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窗口人员服务规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7 12:45:35
1.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并按规定营业时间准时对外营业。
2.不得提前结束营业,对超过营业终止时间尚滞留在营业厅内的客户,应耐心办理业务。
3.亮牌服务,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整洁、端庄、大方。
4.做到“四个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收付款有唱声;并做到“六个一样”:生人熟人一样热情,情绪好坏一样和蔼,业务忙闲一样耐心,金额大小一样欢迎,表扬批评一样诚恳,检查不检查一样认真。
5.耐心解答客户询问,做到有问必答,解释耐心,对客户询问应给予全面正确答复,不训斥、责备、搪塞、推诿、拖延。
6.不与客户争辩、吵架,得理让人,必要时请值班长解决问题。当工作出现差错时,营业人员应当面向客户道歉,并及时纠正差错。
服务承诺
1、严格按对外公布的营业时间对外营业;
2、热情、耐心、认真接待客户,不拒办各类邮政业务;
3、邮件(报刊)在投递过程中不甩点、不错投、不乱丢;
4、具备通邮条件的城区楼房15日内通邮(从用户申请之日起计算);
5、邮件丢失非用户责任由收寄局赔偿;
6、邮件、报刊按规定时限按址投递;
7、对集邮预订用户,保证及时、足量供应纪特邮票;
8、用户来函投诉属本局原因保证在5日内作出答复,电话投诉3日内作 出答复,用户上门投诉当天作出答复。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情况出现,将给予当事人局纪处分,情节极其严重的将认真对照法律条规追究责任,同时派员上门赔礼,按国家规定赔付用户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