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国务院16项措施稳定市场价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5 23:44:14
●把握好中央储备粮、油、糖投放和轮换的节奏、力度,保障市场供应
●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20日通过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16项措施,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指出,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坚持扶持生产、保障供应与抑制不合理需求相结合,实施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理顺价格关系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相结合,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与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相结合,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和稳定市场价格工作。
上述16项措施包括: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稳定农副产品供应、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保障化肥生产供应、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继续落实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规范农产品经营和深加工秩序、加强农产品期货和电子交易市场监管、健全价格监管法规、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切实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市场价格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和各地切实加强蔬菜种植基地和蔬菜大棚建设,南方省区和有关蔬菜主产区要抓好冬季蔬菜的生产,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给予必要的支持;各地尤其是城市人民政府要扩大速生蔬菜生产规模,增加越冬蔬菜供应。加强冬季粮油生产田间管理。完善糖料收购价格政策和利益共享机制,稳定榨糖企业生产。
为稳定农副产品供应,《通知》要求各地区保持地方储备粮油的投放力度,落实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制度。有关部门要继续把握好中央储备粮、油、糖投放和轮换的节奏、力度,保障市场供应。城市人民政府要提前做好小包装成品粮油和越冬蔬菜等农副产品储备工作,加快蔬菜批发市场、社区菜店和冷链物流建设,提前做好粮食、食用油、蔬菜等应急保障预案。铁路部门要做好新疆棉花调运工作。
为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通知》决定,自今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各地区要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
《通知》要求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对财政有困难的中西部地区,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按照隶属关系,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补贴,各大中专院校要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切实安排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生活。
《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尽快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
《通知》强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要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对已经确定的调价方案,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措施,审慎出台。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通知》要求尽快出台《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条例》,强化成本监管。抓紧修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的行为纳入价格监管范围,增强处罚的针对性,加大处罚力度;强化价格监管力量,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维护市场和价格秩序。
有关部门将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建立健全价格新闻披露机制,及时公布市场价格情况,客观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准确阐释价格政策,澄清不实报道,稳定社会预期。
《通知》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今年11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报告国务院。国务院将组织督察组赴各地调查了解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市场物价情况。
 
本报北京11月20日电  (记者崔鹏)国务院办公厅20日通过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16项措施,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司长王炳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务部的主要职能是保障市场有效供应,目前已经采取和将要实行的措施主要包括:
搭建蔬菜等农产品产销平台,做好重点农产品产销衔接。适时组织召开蔬菜产销衔接会、购销洽谈会、网上对接会等活动,帮助产区与销区建立稳定合作关系,保障蔬菜市场供应。
依托城乡市场统计监测体系和部、省、市、县四级监测平台,建立全国百家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日报制度,扩大监测品种和范围,对主要蔬菜品种交易量和批发价格实行每日监测,掌握蔬菜主渠道、供求及价格动态。加强市场预测预警分析和公共信息服务,利用主要媒体和“商务预报”网定期发布市场信息,引导蔬菜生产和流通,稳定市场消费预期。
建立蔬菜调控体系,增强应急保供能力。建立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连锁企业骨干队伍,作为应急调运集散地和供应点,完善应急投放网络,必要时组织货源,投放市场,保障供应。促进蔬菜主销区与主产区建立货源供应保障协作关系,保证应急状态下有稳定的供应渠道和蔬菜货源,一旦需要可及时组织跨区调运调剂。选择萝卜、大白菜等耐贮存、易运输的蔬菜品种,按照城市人口消费量水平督促地方政府建立临时性储备。
完善储备体系,并及时进行储备商品投放。猪肉方面,商务部于11月上旬会同财政部等有关单位向全国市场投放了今年第二批中央储备冻猪肉;食用糖、食用油方面,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于10月下旬投放了21万吨白砂糖,国家有关部门也向市场投放食用油30万吨。下一步,商务部门将继续指导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丰富商品品种,保障市场供应,满足广大群众消费需求,维护市场稳定。
加强流通体系建设,降低流通成本。力争在3—5年内初步建成高效、畅通、安全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
发展改革委:派出督查组
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强主要农产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需衔接。
发展改革委还商请有关部门加快完善价格监管方面的法规;并将派出督查组分赴价格涨幅较大的地区,进行检查督导,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财政部: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财政部已会同民政部对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将会同民政部指导各地采取适当调整城乡低保标准或补助水平、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一次性补贴等措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
此外,财政部还将会同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统计局研究建立健全基本生活费用上涨与城乡低保家庭生活补贴联动机制,指导各地及时跟踪分析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城乡低保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农业部:抓好生产落实种植面积
在今冬明春蔬菜产销衔接会上,农业部强调抓好当前生产。重点是落实种植面积,合理安排品种结构和档期,增加上市花色品种。抓紧受灾生产恢复,保障种子、种苗和农资供应,提早做好应对干旱、低温、冰雪等冬春常见灾害准备。
国家粮食局:安排食用油、大豆投放
国家粮食局已于18日召开会议,对秋粮收购和市场调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近日派出秋粮收购工作检查组分赴黑龙江、吉林、江西、山东、河南、湖南等秋粮主产区,检查指导秋粮收购工作,重点做好粮食收购资格、粮食经营者最高库存限量等方面的检查,规范秋粮收购市场秩序。
加大政策性粮食市场投放力度,在前期每周安排销售政策性小麦450万吨、籼稻200万吨、粳稻10万吨、玉米180万吨的基础上,从下周开始,陆续安排一定数量的食用植物油、大豆投放市场,增加市场供给,满足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