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资源垄断:谁有资格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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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资源垄断:谁有资格讨价

发表于 2009-10-12 22:09:21

Urban Resources
  monopoly:
  who is eligible to bargain
  ■ 曹雄 
  城镇公共服务行业,指的是利用公共资源,从事供电、供水、供气、供暖和公共交通等服务于公众事业的企业。为了统一有效地利用资源,有序供应城镇需要,避免重叠浪费、缺失、低效和混乱,这些公共服务行业,某种意义上是由政府全面严格掌控,禁止自由进入的隐形垄断机构。也就是说,它们属于自然垄断。是源于市场的自然条件和城镇的特殊必须需求而产生的垄断,放任团体个人经营这些部门进行自由竞争,则可能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或者市场秩序的混乱;更严重的是,它们的供求失控,将使城镇的正常社会生活秩序、工作生产秩序遭到全面破坏,引发恐慌和动乱。
  基于此,任何文明国家,都将由政府来调控上述部门的服务对象和范围,生产、供应、价格等等,以保证城镇的生活生产必须,维持其正常的社会秩序。这些公共服务行业不同于其他工农业生产和精神文明生产的显著标志是:它们是城镇人类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必需品,根本不需要市场竞争,就拥有不可替代的销售优势。如果背离了它们自身发端于公共资源、服务于公众的福利因素,纯粹用垄断手法参与市场竞争的话。它不同于战略物资,工农业原材料和成品。他们可以暂时不用,使用替代品,避用和少用,它却一时也不可或缺。缺乏了它们,城镇的社会生活就会被打乱、停滞、甚至产生更为严重的后果。惟其如此,在战争中,进行战略规划时,常常把这些公共服务行业,作为战略轰炸和破坏的重点。因为毁灭了它们,断了城镇的正常供给,任何城镇也无法维持生存,坚持守御,就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所以,这些公共服务行业比控制物价的垄断集团更可怕的是:它要哄抬价格,控制市场,任何团体、个人只能听之任之,没有选择和讨价还价的余地。因为任何现代人的生活,都离不开水、暖、电、气,交通、通讯之类,尤其是前四者。对于城市居民来说,离开了前四者,你根本无法在城镇生存。
  城镇改革始于中共十四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也差不多源自这个时期。由市场重新调配资源,根据需求、产出、成本决定商品价格,开始了物价由长期恒定到根据市场变化,不断波动升降的新周期。几乎每一次通货膨胀、币值改革、宏观调控,都是一次重新恒定商品市场价格的过程。大钞出现,人民币不断贬值,分币退出市场,物价以几何级数上涨。除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垄断企业员工工资同步跟进外,走上市场的普通企业,第三产业和农村占人口总数70%的民众,实际工资、收入却是以算术级数向上增长。根本赶不上物价和大量隐形或计划经济时期未曾有过的公开开支的上涨幅度。所以贫富分化加剧,社会矛盾尖锐,群体事件频发,政府公信力空前降低。就在这样微妙的时刻,我们控制公共资源的公共服务行业也眼红耳热,不是减员增效,降低成本,加强管理,合法地寻求政府的补贴,支持,改进工艺,扩大再生产,而是也把贪婪的眼珠盯向了普通居民日渐干瘪的口袋。从本世纪2001年开始,城市供水价格调正了四次,此次水价动议前,北京市的综合水价已高达3.01元;沈阳市的水价,则已达1.90元。较之改革开放初期已经分别上涨了20倍,13倍。电价从本世纪初的平均0.45元/千瓦时,上升到0.51元/千瓦时。供暖由世纪初的平均2.50元/平方米,上升到3.50元/平方米。煤气、天然气由0.86元/立方米上升到1.45元/立方米(兰州价格)。2007年通货膨胀,水、电、气、暖以亏损为名,酝酿调价,碍于江南十三省雪灾等因素,为了不给经济颓势雪上加霜,国家以强制和补贴政策抑制和冻结了上述企业的涨价欲望。但随着宏观经济向好,物价指数的稳定和下滑,新一轮涨价风已经刮起。北京将调高水价到5.4元,上海到2.3元,执行到明年10月,之后将调高水价到2.8元,沈阳到2.4元。电费大约调高5%左右。气、暖新价格也在酝酿之中。但附加了污水排放税,城市垃圾处理税等税种。从细微角度,也增大了城镇居民的开支。虽然,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数字似乎表明,居民平均收入大幅度增加,2008年,国内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农村居民人均4761元;城镇居民人均15781元。进入2009年上半年,根据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公布的数字,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实际增长8.1%。据6.5万户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56元,同比增长9.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2%。但是这个调查,取自于职业收入稳定的群体,回避了在金融危机中因出口受阻,流动资金枯竭,停产、半停产、或是压缩生产的制造业等走向市场经济的非垄断企业员工的实际收入;也忽略了频频受灾或自然地理状况欠佳的农村人口。所以它是一个片面好看的统计数据,不能代表民生实际,也不能真实反映占全国人口总数70%的平民阶层的经济状况。以这样的数据为制定经济政策,调整公共服务价格的合法有力依据,会误导执政者,作出与民生愿望背离,招致民怨沸腾的决策来。那只会加大贫富矛盾,使政府公信力进一步缺失。
  水、电、气、暖,作为企业化生产的商品,肯定要接受市场的检验,在市场运作中,合理调整它的价格。但是,不同于石油、航空、电信、铁道等纯垄断企业的是:上述准垄断企业还有一部分公共服务性质,不能由市场和需求支配,而要与民生实际紧密结合。从这种意义讲,不能把这部分产出当作商品卖给居民。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无论政体和国体,除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外,还有一点必须强调的是,既然他强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全民所有制企业、包括垄断企业、土地、资源归全民所有,就不能把人民自己的财产强制性地用垄断价格卖给人民。作为所有者,人民有权享受最惠待遇,享受公共资源提供的公共服务的减免费服务。一句话,享受必要的福利待遇。如果连这点起码的福祉都被剥夺了,则与西方国家无法相比,与拉美国家倒有几分相像。
  除了国有经济实体占主导地位外,则与为全民谋福祉,自由平等的社会民主相去甚远。因此,不能由海归的某些学者信口建策,把一切经济实体都市场化运作,以唯利是图。上述公共服务产业,应当区分为工农业生产提供能源和原材料的市场运作,和为民生提供公共服务的福利产业两部分。前者尽可市场化;后者则必须恒定价格,为民造福,其必要亏损由国家承担并核准补贴,任何机构,相关产业链,不得借口与国际并轨或市场波动,随意变更和提升其价格。
  实际上,可以剥离完全市场化运作的部分,但要打破垄断,由国家根据原材料价格、管理与人力资本,市场趋势审定价格,也不能完全由市场自由调节。因为那样一来,这些生产关系民生的能源和生命必须物质的企业真正形成垄断,会掐住下游产业链的脖颈,用价格杠杆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以至影响国民经济全面均衡发展。
  利用公共资源为公众服务的上述行业之所以热衷于涨价,因为他们看到了垄断企业在政策扶持下的暴利和福祉。他们不是依靠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高效率和新科技的投入,在不断降低成本的前提下提高效益,而是靠垄断价格轻易至富。没有多大付出却坐收渔翁之利,当然使人眼红。于是他们挖空心思,搜肠刮肚,寻找合理合法的涨价借口,尤其注重于跟风涨价。他们开出的理由是:
  一、所谓专家论及,不能因为有些人喝不起水,就不提高水价。其实低水价是资助了高收入者,而不是资助了低收入者。这是所谓劫富济贫论。
  二、水价偏低,没有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导致浪费资源,这是所谓节约资本论。
  三、水价偏低造成企业亏损,而不是变相提高福利待遇,隐形收入,不注重管理和增效所致。这是所谓企业亏损论。
  四、外资合股、投资,更新管线,改造工艺流程,投入加大,造成成本上升,不能不提高供给价格。这是所谓外资参与论。
  五、我国饮用水标准的提高,与欧盟和美国的饮用水标准接轨。2012年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将实施,水质检测指标将从目前的35项增加到106项。所以工厂技术改造、管线改造势在必行,需要大量投入,就需要靠价格创收。这是所谓和国际接轨论。
  上述貌似有理的论调,实际可轻易驳斥化解。第一,高水价对日进斗金的富豪构不成威胁,倒会影响平民的生活质量,降低他们可支配收入。有限的富人,你怎么收水费,它也是有限的。何况他们大多数人不在家里,也不在国内,而是日夜奔走于企业、商战、官场、宴会场和国外,用水量极其有限,承担高额水价的仍然是平民。第二,水、煤、天然气资源是全民公有的财产,不是垄断企业用以牟利的利器。这些企业首先应当给主人付费,而不是强制性地掏主人口袋。第三,公共服务行业抑或垄断企业,普通员工的工资和隐形收入是走上市场企业和第三产业员工的十倍,不能人为继续制造矛盾,拉大贫富收入差距,维持垄断企业的高工资、高福利。应当让他们回到正常水平。企业的效益,要靠管理,新科技,减员增效来实现。当然也包括上述我所提到的国家的必须补贴。第四,以法国威立雅公司入股若干地方水务公司后的效益来看,“威立雅自1997年进入天津获得第一个项目起的10多年时间里,天津居民生活用水的价格先后上调了8次,由每吨0.68元提高到3.40元”(《中国青年报》报道)。兰州供水集团和法国威立雅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兰州威立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威立雅水务共出资17.1亿元,获得兰州供水集团45%的股权。当时与威立雅一起竞标的另外两家水务公司最高的标价仅有7亿元人民币左右。所以这个合股存在着某种猫腻,问题并非表象那么简单。没有大赚头,哪来大付出?你当西方资本家都是傻帽儿?此外,需要指出的是,水是战略资源,民生命脉,不能由外资控股。放任外资进入,无疑自掘陷阱。第五,环保饮用水与国际接轨,是关注民生的好举措。既然是人民国家,不能将数万亿元收入,仅仅支付国防、军队、公务员、公共服务事业单位、援外和战略投资所需;或者买美国国债,让美国人用中国人的钱提前消费。应该拿出人民的钱,在公共服务领域为人民造福,这才称得上执政为民。何况。各大中城市水、电、暖、气设备陈旧,管线老化,这是计划经济的遗留,不能以今天的居民来还这笔冤枉账,理应由各级政府承担。
  近来中国的学者好依据节约论来做涨价文章,讨好某些地方政府。房价涨了,开发商看好地皮,政府趁间大涨地价,美其名曰抑制开发商囤积地皮,推动房价上涨。于是地价翻番,最高达千万元/亩。但开发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既然政府大涨地价,成本上升,我就要在房价中加进新增成本。于是房价又一轮飙升,政府却不说话了。水也一样,不正视改革开放,企业百倍翻番,用水单位和项目窜升,自然造成水资源紧张。居民用水,实际仅限新增人口。涨价只能增加居民开支,该用的还要用。与促进节约何干?
  我们可以算一笔账,此次涨价,大约比例是2006年价格基础上上涨20%,如果水、电、气、暖,在居民消费中仅占其可支配收入的10%的话。涨价会使这个比例上升到12%。也就是说,在收入未实际增长前提下,居民不得不削减正常消费的2%来应付这些必须支出。但是,由于上述供给是上游产业链,它的涨价,不仅仅影响居民消费指数,而且影响整个下游产业链。因此,它的涨价是一个联动效应。是一轮新涨价风的到来。所以,影响居民生活指数的指标不仅仅是2%,而是一个更大的数据。由此看来,国家的宏观调控,如果不区别水、电、气、暖的商业生产和民生必需两个走向,坚持福利化民生需要,而一概放任涨价的话。只能将自然垄断演化为更甚于已有垄断格局的绝对垄断。形成新的经济寡头集团,真正伤害人民的利益。那时,经济的发展会产生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和矛盾,而民怨将会如火山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