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法学界泰斗为何为黎强辩护(南方都市报 200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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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岁法学界泰斗为何为黎强辩护

赵长青曾参与刑法修订将“黑社会”写入刑法,此次当庭否认检方对黎强的涉黑指控

类别:国内新闻 作者:京华时报 原创 浏览量:353  发布时间:200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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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深刑法教授赵长青。资料图片

    在重庆打黑审判中,75岁的赵长青和43岁的周立太成为话题人物。他们为“黑社会”辩护,他们的言论遭到对打黑“一片赞扬”的公众和网民的批评,为“黑社会”辩护的律师们被称为“黑社会的狗头军师”。

    对于种种质疑,赵长青说:“判错一个人的危害,比抓不到一个罪犯要严重”,当好辩护律师,也是法律工作者的责任。

    赵长青出山

    10月26日上午,重庆,广为关注的“红顶商人”黎强案在重庆市第五人民法院开庭审理。75岁的赵长青站在法庭上为黎强辩护,这让很多圈内人感到吃惊。

    在中国的刑法界,赵长青是受人尊敬的泰斗级人物。他曾参与1997年刑法的修订,正是在这次修订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首次写入刑法。他本人也是黑社会问题的权威研究者。

    “当时考虑到中国已有黑社会的苗头,但不那么典型,还没像意大利的黑手党一样成为对抗政府的组织,因此加了性质两个字。”赵长青说,由于当时立法经验不足,对其罪状描述,用的都是“危害四方”等词语,在实际操作上很难执行,因此,高检和全国人大又先后出台了黑社会犯罪的司法解释,俗称“四条特征”,即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以暴力手段进行违法活动,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包庇称霸一方。

    “认定黑社会,这四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赵长青说。

    为什么接案

    早已退休多年“不缺名也不缺钱”的赵长青重新出山为黎强辩护,让坊间充满了猜测。

    “其实我并不愿意参与这件事。”11月6日,在他担任顾问的重庆金明律师事务所里,赵长青对记者说,他和黎强并无交情,也未打过交道,只是在他就读西南政法大学时,黎强的父亲是学校食堂的职工。

    “黎强被捕后,他的弟弟托学校的老教师找到了我。”赵长青说,他起初拒绝了,直到案子快开庭的前十天,才决定接手。在查阅了检察院递送的资料,并和黎强短暂的两次会面之后,他站在了为黎强辩护的法庭上。

    赵长青以及著名律师周立太为重庆涉黑人物担任辩护律师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迅速遭到网友抨击。有网友认为他们反对打黑,并将为黑社会辩护的律师称作“黑社会的狗头军师”。还有网友认为,他们收了黑社会高额的律师费,赚黑心钱。

    赵长青说,正是担心这样的误解,他当初不肯代理黎强的案子,他的家人和朋友也都非常反对他的决定。

    “黎强被抓后,家里只剩下了他弟弟,请律师的钱是他向别人借的,因此,律所收的并不多。”赵长青说。

    反对检方指控

    黎强案一共审理了六天,涉案人员多达31人,而检察院的举证材料非常详细,仅仅举证就用了三天时间,赵长青每天听案到晚上10点多。

    听完检方的举证,他认为这个案子办得还是很不错的,证据也很细致,对黎强的9项指控,绝大部分他都认可,他甚至劝黎强,“该认的罪,还是得认。”

    唯一的分歧,出在组织和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在检方对黎强领导和组织黑社会的指证中,提供的是黎强1997年在工商局注册公司的证据,赵长青认为,这个证据并不充分。“这并不能证明,当初成立这个公司就是为了犯罪,不能因为一个公司后来有偷税漏税的问题,就认为他当初的成立有问题。”

    在最后一天的当庭辩护中,赵长青发表了1个多小时的辩护词。他出人意料地否定了检方对黎强“黑社会”罪名的指控,舆论哗然。

    在赵长青看来,检方和律师都有可能出现失误和偏见,而这个平衡要靠中立的法官来完成。他说,作为一个辩护律师,他所做的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为当事人辩护。

    律师的处境

    公众对黑恶势力的深恶痛绝,让为黑社会打官司的律师身处微妙的境地。打黑中查出10余名律师涉案的事实,更加深了公众的误解和猜测。正是这种外在压力,让很多律师并不想趟这摊浑水。

    “以往,我们都会去争取一个案子来打,但这次打黑的案子并不是特别积极,基本是有人主动找过来,推不掉才会接手。现在愿意出庭的,基本都是熟人关系委托的,要不就是司法局派下来的法律救助。”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告诉记者,一方面是因为这些案子比较复杂,打着特别累心,而且诉讼费用也不高,更重要的是,他们不想让自己“被人骂”。

    这位律师还说,“这次抓起来的,基本都是有罪的,即使判重一点,也不冤枉他们,现在黑社会这么猖獗,重判利大于弊。”

    对于这种说法,赵长青说:“你要知道,判错一个人的危害,比抓不到一个罪犯要严重。之所以在刑事案件中允许被告聘请律师,既是保证其公民权利,也是一种对公权力可能出现疏忽的制衡。”

    赵长青说,法庭上,公诉方、律师和法官是一个最好的三方制衡,这样才能保证公正,而公正是司法的灵魂。

    而对于舆论和同行的不解,赵长青说,这是法律工作者的责任,因为普法工作没有做好,大家对律师的角色定位并不清楚。“在法庭上,律师的职责就是依法辩护,证明自己的当事人罪轻或无罪。”《京华时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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