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兴在加拿大 获准工作羞辱了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1 22: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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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赖昌兴在加拿大不但获得了工作准证,而且还想重操旧业,从事房地产生意。

  赖昌兴何许人也?噢,这位老兄可是鼎鼎大名的大人物;是被中国政府通缉的"特大走私案"的在逃案犯。1999年4月20日,中国中央政府派出了庞大的查私队伍开进了东南沿海美丽城市-厦门。从此,"420"这个名称和走私案和厦门联系在了一起。

  之后,许多的不法分子因为走私,偷税,逃汇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是,令人感到奇怪的是,这起大案的首犯赖昌兴不但得以适时逃脱,逍遥于加拿大,而且还受到加拿大政府的"人道保护"。中国政府据说曾经屡次要求加拿大政府遣返赖昌兴,结果都不了了之。人们不禁要问,这到底唱得是哪一出啊?

  10年事件过去了。当年利用走私行当来牟取暴利,用房地产来为暴利做掩护的这个"走私大王"不但没有押送回中国受审,而且还在加拿大获得了工作的准证,据称还想重操就业,做房地产生意,因为这个业务他"比较熟悉"。

  一时间,四方震惊。其实,这个老兄最熟悉的业务是走私才对啊。一个利用国家党政官员手中的权力,大搞腐败,大肆侵吞国家税款,富可敌国的"通缉犯",为什么会受到西方国家的礼遇,包庇和宽容呢?这里面肯定大有文章。

  想当年,赖昌兴这个名字威震神州,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那个时候的许多人,包括许多台商,凡事都愿意和赖昌兴这三个字扯上点什么关系,比如有人开辆破车,就会炫耀这是向赖哥借的;再比如有人想把自己朋友的外汇套出境外,就会不顾一切地伪造文件,以便和赖哥的业务也扯上点边。后来,赖昌兴远走高飞了,他曾经用来接待官员,大搞权钱交易,色权交易的"红楼"也被关闭了。一时间,厦门的娱乐场所中充斥了许多"红楼服务员",身价百倍。

  不少高官倒了,一些名人倒了,但是赖昌兴不倒。相反地,他的精神得到了发扬和光大。前几年,中国的房地产被人为操作,许多不法房地产商非法牟取暴利,榨取和诈取人民的血汗,和食品业(特别是奶品业)一样坑害百姓,破坏国家的形象。赖昌兴真的是"不倒翁"。

  按理讲,中国的国力已经提高了,应该不至于连一个在逃犯也抓不回来吧?按理讲,加拿大是一个民主国家,应该不至于要包庇一个走私案的通缉犯吧?难道,以后加拿大准备让赖昌兴在加拿大制造中国式的"房产泡沫",或者是,想让他在加拿大建一座"红楼"来腐蚀加国的公务员队伍,在加国搞走私?

  我看都不是。其实,如果一个强奸犯可以逍遥法外的话,那么被羞辱的不止是那个受害人,而是所有人。走私逃犯在国外光荣地"再就业"也是这么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