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先生社评:人类荒唐第一案,敲诈政府被判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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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先生社评:人类荒唐第一案,敲诈政府被判一年
文章提交者:我是一怒
德先生评论员 张辉
有一个研究中国大陆的学界朋友去台湾访问,为了解决在大陆产生的一些疑惑,他对台湾社会底层的100位民众进行了模式问话。他问的问题是按照模式问的,基本一样,但他没想到回答他的台湾人的答案也基本一样,似乎也是按照模式回答的。
一问:政府要拆强行你的房子,你怎么办?我指的是万一。
一答:这不可能,政府怎么会拆我的房子呀,房子是我的而不是政府的,他要想拆得依法和我协商好。假如政府要拆我的房子,我当然要去法院告,政府必定完蛋。
二问:要是法官腐败偏袒政府呢?我指的也是万一。
二答:这不可能,法官不归政府管,在法官面前我和政府是平等的。如果有万一,我可以去找议员,政府最害怕议员找他们的麻烦,找起来麻烦很大。
三问:要是议员不能尽责呢?我指的也是万一。
三答:这不可能,议员是我选出来的,他们也要上门拜票,对我做出承诺我才选他们,我现在一个电话就能把议员约来。议员不来,我就找媒体曝光。
四问:要是媒体勾结权力不愿意为你讨公道呢?我指的也是万一。
四答:这不可能,媒体很多,他们不归政府管,也不归特定的政党管,这个媒体不来,还有一堆媒体会来采集新闻。言论自由可不是闹着玩的,曝光到谁,谁就要出来说清楚。
财产权明晰、司法独立、公正选举和言论自由,这四条是一个现代化社会所必须的,就保证公民权利而言,这四条比所谓四项基本原则要有用得多。因为有了这四条,所以我们在大陆司空见惯的事情,台湾民众一致认为“这不可能”。
从以上的问答中可以看出,台湾人一旦有了事情,首先想到的都是找法院要个说法,但是在大陆人们众所周知的是,一些案件被“上级意图”所指使,法院是不予受理也不能受理的,还有一些案件可以受理,但是审理结果往往是“上级意图”所确定的。于是,中国出现了众多的访民,他们是司法不公的产物,他们到处去上访,只是为了讨个公道而已。
郭雪梅,一个很平常的邯郸女人,一个很平常的访民。他儿子被警察撞伤了,警察赔她5000元了事,她不满意。于是她就进京上访告御状,想多得一些赔偿;于是地方政府就要截访叫她回去,并在她的要求下承诺再给她3000元钱做为补偿;于是她拿了政府3000元钱,并打了收条;于是政府第二天就报案到警察局,说郭雪梅敲诈政府;于是第二天郭雪梅就被警察局立案侦察,速度很快;于是第三天郭雪梅就进了班房,雷厉风行;于是郭雪梅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中国大陆并没有实行地方自治制度,但在某种性质上来说,地方政府算是一方诸侯,人财物和生老病死都无所不及地被它管理着。可以这么说,针对每一个普通“公民”的时候,大陆地方政权是这个世界少见的强硬政权。如果这个世界上有敲诈政府的案例,哪也绝不可能是大陆的地方政府。就郭雪梅这个事情,本人请教了部分大陆著名的律师,他们都一致认为,政府不可能被敲诈,这个案件中,即便可以荒唐定性郭雪梅是敲诈,但是很显然,地方政府起码是敲诈案的共犯,或者教唆犯,或者主犯。
但是,不可能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发生得很蹊跷,也很荒唐。应该说荒唐的事情哪里都有可能发生,美国可能发生,日本可能发生,连天堂也可能发生。但是我想,在这些地方发生了荒唐的是事情,法院可找,议员可找,媒体可找,这就是现代社会的好处。而郭雪梅体会不到这些现代社会的好处,她在法院就栽了大跟头,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如果她再找所谓的人大代表和媒体,没准会被长期劳教,或者被判无期徒刑,或者干脆被送进精神病院。
960万平方公里的神圣土地上,发生了有史以来人类社会第一例敲诈政府案。为此,我们不得不反思,中国大陆距离现代社会究竟还有多远?或者是真的已经超越了现代社会跑到共产主义去了?
郭雪梅的亲人通过德先生维权热线找到了德先生研究所,找到了著名律师兰志学,于是德先生研究所和兰志学律师计划为郭雪梅女士讨个公道;于是兰志学律师代理了这一蹊跷的案件;于是我东拉西扯写这一个小文,希望引起全社会关注。每一位关爱儿女的母亲,你们须知道,郭学梅女士的今天,可能会成为您的明天。
2009年5月13日
德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