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闻专家建言“休闲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5 20:41:53
惊闻专家建言“休闲税”
  梁发芾
  近日看到我的老乡,甘肃省委党校的教授宋圭武的一些文章,在这些文章中,他不厌其烦地提出一个建议,就是征收“休闲税”。
  比如新华网转载的在《中国发展观察》上发表的  《谨防“中等收入陷阱” 》一文中,他说,“六是要大力发展休闲产业。这里笔者建议可在全国征收休闲税。休闲税应根据收入水平来累进征收。但休闲税与其它税不同,它只规定公民应将收入的一定百分比用于休闲,如进行旅游、娱乐、体育锻炼等消费。若公民不进行休闲消费,国家就要将这部分收入以税的形式征收到国库。所以,休闲税实质是一种强制消费税。笔者认为,征收休闲税,有利于缓解贫富差距,也有利于解决就业,同时,也有利于减少污染。”http://news.xinhuanet.com/theory/2010-09/09/c_12534055.htm
  我虽然不是专门做财政税收工作的,也不是专门做财政税收研究的,但是,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理解,税收绝不是万能的。现在的官员和经济学家,都有强烈的税收崇拜症,以为税收万能,一旦征收某种税,效果就立竿见影了。其实,税收并不万能,收税除了从最根本的方面说满足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也就是增加了官员支配和瓜分社会资源的能力之外,其他方面的效果,没有那样的神乎其神。税收的本质就是给国家敛财,其他的所有功能,都是附带的,可有可无的。
  比如说,休闲税,如果真的开征,那么,也不过是给政府又增加了一些收入,将居民的财产转移给政府而已。谁能说,征收了休闲税,老百姓就踊跃休闲消费,拉动经济了?
  老百姓不愿意多花钱消费,自有其本身的道理。需要弄明白老百姓为什么总是捂着自己的钱袋子不愿意休闲消费。也应该弄清楚,老百姓到底将钱消费到了什么地方。
  中国老百姓爱储蓄,有其不得不然的道理。
  前途是不确定的,存点钱可以应付不确定性的未来。比如养老,比如医疗。严格一胎化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得人们的养老更困难了。当年政府承诺说国家养老,现在看来是彻头彻尾的骗局。就是强制性的社保,也靠不住,到你退休的时候,也许根本就没有钱。你自己不积存一点钱,将来怎么办?医疗是这么的昂贵,万一得病,一点钱没有,等死吗?就业也是这样的没有保障,万一失业,没有一点积蓄,怎么过日子?沿街乞讨去?所以,必须存点钱 ,以应付将来不可预知的事件。
  这是一方面。
  另外,中国老百姓也不是都把钱存在银行或者压在箱底不花。中国人现在实际上是高负债地消费的。绝大多数的中国人现在被三座大山压垮了,一是房子,二是孩子的教育,三是看病。
  如果一家人没有在党政机关吃公家的饭,那么,要在市场上买房子,是非常吃力的。兰州的房价也已经上万元了。一个人要买房子,银行贷款是必不可少的。当然,很多人还要向亲朋好友借贷。买房子自住的人,很多都是负债。孩子上学也一样。负债上学的孩子多的是。不少人省吃俭用,就是为了给孩子积累学费。至于看病,不用说了。得一场大病,欠一大笔债务,都是常见的。这都是咱们的现实情况。
  所以,也不是中国人不花钱消费,而是在房子,上学和医疗等等方面,花得太多,别的方面,想多花,也没有余力。每个月还银行数千元按揭的人,你怎么要求他还有更多的钱用于休闲呢。你又怎么忍心因为他没有休闲消费而将其收入的一部分收归国有呢。我觉得,如果不是房子那么贵,上学那么贵,看病那么贵,老百姓完全可以拿出更多的钱用于其他消费。
  这就是说,休闲税显然是不正当的。
  另外,宋教授说“休闲税实质是一种强制消费税”。从税收的基本常识来说,这也是不对的。全世界很多国家都有消费税这个税种。但是,消费税是针对消费行为征收的,而不是针对不消费的行为征收的。在中国来说,消费税尤其是针对有害、奢侈的、浪费资源的种种情况征收,是抑制消费行为的税收。烟草,酒类,燃油,轿车,一次性筷子,等等,都在增值税或营业税外,又增加了消费税。就是说,征收这些税,是要你克制自己的消费欲望,不要消费得太多了。实际上等于对消费的罚款。但宋教授又建议对不消费的行为也征收税收,也叫“消费税”,那就有趣了。一方面,你消费了,国家要向你征收消费税,另一方面,你不消费,国家也要向你征收消费税,那么,对于一个守法公民来说,到底你该消费还是不该消费?所以说,这种税收设计,是荒唐的。
  其实,真的要鼓励休闲消费,降低工商税收的税率甚至取消一些税收,不就行了吗?目前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中有很大一块是税收,你取消了,价格降低了,人们不是就可以消费了?何苦那么麻烦,设置什么休闲税。
     退一万步说,即使休闲税有道理,这个税能够有效率低成本地征收上来吗?
  专家的意见是,按收入累进征收。问题是,政府如何知道居民的收入呢?中国现在按照收入征收的税收是所得税,因为不能公平地计算实际收入而使得这个税种非常不公平。拿工资的倒是从工资中扣除了,但是,不拿工资的,你就无法计算。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人们是否将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休闲,政府也无从监督,因而计税也就非常麻烦。政府怎么知道你将一个月工资的百分之多少用于旅游休闲观光购物呢?看发票吗?他如果嫖娼找小姐,可能也没有发票,而嫖娼则是典型的休闲,符合免税的条件。这个无法操作。如果真的要操作,那就要雇佣更多的税收监督员,国家更加深入地介入公民的私人生活中,让他们天天到你家里或者在在社区看你到底休闲没有。但那样的成本是多少?休闲税够支付吗?
  其实,休闲税的建议不过是建议。专家的职责或许就是建议,包括异想天开的建议。我想,这样的建议并不一定会被当局所采纳。人们也没有必要为此事忧心。但即使如此,这个话题还是要说一说。一些专家们的建言献策,非常让人担忧。一个就是“税收万能”论,这实际上是为政府掠夺民财做理论准备;二是“国家万能”论,任何事情,仿佛利用国家和政府的力量,国家一介入,就可以万事大吉。居民不消费,不休闲,就可以动用国家力量予以强制性干涉,以公权力压迫私权利。全然没有想到,“请神容易,送神难”,国家权力是压迫性、扩张性的力量,你请来之后,要送走可就不那么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