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四德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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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知四德论

 

四德之说,儒佛两家皆有之。《周礼-天官-内宰》女子四德:德容言工;易经四德:元亨利贞;《论语》四德:孝悌忠信;《孟子》四德:仁义礼智。这些“四德”都是儒家的。

 

佛教大乘认为如来法身具足常乐我净四德,又称涅槃四德。“常”指“法身”不变不易不可磨灭,“乐”是由法身不败坏而获得的“常”所得之乐,即“常乐”;“何者为我?若法是实、是真、是主、是依,性不变者,是名为我。”这种“我”是“大自在”的,“大自在故名为我”;“净谓如来性善,纯清无染”。

 

东海以常乐我诚为良知四德:良知的四大性质和特征。这里的良知指本心本性,具有本体的意义。天命之谓性,人之本性,天之所命也。

 

易经之易,有简易、变易、不易三意。常即不易,良知恒久远,万劫永流传;乐,良知之乐是超越世俗苦乐概念的至乐和大乐;我,人的肉体和意识都会败坏和散灭,乃无常之“我”,良知作为生命之本质和本质之生命,乃真常之“我”;诚,良知至真至诚。

 

孟子有一句话,可视为良知四德的最好说明。孟子说:“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尽心上》)。

 

这里的我、诚、乐、恕、仁都是儒家很重要的概念。

 

“我”,指的是人之本性。宇宙生命系统是全息的,人的本性“仁”不仅“全息”着人世间的一切事物、而且“全息”着宇宙万物;这里的诚,是“天之道”,具有本体的意义。“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离娄上》)“反身而诚”即“思诚”的努力到了极至,是说经过修养而达到了“诚”的境界,达到了“上下与天道同流”的境界。

 

“反身而诚”就是尽心尽性,就是“践形”。《孟子·尽心上》:“形色,天性也,惟圣人,然后可以践形。”天性即“天命之性”、良知仁性;践形,就是让生命完全地体现良知,让良知扩充、落实到人生的“每一个角落”。

 

 “乐莫大焉”,获得了超乎世俗的大乐。一切世俗之乐都是有所倚、有所依赖和凭借的,唯此大乐,本性圆具,一无所倚,不受外在贫富贵贱荣辱得失的影响,不是一切艰难险巇所能剥夺。孔子厄于陈蔡,弹琴自乐;阳明厄于龙场,自云:“日有三死,未尝一戚。”原因在此。这种乐是一点勉强不来、做作不来的。凡夫俗子平时或可矫情,别说到了生死存亡之际,略有艰难险阻,难免“真面大白”。

 

常德,孟子没有明说,却已暗言。本心自性的我,“万物皆备”,至诚大乐,当然不会断灭,当然是“常”。

 

良知四德,分而言之,常乐我诚。其实四德相通相合,“密”不可分。到了高处,任举其一,就包涵了其它三德:说常,就涵乐我诚,说诚,就摄常乐我,其它也一样。

 

良知四德与涅槃四德类似,甚至字面上也可以相同,因为良知也具净德。但两者相通而不等同。佛教是出世法,其根本教义强调世间无常、苦、空、无我、不净,只有彻底解脱“出世间”,才能涅槃常乐我净。

 

涅槃四德只讲超越和“绝对”,良知超越而不离世间,故良知的常乐我净,既超越、又内在于世间无常苦空无我不净之中。易言之,良知的常乐我净超越世间常与无常、苦与乐、我与无我、净与不净等相对概念但不离弃。

 

另外,良知要通过各种文化、政治、经济、科学等等实践活动去开发,要借助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不断发展去成就----与自由主义、科学主义不同的是,儒家能够摄用归体,“反身而诚”,良知随缘作主,故不会逐物而不知反,而为外境所迷、为外物所役,也不会殉名、殉利、殉天下。这就叫宰物而不随于物。

 

对于儒家来说,各种文化、政治、经济、科学等等实践,都可以也都应该归结为道德实践。

 

“道”及高处,绝对与相对、不易与变易、形上与形下、彼岸与此岸、本体与现象,无为与无不为完全浑然一体不可分别。所谓妙不可言,对于这种超越言诠、不可思议的“东西”,任何描述都有局限,都有“强辞夺理”之嫌。这是中华文化的“形而上学”,这是“超越的真理”和“儒家的玄思”(牟宗三语),不能用西方的逻辑思维、“科学头脑”去理解。

 

有佛教大师如是描述菩提心:“阿赖耶菩提心是醒梦一如、定乱一如、生死一如、瞋静一如,从过去无量生到现在,从现在到未来无量生,都是永远一念不生常寂常照,不会六入而又能在见闻觉知中随缘应物、理事无碍。”

 

儒家良知心与佛教菩提心类似(指的则是“同一颗心”),也是“醒梦一如、定乱一如、生死一如、瞋静一如”,唯独非“永远一念不生”。相反,人的意识心和所有意念都是良知心的作用,发而中节,就是正念善念,发不中节就成恶,过即成恶。

 

而且,所有人类文明的成果,都是良知的开发和显化。文明的发展无止境,道德的提升、智慧的开发无止境,良知的潜能无限无量。菩提不生不灭,良知则不灭、不易而又生生不息新新不已,这叫体用、性相一如。注意:儒佛两家最根本的区别在此,两家修行方式和追求目标的差别、入世与出世都由此而来。佛教也讲体用一如,实则常有体用两截、性相割裂之嫌。

 

利他利已有别,存在着各种情况,或利他不利已以及损已,或利已不利他甚至损他。但到了良知境界,利他利已就达到了完全的一致。利他就是利已,损已就是损他。

 

利他就是利已。一切利他的言行,从根本上说,都是利已的。既使暂时性、表面上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乃至作出了巨大牺牲,却有利于常乐我诚的圆证、良知“法身”的大明,这岂不是更高的利益、更大的快乐吗?说“古之学者为已”,说儒学乃“为己”之学,都是从这个角度讲的。

 

损已就是损他。孔曰成仁,主张当仁不让,却反对暴虎凭河式的蛮干;孟曰取义,强调见义勇为,却又说“可以不死,死伤勇”,道理就在这里。尊重生命包括尊重自己生命。不必要伤害而伤害自己、可以不死而死,就是不自尊重不负责任,以身载道者不可不慎也。

 

说良知境界也是一种方便之言。良知无境无界,无境界可得。凡有境界者,都属于意识层面的东西。

 

顺及:常有人问起良知是一是多的问题。其实良知即一即多、一多相即。作为天之本体,良知唯一,故万物一体;作为人之本心,良知人人各有且人人相同,都具有常乐我诚四德,故良知“面前”人人平等----当然,这么说也是“强辞”。良知与“上帝”不同,它既超越又内在于人身,不象“上帝”高高在上,它无形无迹,不象“上帝”可以想象、可以“面对”。

 

人人良知相同而各有,故人与人之间可以相通,人人习性千殊万异,故人与人相通的程度高低不同千差万别,人的各方面身心条件千差万别。每个人的习性是多生累劫的影响形成,故人之初性相近而不相同。良知与如来法身一样纯净无染,但是,人一生下来,良知一旦“落实”为为识心时,旧习也已与之俱来。2009-9-21东海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