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步何以笑五十步——学生抄袭不对,学校卖文凭对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3 06:00:22
近来媒体不断曝光学生抄袭问题,搞得沸沸扬扬。其实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已有之。人们要问的是,此类丑闻在教育管理部门三令五申之下,为什么非但不见少,反而是习以为常,愈演愈烈?……我以为,主要是板子没打对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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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揭露的比“史上最牛”还“牛”的抄袭案中,发文凭的学校一推六二五,好像只是那位学生个人的问题,与学校无关。理由之一,该生参加的是研究生学位班,而不是统招的硕士研究生。理由之二,可以抄袭的地方太多,老师也很难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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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他们的第一理由,学位班就可以在管理上放松。这也算是理由?一名学生如果只能业余完成全部课程,对其应更加严格,至少要与统招生同样要求,怎么能降低标准呢?说穿了,还不是让钱给闹的。圈内人都知道,所谓学校办班,并不是或主要不是为了“社会效益”,而是为了“经济效益”,美其名曰“创收”。去年年底,媒体上爆料“史上最牛考生”,说某县一位局长大人,考试迟到受了批评,竟在党校研究生班考场上破口大骂:“这是啥考试,还弄得和真的一样,我掏钱买文凭,你有啥资格管我!”既然是买文凭,学校自当放松要求。大家彼此彼此,你卖我买,公平合理。不就是弄个文凭吗?何必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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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理由也很荒唐。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做导师的先决条件,就是要掌握本专业的各种学术观点与最新研究动态。如果这起码的一条都不够格,看不出学生的论文是否抄袭,导师还当个什么劲?而学校又怎么能聘用这样的人做导师?以师昏昏,使生昭昭,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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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导,该校学位委员会已召集专家,从期刊网拷贝抄袭与被抄两篇论文,逐字核对核实,还将质询该生本人。如经核实抄袭结论成立,该生硕士学位将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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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抄袭应当制裁,但学校卖文凭怎么就没有事呢?吸毒者受到处罚,制售者逍遥法外,这样做何以服众?抄袭之事又何以禁绝?抄袭固然有错,但只是个人行为“不端”,学校卖文凭,管理者默认,就不能算是“不端”而是“腐败”。小巫大巫,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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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往往就是这样。教育管理者既掌握着规则制定权,又掌握着规则执行权,诸多花样都是他们“创新”创出来的。而一旦出了“纰漏”却毫无承担,千方百计将应负之责推得干干净净,把该打在自己身上的板子和该打在学生身上的板子,混在一起,统统打在学生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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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把该打在自己身上的板子打在学生身上,而且还要“为之辞”,唱几句高调,比如:严肃学风,坚决惩治“学术不端”,以及“零容忍”之类。这不由让我想起一个典故,但用到此处需换个位置。这就是“百步笑五十步”。(田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