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民—何振梁之争”的随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2 16:04:27
一向对名人之间的口水战没有兴趣,觉得他们无非是在把自己的裤衩、胸罩之类的亵衣拿出来当彩旗挥舞,不懂得什么叫恶心罢了,但这一次例外:“袁伟民-何振梁”之争引起了我的兴趣。
我注意他们的争论,倒不是因为他们两位都有显赫头衔:一位,原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自1980年代一手铸造了“女排精神”后,就一直是中国体育江湖中几位顶尖大佬之一;另一位,则是“资深国际奥委会委员”,头上还有“中国申奥之父”、“著名体育外交家”之类的光环——不,这些都还不足以吸引我,现在是一个脱魅的时代,连不世出的人民领袖都被“打得粉碎”了,剩下的,余子碌碌,什么样的光环也都不可能比电池快要用完的老式手电筒的光晕更耀眼了。
那么,是因为袁伟民爆料生猛吗?很多人都这么认为,不过我也没有觉得有多么生猛。21世纪是一个揭老底的时代,上至庙堂高官,下至江湖大师,被人揭出老底的层出不穷,抖出来的“料”也一锅比一锅“生猛”,作为亿万受众之一的我,对此早已麻木了:不就是何振梁当年没有按照事先的布置投罗格的票吗?不就是他有可能接受了金云龙的贿赂吗?这又如何呢?WTO条款到现在还没有公布,东海大陆架不知怎的忽然少了一半,南海诸岛成了东南亚小国的盘中大餐……,这些扒皮割肉放血的事都没有人管,一次奥委会的投票又算得了什么呢?
实际上,让我感到有趣的,不是“袁何之争”本身,而是中国的主流精英们围绕“袁何之争”所展现出来的态度,是他们按照自己习惯的非黑即白的思维惯性以及按照“民主-专制”、“自由-集权”的二元对立模式,不费吹灰之力就把“袁何之争”变成了“专制与民主”、“人权与极权”、“公民本位与国家本位”之争时所表现出来的“生猛”,还有一点幼稚。
比如,有人就撰文《“袁伟民 何振梁之争”其实质是专制与民主之争》,“掷地有声”地质问道:“何振梁是国际奥委会副主席,而不是你袁伟民手下的体委副主任。他考虑的是整个国际奥委会的事业、前途,考虑的是整个世界民众、包括中国奥运、体育的未来。”“若北京出局,能换来国际奥委会大家庭的廉洁、和谐、真正为全世界热爱体育的民众的福祉,那么,这个选择的任何一方,究竟孰对孰错?孰正义孰猥琐?”再比如,有人在一家颇有知名度的杂志上撰文《何振梁不支持北京申奥又如何?》,振振有词地说:“当何振梁作为奥委会委员投票的时候,他不是中国派去的代表,他只为国际奥委会工作和负责。他不代表政府,更不代表全体中国人,他只需对自己和国际奥委会负责”,“回顾一下本世纪的历史,你会发现这种泛国家本位的做派甚至是个相当危险的东西,它很容易滑向这种推论:是德国人就应该拥护希特勒,是阿富汗人就应该去搞恐怖袭击,是朝鲜人就应该拥护金家王朝,是……”
听起来还真像是那么回事,也难怪他们会如此理直气壮,但实际上,却是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借用他们文中的一句话吧,这样的问题,“我总觉得是需要点智商才能谈论的”。
——的确,“何振梁是国际奥委会副主席,而不是你袁伟民手下的体委副主任”,但是,国际奥委会难道是空中楼阁吗?国际奥委会难道不是由各个会员国组成的吗?离开了各个会员国的事业、前途以及它们的未来,国际奥委会的事业、前途、和未来又在哪里呢?
国际奥委会不是凌驾于国家之上的神造物,不是一尘不染的人间圣殿,恰恰相反,国际奥委会是各个会员国追逐自身利益和荣耀的竞技场,而且不仅国际奥委会,包括联合国、WTO、WHO在内的一切国际组织,在本质上都是如此。这其中的原因非常简单:国际组织就是各个主权国家为了协调、保护、扩大自己的利益而成立的。如果一个主权国家,不在国际组织中最大限度追求自己的国家利益(包括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外交利益、安全利益等),那就是对本国国民的不负责(尽管国家利益并不全等于国民利益,但却是实现国民利益的前提),也会被其他国家视为缺心眼,冤大头,不仅不会赢得尊重,反而会受到轻慢与嘲笑;
正因为如此,何振梁在投票时,还真不能“只需对自己和国际奥委会负责”,他必须对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负责,否则就是对国家和人民的背叛!作为一个普通公民,他当然有选择支持或不支持北京奥运会的自由,但作为一个由中国推荐、在中国政府的支持下当选的国际奥委会委员,他在参与国际奥委会的“游戏”时,只能代表中国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对于政府的决策,任何一个公民都可以赞成,也可以不赞成,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但公职人员的权利是受到限制的,最低限度,他在履行公职的时候,不能反对授权给他的政府,否则就应该辞职,这是常识,也是基本的职业伦理。何振梁是“国际公务员”,但他和中国政府,也存在一种自然法意义上的契约,他当然不能自行其事;
——不存在什么抽象的“国际奥委会大家庭”,如果“北京出局”,受益的绝对不是什么“大家庭”,而只能是那些和北京竞争的其他国家的城市。我们不难想像,假如“北京出局”的事果然发生了,而且这一结局还和何振梁的投票有关,那么受益的那个国家,将一定会一边窃笑,一边疑惑:究竟是何振梁太聪明呢还是中国政府很傻很天真?
——的确,“泛国家本位的做派甚至是个相当危险的东西”,但在今日世界上,国家毕竟还是一个国家国民福祉、安全和权利的最后庇护者,南京大屠杀就是中华民族失去了自己民族国家保护的结果——尽管蒋介石政权也不是什么好鸟,但毕竟还不至于在自己的首都制造一场大屠杀。2003年,伊拉克人失去了自己的国家,到今天为止,已经有接近100万人死于美军的轰炸、“误伤”、以及无政府状态下层出不穷的街头爆炸了。萨达姆杀了5000人,就被判处了绞刑,按照这样的比例,小布什应该被判处200次绞刑了,可“国际组织”又如何管得了他呢?
是的,一个德国人拥护希特勒很糟糕,但如果一个苏联人、法国人、荷兰人……以及其他被纳粹蹂躏的国家的人也拥护希特勒,是不是更糟呢?正如三十年代的中国,一个中国人如果拥护蒋介石,那当然是很糟糕的,但他如果居然拥护日本天皇,就像溥仪和汪精卫那样,岂不是更糟吗?
这些原本是常识但又是大是大非的问题,何振梁其实是清楚的,所以他才会断然否认袁伟民的指控,并在面对媒体时做激愤状,但偏偏他的拥趸不清醒,硬要用卖国的荆棘做成一个“民主自由”的花环往他头上戴,他又如何能够接受得了呢?
还需要强调一点,今天的世界并不是平的,而是一个由西方国家主导的“中心-外围”体系,而所谓国际规则,多半也当然是有利于发达国家而不利于发展中国家。一个“外围国家”的精英,如果主张无条件地遵守国际规则,甚至主张国际规则高于本国规则和法律,那如果不是弱智,就真的是别有用心了。
对这些精英要进行启蒙,至少不能让他们垄断话语权,这应该是中国成为“国际社会”中成熟而有尊严的一员的开始,从这个角度来看,讨论一下“袁伟民-何振梁之争”以及由此产生的种种现象,还是很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