福利制度安排,都会造成很多不可预测的状况,因此人口政策的调整是一件非常慎重的事情。
从各地实践来看,计划生育政策的微调已在摸索之中。除了很多地方已经在实施的“双独”(夫妇双方均为独生子女者允许生育两个孩子),有一些地区已经在探索“单独”( 夫妇双方有一方为独生子女也可生育两个孩子)。
而国情专家胡鞍钢撰文表示,当前应适时、灵活、稳健地调整人口生育政策,再花上一代人的时间,从“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向“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进行“软着陆”和转变。
“新农保”提速
在中国的广大农村,养儿防老仍然是唯一的养老方式,为了每年区区几百元的赡养费,有些老人不得不把子女告上法庭。但对于绝大多数老人来说,向儿女开口要生活费仍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情。
这就是袁年成羡慕清徐县那些亲戚们的原因——那里每位年满60周岁的老人每月都可以领到55元的养老金。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的清徐县是全国首批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而袁年成所住的永康村尽管与之近在咫尺,却还没有启动这项试点。
每年约660元的养老金对大城市的居民可谓微不足道,却足以维持许多农村中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这也正是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一个鲜活体现。
普惠制的新农保制度的意义不仅在于每月的几十元钱,更是中国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国家朝着社会公平正义、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从去年开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选择10%的县(市)进行试点,到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但这个速度似乎有些保守。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经过四个月调研之后在报告中指出,新农保全国覆盖若所需时间跨度过长会造成地区之间新的不平衡,引发一些矛盾。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云龙说,目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基本具备了实现新农保全覆盖的能力和条件,全国人大建议在第一批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步伐,尽快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国覆盖。
和许多人的猜想不同的是,由于新农保保障水平较低,新农保的全国覆盖并不会对中国财政带来太大负担。第一批试点全部实施后,中央财政2009~2010年度增加的支出仅100亿元左右,地方财政增加支出仅约43亿元。
而这却足以改变袁年成们的整个晚年生活。
世间再无煤老板
在这个矿难频发的国家,“煤老板”留给我们的印象是这样深刻——他们是如此不负责任的一个群体,只顾个人挥霍与享受,而不顾矿工的死活。
自从2009年中国的煤炭大省山西省吹响了煤炭资源整合的号角以来,一场决定“煤老板”生死存亡的行业大洗牌便无可避免地上演了,而关于“煤老板”存废的争论也不绝于报端。
不难看出,官方层面对山西的能源整合政策颇为赞赏。国土资源部等12个部委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在2010年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一场席卷全国的煤炭资源整合运动呼之欲来。
若干年后,当我们回头来看,2009年或许只是清退“煤老板”的一声发令枪,真正的行动将在今年施行。
即使不作道德评判而从煤炭行业发展趋势来看,“煤老板”们手中分散而独立的煤矿也很难承担低碳时代下洁净煤改造以及现代化大企业运作的宏大历史使命。
因此让“煤老板”们的出局似乎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我们需要负责任的企业家,我们也需要顺应时代形势的大型能源企业。
然而,很少人注意到在“煤老板”们过去无度挥霍的背后,除了他们的钱来得太容易了之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他们缺乏对自己的煤矿进行再投资的勇气。
绝大多数的“煤老板”今年几乎将不可幸免地被历史大潮甩出他们赖以创造财富的行业,但不论如何还是应该给予了他们足够且合理的补偿。
更重要的是,我们还应热切地鼓励今天的“煤老板”们“而今迈步从头越”,去开辟新的事业,当一名创造社会财富的实业家,做一位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的企业家,在这场历史大变革中觅得时机,成为洛克菲勒一样的能源巨头。
那个时候,“煤老板”这三个字才会真正化为历史的陈迹。
修改选举法
刚刚过去的2009年下旬,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连续进行了两次审议,其中有两个关键词颇受社会关注:平等、直接。
和这两个关键词相关的修改,其一是拟规定“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人大代表”;其二是对直接选举程序拟作出完善。
而前者被认为是我国选举制度实现平等原则的重要一步。
我国现行《选举法》最早应追溯到1953年,当时对农村和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作了不同规定。当时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各省按每80万人选代表1人,直辖市和人口在50万以上的直辖市按每10万人选代表1人。1979年该法首次修订时,规定选举全国,省、自治区,自治州、县的人大代表时,该比例分别为8∶1、5∶1、4∶1。
该规定实施了16年,至1995年该法再度修订时,该比例统一修改为4∶1。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接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该法修改纳入今年立法计划。草案的修改在去年进行了两次审议,按照立法程序,至少再进行一次审议方可能通过。
不过在平等原则实现划时代突破的同时,学界广泛关注的直接选举程度较低的问题仍待未来逐步解决。
还有一个处于激烈争议中的关于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办理县乡换届直接选举的问题。该问题的提出由上世纪末农民工的大范围和大幅度流动所决定,发展十余年来,其解决已显得迫切。
但是,争议激烈。有意见认为,对于流动人口在一个地方有一定居住期限且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的,适宜在居住地参选;但是也有意见支持户籍地的选举为主的原则;另外有意见则认为由于农民工等流动人口流动性非常大,按照现在登记选民的做法很难组织选举,组织选举的难度过大,等等。
但是在对这一同样事关“平等”问题的修改上,所有意见在大的方向都是一致的,就是要保证所有人的政治权利,争议也只是在步骤和过程层面上展开。
因此,问题的解决将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强拆”走进历史
2009年11月29日晚,成都市金牛区居民唐福珍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16天前,为了抵抗有关部门的拆迁,她站在楼顶抗争,往自己身上淋了一桶汽油,并用打火机点燃了自己。
一个生命的离奇消失总会被寄予太多的涵义,如同孙志刚之死终结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但唐福珍之死能否改变饱受非议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下称《拆迁条例》)?
这个被舆论评为“2009年十大宪法实例之首”的行政法规颁行于2001年,内文开宗明义,说它的存在是“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8年多来,第一和第三个目标显然顺利完成。但与此同时,为了加速城市化进程而赋予地方政府的强大拆迁权力和过于强调公民“服从的义务”,也引发了社会矛盾,令《拆迁条例》受到质疑。
去年12月7日,北大法学院沈岿、王锡锌、陈端洪、姜明安、钱明星等5位教授以公民身份上书全国人大,力陈该条例与上位法的诸多冲突,建议对冲突之处予以撤销或修改。
各地此起彼伏的拆迁中,拆迁户手中的《宪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上位法,往往难以对抗《拆迁条例》。
学者们的建议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去年12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召开专家研讨会,围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下称《征收条例》)进行研讨。按照北大教授王锡锌说法,拟出台的这部条例,将是《拆迁条例》“升级版”。
但即便《拆迁条例》变成了《征收条例》,这样就能解决问题吗?
多位参加过《征收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的专家表示,目前这部条例修改的最大难点和焦点就在于如何界定公共利益。
在目前的政绩体制中,GDP是衡量地方官员表现的主要标准,而农村城市化和城市拆迁改造自然是提升地方GDP的捷径,这也可以解释地方官员为何对拆迁、征地如此热衷,而对于执行那些项目又表现得如此急切。
而《新京报》的报道称,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表示,《征收条例》倾向于采取对公共利益进行范围较窄的界定,不过这遭遇了地方的不同意见。
显然,在快速发展的转型时期,如何在保护私有财产和经济增长之间寻找平衡,将持续考验地方政府的执政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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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经日报》:杨致远的新战争
我们对奥巴马的完美期待会不会很快落空?
我们的期待不是梦(男、女诵读)
第一章之一我们期待怎样的历史学习成就
我们的第一个七夕
Emmanuel--2010請期待那未曾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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