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芳:改革需要山西模式还是温州模式?(南方都市报 2009-11-19)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7 11:53:36

改革需要山西模式还是温州模式?

类别:时事评论 作者:李华芳 原创 浏览量:226  发布时间:2009-11-19 手机看新闻
版次:AA31 版名:个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经济人之李华芳专栏

    围绕山西煤改的主要争论,其实就是要国有还是要民营。这也是中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领域反复出现的争论,而30多年的改革历史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异常清晰,“在中国特色的国情下”,民营化和市场化是出路所在。从乡镇企业的有限度尊重产权,到国有企业的民营化进程,是一个产权界定逐渐清晰的过程。也许有人质疑说,国有企业也可以是产权清晰的。但通过张维迎和周其仁等人的研究,我们发现,这不过是另外一个看起来很美的故事,因为此前的国有企业找不到最终负责人。当然,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有限度地明晰了部分产权,其结果是促进了企业绩效的快速增长,尽管这可能得益于其垄断地位和整体经济的发展,但依旧表明产权的重要性。

    在改革30年之际,浙江模式或者更精确的“温州模式”是被反复提到的概念。浙江大学的史晋川教授和金祥荣教授等对“温州模式”做出了一系列开创性的研究,其大致的结论是:在一个资源稀缺、环境恶劣、制度不全、道德水平较低的区域,如果政府对市场活动并不进行严格管制,相反还有所鼓励的话,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尊重民间的产权,那么民间的企业家精神就会通过各种形式动员资本和劳动力,把生意做得红红火火。

    温州商人的故事多种多样,但归根结底有一条是尊重民间自己的产权,尽管在法律和道德基础都不完善的情况下,尊重产权是通过其他一系列令人啧啧称奇的制度来保证的。例如说,温州人使用其独特的方言来维系信用,由此促成了庞大的民间金融体系,借此温州商人在山西投资了大量的煤矿。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则对山西煤改政策对浙江和温州民间资本的影响进行一项调研,其相关报告显示:投资山西煤矿的温州民间资本大部分为矿老板及股东成员的自有资金,约占总投入的70%,其余30%的资金来源为民间集资和民间借贷等两种形式。

    不需要重复诸如“产权清晰、企业家精神、经济增长”等相互关联的改革经验,我们能看出此次山西煤改过程中“国进民退”的不合理之处。正如研究企业的学者反复强调的,大未必强。山西煤改的逻辑似乎就是做大就是做强,因此国有化之后就能提高效率、减少污染、降低事故率,得益于安监总局片言只语全无统计的网站信息。我们只能说,尽管目前披露的所有消息中,的确能表明国有重点煤矿的万吨煤死亡率最低,但没有证据表明地方煤矿和民营煤矿的万吨煤死亡率有何差别,同样也没有证据表明大型煤矿会有效率和污染上的改进。也就是说,即便从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而言,山西煤改也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可能改进对中小煤矿的监管,而不是做大,对于上述目标的实现而言是更有效率的。回顾历史,2004年,山西推进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煤炭新政时,时任省长张宝顺已经明确强调了产权问题对安全和资源利用的激励作用。

    那么有意思的问题是,何以山西煤改会出台国有化明显与改革经验不符的政策?当然换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或许就会清楚很多。媒体人黄章晋在解释山西模式的逻辑时提出,对当下的山西决策者而言,重大安全事故问责机制已经构成对行政官员的约束,这一约束的力量甚至超过了GDP导向的激励。山西煤矿国有化对地方官员而言的好处是,在分布于山西各地煤矿的管辖权上收的同时,事故的责任也被一并上收,国企煤矿事故的责任与地方基层政府完全脱钩,这或许才是山西煤改背后的原因。

    今时不同往日,当年的强调产权改革和如今的强调推卸责任,构成了鲜明对比。如果目前的山西国有化模式得以维系并且持续运行下去,那么煤矿的效率高不高、污染大不大、够不够安全并不是地方官员坚持的利益重点,其核心的着眼点是让安全问题的责任由别人担去。从这个意义上说,山西煤改不但违背经济领域的改革方向,造成对地方经济的损失,同时也没有促成官员向中央和地方公众更多负责,减弱了中央威权对地方的控制,是一个两头不靠谱的方案。

    我们认为,对于经济领域的企业行为,政府规制的限度是不干预合法经营,对于违法企业自然应该监管查处,但对于企业之间正常的并购重组,下一步的改革应明确无误坚持“温州模式”。经过30多年改革的发展,各地经济落差较大,因此每一个地方的公众所追求的目标也不尽相同,尤其是在政治领域更是如此,而促成官员更多向地方负责,推动地方事情地方办,或是未来地方政府改革的方向所在。(作者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http://gcontent.nddaily.com/d/7c/d7c72809ba7006a0/Blog/f53/61cda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