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溧水:创新机制 筑牢基石 着力打造阳光村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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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8-26 ]
溧水县目前有91个村,近几年来,随着村级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村级廉政建设也面临着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如何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行阳光村务,几年来,我们通过针对性调研,积极探索,先后建立党群议事会制度、勤廉政双述评议制度、村务公开电子信息平台、强化农村“三资”管理等四项有成效举措,并以此为抓手,形成一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特色。
一、建立“勤廉双述评议”制度,建立干部做事让群众监督机制
在加强对村干部监督基础上,我们引入民主评议行风中干部干事群众监督的互动机制,借助外力,强化民主监督,开展村干部集体勤廉双述活动,出台专门活动方案,着力点在“评议”上下功夫。全县各村选出15名关心公共事业,有正义感,能维护群众利益,能讲真话,群众基础好,有威望有威性的评议员队伍,由村委颁发聘书,制作评议员代表证,并赋予调查、评议、监督、质询等权利,发挥村民评议代表的作用,勤廉双述评议分为日常监督评议和年终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评议。日常监督评议每半年开展一次,村两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就勤政廉政,维护群众利益和为民办实事等向评议代表汇报,评议代表则通过采取平时听、访、问、议、看方式收集的情况,以实例、实事当面提出批评意见和质询。采取这样的方法对加强村干部的管理效果比较明显。干部廉不廉,群众当面询;干部勤不勤,群众当面评,工作实不实,群众当面质,通过评议活动使每个村干部都是一次教育和震动,转变了一些原来华而不实、工作拖拉、不关心群众、不能严格要求自己不良行为和现象。
每年底,县委还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按勤廉双述评议制度开展述廉述职民主测评,并将这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村级评选先进,干部使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全县七镇一区、91个村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充分发挥评议监督代表作用,这项工作开展两年来,共收到群众关于村里的建设、为民办实事,民主管理,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数千条。通过这一形式,有力促进了村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强化了村干部将勤廉落到实处的动力,大大加快了为民办实事、扩大基层民主、建设新农村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今年上半年,全县7镇1区91个村普遍开展了一次村干部勤廉双述评议活动,500多名村干部全面接受了一次组织和村民的问责考核。
二、建立“党群议事会”制度,建立村级民主议事机制
2005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农村党员群众议事会制度的意见》,这项制度出台,搭建起农村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工作平台。起到干群关系调和剂、农村稳定减压阀及阳光村务的操作台的作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主阵地。以“群众说事、干部理事、定期评事、监督办事”为主要内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党群议事会在镇党委和村党总支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其主要职责是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具体内容为:商议本村招商引资、土地经营承包、集体资产处置、村务财务管理、群众信访等公益性、群众性事务;审议村两委工作计划,对本村党组织及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党群议事会成员人数一般为20名左右,由本村村民代表、普通党员和农民群众组成。议事会设正、副会长各一名,其中会长由村党总支负责人兼任。议事会成员必须具备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议事协调能力,能正确反映党员和群众意愿,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等条件,由村党总支提名推荐后,分别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进行公示。
每年年初,村两委把新一年本村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规划、为民办实事的思路以及如何鼓励农民创业,增加农民收入的设想向党群议事会代表进行汇报,由大家共同商讨,研究其可行性计划,然后进行公示。此举既保证了基层党组织决策得到落实,又对基层党组织设置了“硬性约束”,做到“不走样”、“不打漂”,推进了基层党组织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提高。
党群议事会开在基层,代表来自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在党群干群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化解了矛盾,消除了误会,促进了工作,使得干部安心,群众放心。自去年以来,全县针对村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量同比下降了10%,在勤廉双述民主评议测评中,群众对村干部的满意率同比上升了20个百分点。
三、以村务公开电子信息平台为载体,构建权力阳光运行监督机制
2008年以来为解决村务公开渠道不畅、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依法、依规、有序管理村务,切实保障村民权益和民主权利,创新村务公开形式,在全县建立起以政府网站、有线电视、固定电话和手机短信为载体的村务公开电子信息平台,实现全县村务公开由原来单一的、传统的公开模式向现代化、信息化、全方位公开模式跨越,使村民足不出户或远在他乡,都可随时随地通过公开平台查询本村财务、政务、事务和党务等信息。通过村务公开电子信息平台的四个渠道,能让村级财务、事务、党务在平台上公开“晒”,使权力在阳光下操作运行。平台的建立,也让在外打工的村民能及时地随时随地了解村里的情况,不因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影响村民对村级事务及村干部的监督。平台的建立,使我县七镇一区、91个村的村级财务在全市率先实现了电算化,并成功在平台的四个渠道进行公开,确保了村级财务数据的真实性。村务公开电子信息公开平台的建立,落实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众利益得到保障;增加了政务、村务工作的透明度,给村民以明白,还干部以清白,进一步化解了党群干群矛盾。截止目前村务公开点击率达17多人次。
四、强化农村“三资”管理水平,不断增强村级事务的阳光操作
溧水县2004年就开始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村帐镇管”、“组帐村管”,但由于其监督仅限于资金,且是于事后监管,而对于村级资源承包、拍卖、集体资产的变更处置、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物资的采购等却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
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溧水县纪委会同县农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全县农村财务“双代理”的基础上,实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变原来资金使用后的监管为对“三资”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过程参与监管。一是完善规章制度,使“三资”管理做到有章可循。2007年5月,县纪委会同县农办先后制定了12项财务管理制度,即: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财务开支审批、货币资金管理、集体资产管理、报结帐管理、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财务档案管理、债权债务管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同年10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溧委农[2007]48号文),从村帐“双代理”、民主理财、集体资产管理等十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不断完善制约机制,保障“三资”规范管理长效运行。于2004年率先在全市实施村级财务“双代理”,村帐由镇经管站人员代管,村各项收入支出票据要经过村民理财小组监督签字盖章和农经员审核后才能入账。年底,镇政府组织经管站、财政所对村财务进行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有效地约束了村、组干部的违纪行为。三是严格“三资”管理操作程序,实行权力阳光操作。为强化资产、资源经营处置,制定了严密的招投标工作制度,并严格操作程序,取得较好效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经营、处置,房屋、道路等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实行招投标,凡投标额在 50000以上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实施公开招投标的项目,必须先经过村两委会议讨论研究,后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再由村两委研究决定实行公开招投标进行。这项工作我们将准备在石湫镇试点,建立以镇单位村级三资管理平台,成立一个服务中心,四个运行中心,即,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中心,集体资产监管中心。四是不断强化监督力度,确保农村“三资”安全、增值。为保证“三资”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我县不断强化监督力度。落实村务全方位公开制度,实行村级财务按月公开、招投标随时公开,并通过我县村务公开电子信息平台进行公示。不断强化民勤廉双述评议和党群议事会的监督作用。最近,县纪委将会同县审计局、县农办、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出台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办法明确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审计责任与界定、审计结果运用等七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审计在村级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