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夏史研究的误区——评沈长云先生的夏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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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夏史研究的误区——评沈长云先生的夏史研究
时间:2008年3月2日 作者:周书灿(苏州大学教授) 来源:学术批评网 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9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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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代是中国古代历史长河中至关重要的一个历史阶段。在近代考古学兴起以前,夏代曾长期被人们视作半信半疑的传说时代,夏代的历史也犹如一团迷雾长期受到学术界的怀疑。随着考古学资料的日渐丰富与夏史研究的逐步深入,夏代的存在已基本上为中外学术界所认可,司马迁在《史记》中所记载的夏朝的历史也从地下发掘的考古资料和古代文献的记述中得到了较为坚实可靠的证明。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沈长云教授近年来致力于先秦史研究,对夏代历史研究用工颇多,收获颇丰,并逐渐形成了自己独到的学术论点体系。由于沈先生的大作均发表在国内一流的学术刊物上,自然他的诸多学术观点不断引起学术界的注意。因此,很有必要进行一番深入系统的研究,以促进夏史研究全面走向深入。

一、沈氏夏史研究的代表性论著及论点

自1994年8月以来,沈长云先生陆续发表了《夏后氏居于古河济之间考》(《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3期)、《禹都阳城即濮阳说》(《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2期)、《说夏族——兼及夏文化研究中一些亟待解决的认识问题》(《文史哲》2005年第3期)、、《夏代是杜撰的吗?——与陈淳先生商榷》(《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夏族兴起于古河济之间的考古学考察》(《历史研究》2007年第6期)等一组文章。沈先生说,《夏后氏居于古河济之间考》和《禹都阳城即濮阳说》两文发表后,“曾引起学术界的关注,但也招致了一些学者的反对。更多学者虽然没有表示反对意见,大概心里颇不以为然。然而对于这个论点,个人至今坚持不渝者,以文献记载确实只能得出这个结论”[1]。沈先生自信其提出的“夏前期夏族活动于古河济之间,禹及夏后相所都之城在古河济地区的中心濮阳的论点,也是建立在考古资料与历史文献相互结合的基础之上的”[2],并继续论及:“如果要想在夏代国家起源问题的研究上把事情做得更深入和更细致,唯有使历史与考古更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取得突破,取得令人信服的成绩”[3]。显然,沈先生对自己的夏史研是充满自信的。
                                     
综合以上几篇贯通勾连的系列论文,不难发现,沈先生试图在打破传统旧说的基础上,建立起自己“崭新”的夏史体系。兹根据沈先生有关论述,分别将其涉及夏史的重要的学术论点依此列举如下:1、夏与商、周相比,应当说没有二致的,夏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早期国家。不能带着“周人杜撰夏朝历史”的先入为主的成见,甲骨卜辞中并非没有丝毫夏的踪迹,不能否认二里头文化遗址对于研究夏朝历史及中国早期国家的意义[4]。2、有夏四百余年间,活动地域近于东夷;夏的都邑“率在东土”,并且是在古河济之间;阳城在今河南开封一带,与日后夏杼的居邑原和老丘正相临近;崇山在古瓠子河流经的汉济阴郡成阳县西北,当今山东荷泽以北,正在豫鲁交界处;“夏墟”非夏后氏之墟;夏后氏源于颛顼氏族;无论从哪一个角度,都得不出二里头文化即夏文化的结论;先商文化在河济间所分布的地区实际上是夏商二族(以及居住在这里的其它氏族)共同创造的文化[5]。3、古代洪水最易发生的地区只有一个,那就是古河济之间的兖州;濮阳之称作阳城,史有“明证”。河南嵩山(崇高山)是汉代才起的名字,《国语》所记的崇山绝不会是今河南西部的嵩山,与嵩山相近的颍川(按:原文误作“颖川”,诸如此类的错别字比比皆是。如《夏后氏居于古河济之间考》一文第五部分将“夏的同姓”误写为“夏的同性”,《禹都阳城即濮阳说》一文第四部分将“郾城郝家台”误作“偃城郝家台”,兹不一一列举)也必不会是禹所都的阳城,崇山具体地望在今山东省鄄城县东南附近,正处于夏后氏居住的河济之间的范围内;濮阳地处河济之间的中心,适当洪水冲击的要害部位,故其作为禹都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濮阳作过颛顼之墟,才更有理由被确定为夏禹的都城;由于河济地区日后屡遭洪水淹没,当地许多古代遗迹都被淤埋于地下,以致使我们现在无法看到当年鲧所修建的这座濮阳古城的遗迹,它的存在必是无疑的[6]。4、夏族是构成夏夏代国家主体的夏的“内服”氏族成员的统称,它包括与夏后氏同姓的诸姒姓氏族及其姻亲氏族,它们一开始都围绕在夏王朝所产生的夏后氏周围,分布在古河济之间及其附近,今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的第三期文化层具有都邑性质,只是表明夏王朝在其发展后期一度将势力伸展至河洛地区并在此建立一个新的政治中心。目前考古界一些学者将二里头文化与夏文化之间划上等号的做法是难以理解的[7]。5、整个豫东鲁西自仰韶龙山时期聚洛的急剧增长以及大批龙山古城的涌现,说明了以夏后氏为首的夏族在这一带的兴起。古代中原气候环境变迁及响应人口结构的变化,更显示出古河济地区在虞夏之际已发展为四方辐凑、聚落繁庶的经济文化中心[8]。

以上一些论点,相互关联,构成一完整的论点体系,成为先秦史学界独一无二的“一家之说”。当然,以上所举沈先生批驳学术界某些人所论“周人杜撰夏朝历史”,否定夏朝的存在的谬说,充分肯定二里头文化遗址对于研究夏朝历史及中国早期国家的意义,是其“标新立异”,建立“崭新”夏史体系的基础,应该说,据此立论,其研究的基础是较为牢靠的,尤其该论点对于肃清夏史研究中的某些错误倾向,是有价值的。如沈先生批判“现在仍有相当部分国外学者对夏代的存在持根本否定的态度。他们不熟悉我国的历史文献,不了解我国

学者对于夏史研究的基本思路,也不愿去认真思考我国学者在对夏的探索中有了哪些值得重视的新材料和新观点,他们对夏的否定仍基本停留在过去陈、杨二位先生(按:指陈梦家、杨宽两位先生)所持的那些理由上。更有甚者,其中一些人十分不恰当地将我国学者对夏及其以前历史的探究归结为某种政治行为或受某种道德观念的驱动,这就更不是一种平心静气地讨论问题的态度了”[9]。这一认识,与目前夏史研究的基调与主体倾向是完全一致的,也是夏史研究逐步走向理性深入的重要标志之一。

以下几篇论文,沈先生集中表述了两个最基本的观点:古夏族兴起于古河济之间,濮阳即禹都阳城。根据沈先生的陈述,其中前一观点是在王国维先生《殷周制度论》中“夏自太康以后以(按:原文缺“以”字,误)迄(按:原文多“于”字,误)后桀,其都邑及他地名之见于经典者,率在东土,与商人错处河济间盖数百岁”论断的基础上,进一步展开,后者则是沈先生对传统观点的彻底颠覆基础上的“标新立异”。两个论点之间又存在着密切的关联,其中“禹都阳城即濮阳”说显然是对“古夏族兴起于古河济之间”说的支持和延伸。

二、王氏论点旨趣与沈氏“古夏族兴起于古河济之间”说的歧异

王国维先生在论及殷周之际社会制度剧变时,首先谈到上古都邑的变迁情况。“都邑者,政治与文物之标征也。自上古以来帝王之都皆在东方。太皞之虚在陈,大庭氏之库在鲁,黄帝邑于涿鹿之阿,少皞与颛顼之虚皆在鲁、卫,帝喾居亳。惟史言尧都平阳,舜都蒲坂,禹都安邑,俱辟在西北。与古帝宅京处不同,然尧号陶唐氏而冢在定陶之成阳,舜号有虞氏而子孙封于梁国之虞县,孟子称舜生卒之地皆在东夷。盖洪水之灾,兖州当其下游,一时或有迁都之事,非定居于西土也。禹时都邑虽无可考,然夏自太康以后以迄后桀,其都邑及他地名之见于经典者,率在东土,与商人错处河济间盖数百岁。商有天下,不常厥邑,而前后五迁,不出千里邦畿之内。故自五帝以来,政治文物所自出之都邑,皆在东方。惟周独崛起西土。武王克纣之后,立武庚,置三监而去,未能抚有东土也……以地理言之,则虞、夏、商皆居东土,周独起于西方,故夏、商二代文化略同。”[10]

通读以上文字,不难发现,王先生所表达的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重意义:第一,上古时期以商、周之际为界,都邑分布发生了大的变化。五帝以来,都邑皆在东方,惟有周独崛起于西方。第二,传说中尧、舜、禹的都邑,俱在西北,尧冢和舜生卒之地皆在东夷的传说,与洪水和迁都有关。第三,虽然文献记载禹都安邑,但由于缺乏更多可靠的材料作为支持,禹时都邑已无可考。第四,夏代自太康以后直到夏桀,都邑皆在东土,杂处于商人所居河济之间。第五,商人都邑屡迁,但大体都在商朝千里邦畿之内。第六,夏商都邑均在东方,长期相互接触,故夏、商文化颇为相同。

迄今为止,考古学资料日渐丰富,古史研究日臻深入,尽管王先生所作个别结论有待于继续完善和补充,但总的看来,以上结论基本上仍然符合先秦时期的历史实际。

值得注意的,沈长云先生仅仅抓住了王先生以上论述“夏自太康以后以迄后桀,其都邑及他地名之见于经典者,率在东土,与商人错处河济间盖数百岁”和“夏、商二代文化略同”的两句话,作为其“新说”的重要支持,而置王先生的其它论述于不顾,断章取义,顾此失彼,结果使得其“新说”与王先生的表述,相去甚远,其中较为明显的歧异之处,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第一,王先生提到文献记载禹都安邑,但又明确指出禹时都邑“无可考”。王先生所论,与沈先生“古夏族兴起于古河济之间”和“濮阳即禹都阳城”的“新论”毫不相涉。第二,王先生所论河济间之地为先商族所居之地,而仅仅提到夏、商两族“错处河济间盖数百岁”,显然,王先生并没有明确表述“夏族兴起于古河济之间”。而且王先生尤其强调,夏、商两族“错处河济间盖数百岁”,发生于夏太康以后一直到夏代最后一代王夏桀为止,至于太康以前的禹、启时的情况,王先生并未论及。然沈先生忽略了王先生所强调的时间和空间概念,一味地将夏、商两族“错处河济间盖数百岁”的历史地理现象向前延伸至太康以前的鲧、禹时代。沈先生有意偷换时空概念的目的,显然在于为其所谓的“新说”寻找证据,但如此做不但达不到“支持”起“新说”的作用,却反而给自己的“新论”留下了诸多难以自圆的破绽。第三,王先生所表达的“夏、商二代文化略同”是由于夏、商两族长期错处,文化相互交流的结果所致,并非说夏、商两族的文化原本就是相同的。沈先生解释说:“先商文化在河济间所分布的地区实际上是夏、商二族(以及居住在这里的其它氏族)共同创造的文化”[11],显然是对王先生论述的曲解。

综上所述,沈先生的所谓“新说”在一定程度上与王先生所表达的论点并不相符,甚至相去甚远,这一点,值得先秦史学界深入思考和认真甄别。

三、学术界对“古夏族兴起于古河济之间”及“禹都阳城即濮阳”新说的回应

沈先生“古夏族兴起于古河济之间”和“濮阳即禹都阳城”的“新说”提出后,即曾受到学术界的怀疑和批评。如方酉生先生首先注意到沈先生“新说”存在的一系列障碍,并从文献和考古学两方面对沈先生“新说”提出了诸多尖锐的批评。

兹择其要者,大体可以将方先生的主要论点归纳如下:1、从文献记载看,夏后氏从鲧开始,到禹传子启,建立起夏王朝,中间还有太康、仲康、少康、杼、帝廑、孔甲、皋、发和桀诸王的统治中心是在豫西和晋南地区。至于相居商(帝)丘是反映夏和东夷势力消长的一个侧面。河济之间,已经到了夏王朝与商族以及东夷族相交界的边缘地区,只有边缘地区而不是中心地区才有可能“夏商错处”。如果将几十年来考古调查和发掘所取得的巨大成果于不顾,或者有意或无意地贬低或否定这些来之极为不易的研究成果,只会“把问题弄得更加复杂化”,而无助于把夏代史的研究工作继续推向前进[12]。2、研究夏代史是一项系统工程,禹居(都)阳城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课题。它牵涉面很广,单从洪水或某一个侧面来研究是无法得出正确结论来的。河南的嵩山(崇高山)并非“只是汉代才起的名字”[13]。今山东鄄城县东南附近所谓“崇山”,恰恰正是汉代人司马相如提出来的。该崇山名不见经传,而且司马相如也仅仅提到唐尧、虞舜,而根本未提及夏禹。从文献记载来看,禹在淮河治理过洪水是事实,把四千多年前尧舜禹时期的一场洪水说成只发生在兖州一个地区的意见,与文献记载、民间传说和考古实物资料均不相合。登封告成阳城说出现的文献记载最早,并且在考古上已得到物证。沈氏举《战国策•齐策》(按:沈先生最近新作《夏族兴起于古河济之间的考古学考察》,《历史研究》2007年第6期第一部分说:古代濮阳(在今濮阳以南)有阳城之称,先秦古籍《战国策》可为之作证。《战国策》成书于汉代,这是常识,并非先秦时期的古籍。因其多记录纵横家游说之辞,史料价值并不高):“夫有宋则卫之阳城危,有淮北则楚之东国危……”,又《史记•田齐世家》称“阳地”,《集解》谓“阳地,濮阳之地”。则上述意思已明,所谓“阳城”即“濮阳之城”,与《田齐世家》的阳城濮阳之地是一回事。沈氏认为:“濮阳地处古河济之间的中心,适当洪水冲击的要害部位”[14],禹为什么会选择一片泽国的地点来避商均和作为都城?《左传》昭公四年“夏启有钧台之享”,钧台在禹县,古无异说。启的居邑在濮阳的可能性并不存在。沈氏将濮阳“阳城”的建造者归结为禹父鲧,如果把有城墙的地方都认为与鲧有关或是鲧所修筑,无论从时间或空间上讲,都不合适。沈氏将希望寄托在“深深的淤泥层”[15]下面,将人们的思路,引向迷茫。然而这种一会儿说阳城在开封以南,一会儿说阳城在濮阳的猜谜式的方法,是无法得出正确结论的[16]。3、鲧、禹是华夏族人,故其都肯定设立在华夏族的中心区,而不可能设立在华夏族、东夷族和商族相错处的边缘地区濮阳;洪水只发生在河济之间一处的说法是不客观全面的;登封告成镇王城岗遗址(即颍川阳城)与禹治理洪水的淮河是有颍水相连的;濮阳在历史上并无阳城之称谓[17]。4、《濮阳说》一文,为了说明禹都阳城在濮阳,列举出近年来发现在河南和山东两省的龙山文化晚期的城址,但在这中间,恰恰没有提及今登封告成王城岗遗址发现两座东西并列的龙山文化中晚期的城址。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一时的疏忽还是有意回避?可是在另一方面,《濮阳说》一文却敢断言,这座由鲧修筑的濮阳古城遗址,“它的存在是必无疑义的”[18]。并声称在濮阳“厚厚的淤泥层”覆盖下面会有一座鲧所修筑的濮阳城“呈现在探寻夏文化的人们的面前”[19]。在目前濮阳并未发现有龙山文化晚期的古城址之前,就侈谈这座古城是由鲧修筑的,是否“确有点儿离谱”呢?这种单凭主观想象的作法,只能将人们的思想引向迷茫,对于具体解决“禹都阳城”的确切位置,并无实际意义[20]。

对于方先生的以上怀疑与批评,沈长云先生似乎也注意到了,并作了简单的回应:“我过去曾写过《夏后氏居于古河济之间考》及《禹都阳城即濮阳说》两篇论文,列举文献证据,证明作为夏后氏发祥地的崇山在汉济阴郡成阳县西北,当今山东省鄄城县东南之豫鲁交界处;禹所都的阳城乃古之濮阳,在今河南濮阳以南,这两个地方正相毗邻。这个看法,至今未有改变。我亦注意到,学者中有人对我的文章并不赞成。但在拜读彼文之余,我却发现其并未能回答我所提出的涉及我的论点的一些关键问题。如夏后氏王朝独与东夷交往频繁的问题、夏后氏祖先与颛顼、祝融的关系问题、作为先秦文献记载的崇山与汉武帝时始得名的崇山不是一回事的问题、禹治水发生的地域问题、古濮阳亦称作阳城等问题,以及夏后氏的好几座都邑都处在东方的问题,这些问题如回避不谈,想是难以动摇我的论点的”[21]。“想必多数学者,特别是众多考古学者不赞成我的论点的原因,主要是我的文章只顾及文献,而未提供多少考古发掘的证据……不仅缺了一条腿,还有抹煞人家考古发掘成果之嫌”[22]。沈长云先生似乎很有自知之明,的确,正如方先生所言,《濮阳说》一文却敢断言,这座由鲧修筑的濮阳古城遗址,“它的存在是必无疑义的”,目前濮阳并未发现有龙山文化晚期的古城址之前,就侈谈这座古城是由鲧修筑的,“确有点儿离谱”,但真的如沈长云先生所言,他的文章“只顾及文献”?其实,前面方先生已为我们作出了很好的回答。那就是说,置文献记载和考古学材料于不顾,“单凭主观想象”。为了更好地说明此问题,这里有必要对沈先生所引用的文献资料作进一步的探讨。

四、过多使用“默证”与孤证难成“定说”

除前引方先生和笔者所发现沈先生论著中文字方面的几处“笔误”外,这里还可以举出一系列文字资料方面的比比皆是的明显硬伤。

1、沈先生说:“查阅先秦文献有关夏人活动的记载,除鲧、禹这两位夏的先王另作别论,主要见于《左传》、《竹书纪年》、《楚辞•天问》,而遍查这几部书中记录夏后氏发生交往的具有戎、夷名号的氏族,则几乎惟见有东夷”[23]。古代文献在流传过程中,部分内容发生散佚,是颇为普遍的现象。此外,由于受作者视野、地域等的限制,对于古代历史事件,尤其是上古时期的诸多重大历史事件语焉不详或“书缺有间”[24],正体现了史学家著录历史遵循实事求是的优良学风。按照沈先生的逻辑,凡是历史文献没有记载的事件,肯定历史上就没有发生过,或根本不存在,这恐怕连中学生都会表示惊讶。况且,沈先生尤其强调“除鲧、禹这两位夏的先王另作别论”,而其所论述的问题正是与鲧、禹密切相关,前后矛盾,让人无所适从。在此基础上,沈先生断言:“有夏四百余年间,活动地域必近于东夷。其都邑,也必定主要分布在‘东土’,而不会跑到西土去”[25]。先秦时期所谓“东土”、“西土”,是一个相对笼统的地域概念,而且随着王朝政治、军事中心的不断变化,经常随之发生变化。例如《尚书•召诰》、《逸周书•作雒》称雒邑为“土中”,西周青铜器《何尊》更称武王“其余宅兹中或(国)”,西周王朝以雒邑为“天下之中”的观念还屡见于《史记•周本纪》和《汉书•地理志》等古代文献,而《尚书•康诰》则说:“周公初基,作新大邑于东国洛”。周人营建洛邑之前,政治、军事和文化中心俱在关中地区宗周一带,《尚书•康诰》称“东国洛”自然不是文献流传过程中的讹误。按照沈先生的理解,夏代时尤其大禹所处的时代,濮阳一带才可以称作“东土”,而传统文献记载较多和考古学资料较为集中的豫西、晋南地区只能称作“西土”,那么大禹时的“天下之中”又在何处?

2、沈先生说:“《太平御览》卷83引《竹书纪年》:‘河亶甲整即位,自嚣迁于相’,而《吕氏春秋•音初篇》谓‘殷整甲宅西河’,是以西河为河亶甲所迁之相,而相正在河南省内黄东南。……卫之西河则正与夏后氏昔日所居之帝邱、斟灌等地相近,故胤甲所居势必在此”[26]。事实上,这里,沈先生又犯了一个很大的常识性错误。因为前引《吕氏春秋•音初》“殷整甲徙宅西河”及《太平御览》卷八三《皇王部》引《竹书纪年》:“河亶甲整即位,自嚣迁于相”提及殷整甲,也就是河亶甲所居相地,文献中亦称“西河”,而该“西河”是否启所征之“西河”及夏后胤甲所居之“西河”,并无可靠的文献材料相作证。有的学者早已指出,“胤”、“殷”二字,音极近,同在“元年”,岂《吕氏春秋》因此而致误乎?[27]这种怀疑,颇有一定道理。所以,邹衡先生即称:“河内之西河,乃商王河亶甲所居(见《吕氏春秋•音初篇》),与夏无涉”[28]。而且,既然称“启征西河”,则表明该地必然为外族所居,根本不可能是夏族兴起和大禹建都之地。此恰恰为沈先生“古夏族兴起于古河济之间”及禹都阳城即濮阳“的新说提供强有力的反证。

3、沈先生说:“‘禹居阳城’的说法,最早见于《竹书纪年》”[29],又说,“禹都阳城在颍川(按:原文误作“颖川”)的说法……不见于较早的古籍,《汉书•地理志》颍川(按:原文误作“颖川”)郡阳城下也没有‘禹都’的字样,东汉末年赵岐给《孟子》所作的注是有关这种说法最早的记载。他这样注释的依据无从知晓,……这个说法的可信度是值得怀疑的”[30]。就目前的材料看,“禹居(都)阳城”的说法,的确《竹书纪年》和《孟子》书中已有较为明确的记载,但这一流传已久的古老传说必然所出有自,若仅仅将其视为战国时期人们的杜撰,恐怕难以另人完全信服。同样,尽管《汉书•地理志》中颍川郡阳城下也没有“禹都”的字样,但据此称“这个说法的可信度是值得怀疑的”,也未面显得过于武断。因为较《汉书•地理志》较早的《史记•货殖列传》已明确论及:“颍川、南阳,夏人之居也”,说明,早在班固之前,西汉时期杰出的历史学家司马迁已经获悉颍川一带是夏族早期的居住地。仅仅依据以上两条资料,就试图彻底否定禹居(都)阳城在颍川一带,显然理由并不充分。

4、沈先生为了给自己的“禹都阳城即濮阳”说寻找依据,试图从地名学方面找到“十分明确”的证据。沈先生自称:“濮阳之称作阳城,史有明证”[31]。其所谓的“明证”就是《战国策•齐策四》记苏秦劝齐闵王伐宋之辞:“夫有宋则卫之阳城危,有淮北则楚之东国危……。”对此,方酉生先生已经作了详尽的分析:“这里‘东国’并非指一地名,则‘阳城’也不是一单独的地名,只是濮阳城的一种简称罢了。又《史记•田齐世家》称为‘阳地’,《集解》谓‘阳地,濮阳之地’。可见,‘阳地’也是濮阳的一种简称,与濮阳城简称为阳城也是一样的。即使是简称,也属于孤证,难以凭信”[32]。清代以来学者治学,历来主张孤证不为定说,在缺乏相关佐证材料的情况下,就断言“阳城指战国卫都濮阳已是十分明确的了”[33],显然,为时过早。而且,退一步说,即使战国时期卫都濮阳又可以称作“阳城”,怎么就可以确定这个“阳城”肯定为大禹所都之阳城?

5、沈先生说:“夏后启的居邑,文献无说”,“启居于濮阳一带亦属可能”[34]。真的如沈先生所言,“夏后启的居邑,文献无说”吗?历代史学家都很重视《左传》昭公四年“夏启有钧台之享”的记载。关于钧台的地望,文献记载,别无二致,当在今河南禹州一带。此外,今本《穆天子传》今本《穆天子传》卷五载:“天子东游于黄泽,宿于曲洛……丙辰,天子南游于黄□室之丘,以观夏后启之所居,乃□于启室。”其中“黄□室之丘”据《文选》注引,当为“黄台之丘”。20世纪30年代,丁山先生第一次提出位于今河南省新郑、新密交界处的“洧黄之间,即夏后启故居”[35]。以后郑杰祥[36]、史念海[37]等名家均赞同丁说,并略有补正。随着河南省新密新砦遗址考古发掘工作的不断进展,一些学者撰文指出,新密新砦城址可能为夏启之居[38]。但从启的活动地域及《穆传》东巡路线综合考察,“启居黄台之丘”有可能就在文献记载的钧台,即今河南禹州一带,与洧水流域新砦城址及古城寨龙山时代城址并不相涉[39]。目前,夏商周断代工程所提供的年代框架告诉我们,夏年代从夏商分界的公元前1600年上推至被学术界公认的夏文化第一期是公元前 1880年,占夏代总积年471年的280年,尚余200年左右的时间必须再往前追溯到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的第二段,即王城岗遗址二、三期中,(14C测年数据为公元前2132年——前2030年)。历史学家据此认为,“夏代的历史文化应该从登封王城岗和禹县瓦店讲起,而禹都阳城和启享钧台自然应该与此两处遗址联系在一起了”[40]。综上所述,沈先生所说“夏后启的居邑,文献无说”,“启居于濮阳一带亦属可能”,实在不知道作何解释?

沈长云先生在史料运用方面值得商榷的地方尚有许多,限于文章篇幅,仅略举以上数例,以期求教于沈先生和学术界的同仁。

五、《夏族兴起于古河济之间的考古学考察》的再检讨

最近,沈长云先生在《历史研究》2007年第6期又发表了《夏族兴起于古河济之间的考古学考察》的长文,沈先生大概担心以前的系列论文有“抹煞人家考古发掘成果之嫌”,“因自埋头于学习与研究有关夏时期及其以前的考古发掘材料”,并表示他“愿意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呈请从事夏文化研究的诸位先生审阅……诚恳希望听到来自考古学界的批评,切磋琢磨,实现考古与历史的整合”。沈先生这中孜孜以求的探索精神,毫无疑问值得赞扬。但笔者作为一位同考古学隔行如隔山的青年学者,对沈先生此篇宏文提出“批评”,无论从资历还是学识,都难以担当。但为了促进夏史研究走向深入与繁荣,在此提出一孔之见,其目的和沈先生一样,也“诚恳希望听到来自考古学界的批评”。

沈先生根据自己事先预设的 “禹都阳城即濮阳”的论点,推断自2005年4月至2006年2月河南省文物考
古研究所与濮阳市文物保管所联合调查与试掘的春秋、战国时期濮阳高城古城址下面叠压的“龙山城”(按:由于只是试掘,试掘报告尚未发布,沈先生所获得的资料来源是袁广阔先生的发言记录。沈先生所引资料未经袁先生审定,其学术价值颇值得怀疑。)“很可能即是禹所都的阳城”。沈先生评说袁广阔及有关先生在北京大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所编《古代文明研究通讯》第33期(2007年6月)所发表的《濮阳高城遗址考古新发现》一文“介绍和分析都比较客观,结论也是不错的,但有一点不足,就是没怎么涉及这座龙山古城与夏的关系”。沈先生指责该文“有一点不足”,目的自然非常明确,那就是说是这些考古学家在文章中没有为沈先生“禹都阳城即濮阳”说提供较为直接的证据,这自然也是令沈先生感到遗憾的“一点不足”。沈先生也很清楚,“对于春秋卫都下面叠压的更早时期的夯土城的年代”,目前“无法最后确定”,而《濮阳高城遗址考古新发现》一文仅仅提到:“文献记述和传说中的帝丘及卫国都城,应当就是现今所发现的高城遗址,它不仅为研究卫国历史提供了可靠的资料,同时也为研究五帝之一的颛顼以及夏商历史提供了重要线索”。由于沈先生的“禹都阳城即濮阳”之“新说”,缺乏可靠的文献和考古学材料作为支持,而在很大程度上仅仅表现为个人的单方面主观想象,所以考古学家对沈先生的“新说”缺乏“注意”,避而不谈,自然是有道理的。在缺乏可靠的文献资料的情况下,简单地将田野考古发掘所获得的材料,尤其是远古时期的材料简单机械地与传说时代的古族对号入座,这一做法不仅不科学,而且也是危险的,其必将低迷徘徊的中国古史研究引向新的混乱。为进一步澄清沈先生单方面主观想象给夏史研究带来的危害,兹将其推论的三点“证据”录之如下:“一则,古濮阳有阳城名称;二则,该城的年代属龙山中晚期,其下限与人们所认定的夏初纪年正相符合;三则,文献记载与考古发现在这座古城的性质判断上体现的更加密切。”然而,我们很容易看到,仅仅凭以上三条仍存在不少争议,甚至漏洞百出的薄弱“证据”,就试图导出该座尚待发掘的“龙山城”,“很可能即是禹所都的阳城”,则似乎从逻辑和理论方法方面都存在着难以克服的重大缺陷。试想,即使“古濮阳有阳城名称”,甚至说,“该城的年代属龙山中晚期,其下限与人们所认定的夏初纪年正相符合”,有什么理由就可以下结论禹都阳城就一定是目前正在试掘的高城遗址,而不可能在濮阳城的别处?沈先生一方面承认,“目前,包括冀南、豫北地区对于龙山时代的考古发掘尚未大规模展开”[41],一方面又迫不及待地急于下结论,这样的研究是否具备科学的态度?

由于从微观方面很难直接找到支持其“新说”的第一手考古学资料,沈先生在《夏族兴起于古河济之间的考古学考察》的长文中,另外强调“考古发现的龙山时期濮阳一带的聚落群也能提供濮阳作为夏初都邑的证据”。沈先生注意到著名考古学家许顺湛先生的一段论述:“与濮阳紧临山东的阳谷县发现有古城,在安阳的后岗、辉县的孟庄、新密的古城寨、淮阳的平粮台等地,都发现了龙山时期的古城。这就是说,在濮阳龙山聚落群的四周都有同时期的古城发现,说明当时社会并不安全,各部族之间并不是和平共处,都有防御设施。但是,濮阳这样一个庞大的聚落群,具有古国性质的大聚落群,居住在四面强敌之中,没有防御设施是不可理解的。因此,不能排除在龙山聚落群中发现古城的可能性”[42]。在濮阳一带“龙山时代的考古发掘尚未大规模展开”的情况下,许先生仅仅以考古学家的眼光预测“不能排除在龙山聚落群中发现古城的可能性”,这一结论是没什么问题的。沈先生在未读懂许先生所表达的真正语意的前提下,便以此为据,推测尚为全面展开发掘的“濮阳龙山古城的面积至少应在50万平方米以上,为河南、山东两省所发现龙山古城之首”。然而由于缺乏可靠的依据,沈先生又不得不说:“当然这只是一个大致的估计,高城龙山遗址100万平方米的面积也是一个大致的估计。从上述高城遗址的发掘情况看,可能实际情况要比这更大一些,作为一个王朝的都城,尽管它处在王朝的初期阶段,50万平方米的规模还是小了一点”。最后,沈先生还是用“我们期待着考古发掘的最终成果”进行总结,等于前面的“估计”全是一堆多余的废话。用这样的推测作为“证据”,沈先生竟然还是得出了“从濮阳发现的古城址及濮阳聚落数量、规模与层级结构看,濮阳可视作夏初禹所都的阳城,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沈先生的这一“没有什么问题”不知道到底能暴露出多少值得进一步深入思考的“问题”来。

紧接着,沈先生又从聚落形态的发展变化角度论及夏共同体在河济地区的兴起。沈先生说:“整个豫东鲁西古河济之间及其附近地区,直到仰韶——大汶口文化时期,尚处于人口稀少,聚落不发达的状态,这是可以下断言的。然而到了龙山时期,这一带的面貌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各个地方的聚落一下子增加了许多,遗址规模变大。尤其作为史前聚落最高形式的城址接踵涌现(按:原文误作“拥现”),城址的密度与规模超过了中原其它地区,还有成组的城址出现,成为本地区龙山文化的一大亮点”。如果沈先生的以上论述的确符合历史实际,那么其似乎忽略了这一历史现象在中国其它地区颇为普遍。龙山时期,随着社会分化的加剧和族群集团间冲突的尖锐,为适应社会动荡变化的需要,用于防卫的城堡雨后春笋般的出现。任式楠先生说:“ 以厚硕的城垣或兼有护城壕(河)为设施工程的城址,是在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全新的聚落形态,它是社会内部严重分化和战争冲突频繁的产物,是社会大变动产生深刻变化的一种历史性标志。……这便是夏代王朝国家建立前数百年之久‘万国林立’的邦国时代”[43]。著名考古学家王巍先生则对这一颇为普遍的文化现象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在龙山时代(公元前 3000年),无论是黄河下游、上游,还是长江上、中、下游,都曾出现一些十分发达的考古学文化,如黄河上游地区的马家窑文化马厂类型、黄河下游地区的山东龙山文化、长江中游地区的石家河文化、长江下游地区的良渚文化等,这些文化各具特色,盛极一时,在某些方面在当时处于领先地位。这一时期,各地都不约而同地出现了聚落数量的增多和规模的扩大,反映出在这一时期,各地的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和与之相伴的人口的较大幅度的增加”[44]。沈先生不从横向进行比较,仅仅将视野局限在古河济之间,其所作结论,必然避免不了大的局限性。王巍先生特别注意到,公元前 2000年前后,在我国大范围地区文化发生重大变迁的同时,“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在黄河中游地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朝——夏王朝崛起,从而打破了原来各区域的文明化各自发展、一些地区齐头并进的均势局面,中国历史进入了一个以华夏集团为基础建立的夏商周三代王朝为中心的‘王国时代’”[45]。如果忽略以上客观存在的事实,仅仅从龙山时期古河济一带人口与聚落大量增长的情况,就断言“这应当是古代夏族在这一带兴起的考古学上的有力明证”,岂非信口开河?
最后,沈先生从气候与环境变迁的角度谈到:“当龙山时代的晚期,古河济之间及其附近地区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欣欣向荣、四方辐凑的经济、社会、与文化的中心。这种发展趋势是当时任何一个地方都不可比拟的。这与文献记载以夏后氏为首的夏族在这一带兴起,许多著名氏族在这一带活动,是完全相一致的,也与考古发现这里龙山时代城邑星罗棋布,比较各地最为密集的状况是相吻合的,从而构成了中国古代第一个早期国家在这一带兴起的历史地理背景”。自然,沈先生的以上结论是建立在其所预设的“古夏族兴起于古河济之间”和“濮阳即禹都阳城”的“新说”基础之上的。这种大胆假设,忽略考证的做法,所得出的结论不仅不能令人信服,反而徒然增加后人廓清谬误,正本清源的不必要的麻烦。

正如沈先生所说:“目前有关夏代历史文化的探讨,已经成了中国古代文明及国家起源研究的一个亟待突破的关键。由于我们迄今尚未发现可以肯定是夏朝留下来的文字资料,要将夏的有关历史记载,首先是它的一些基本史实考察清楚,使传说变成信史,无疑是一件任务十分艰巨的事情”。“对于夏代前期,尤其是夏兴起的认识还是相当模糊的,有关历史记载许多还没有得到证实。”沈先生承认这一点,无疑是明智的。正因为夏史研究的“关键”和“任务艰巨”,更需要对有关文献资料和考古学材料作深入理性的思考,否则在材料不足的情况下轻易下所谓的“定论”,必然陷入一个永远无法走出的误区。这正是笔者通读沈先生系列论文所获得的一点初步认识。
                                          
注释:
课题来源: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早期四土经营与民族整合》。批准号:07BZS008。

[1][2][3][22] 沈长云:《夏族兴起于古河济之间的考古学考察》,《历史研究》2007年第6期。
[4][9] 沈长云:《夏代是杜撰的吗?——与陈淳先生商榷》,《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
[5][11][23][25][26][29][30] 沈长云:《夏后氏居于古河济之间考》,《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3期。
[6][7][13][14][15][18][19][31][33][34][41] 沈长云:《禹都阳城即濮阳说》,《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2期。
[8][21] 沈长云:《说夏族——兼及夏文化研究中一些亟待解决的认识问题》,《文史哲》2005年第3期。
[10] 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十《殷周制度论》,中华书局,1959年。
[12] 方酉生:《夏王朝中心在伊洛和汾浍流域考析——兼与〈夏后氏居于古河济之间考〉一文商榷》,《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3期。
[16] 方酉生:《禹居(都)阳城考辩》,《江汉考古》1998年第1期。
[17] 方酉生:《论登封告成王城岗遗址为禹都阳城说——兼与〈禹都阳城即濮阳说〉一文商榷》,《考古与文物》2001年第4期;《论禹都阳城为颍川阳城——兼与〈禹都阳城即濮阳说〉一文商榷》,《殷都学刊》2001年第4期。
[20][32] 方酉生:《论登封告成王城岗遗址为禹都阳城说——兼与〈禹都阳城即濮阳说〉一文商榷》,《考古与文物》2001年第4期。
[24]《史记》卷一《五帝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46页。
[27] 张之:《河亶甲居“相”地望考》,《安阳考释——殷邺安阳考证集》,新华出版社,1997年。
[28] 邹衡:《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第二版),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220页。
[35] 丁山:《由三代都邑论其民族文化》,《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5本第1分,1935年。
[36] 郑杰祥:《夏史初探》,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5页。
[37] 史念海:《中国古都和文化》,中华书局,1998年,第53页。
[38] 赵春青:《新密新砦城址与夏启之居》,《中原文物》2004年第3期;许顺湛:《寻找夏启之居》,《中原文物》2004年第4期;顾万发:《“启居黄台之丘”及相关问题考证》,《东南文化》2004年第6期。
[39] 周书灿:《〈穆天子传〉“启居黄台之丘”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5年第2辑。
[40] 江林昌:《来自夏商周断代工程的报告》,《中原文物》2001年第1期。
[42] 许顺湛:《濮阳龙山聚落群的启示》,《2000年濮阳龙文化与现代文明学术会议讨论会论文集》(一),中国经济文化出版社,2003年。
[43] 任式楠:《中国史前城址考察》,《考古》1998年第1期。
[44][45]王巍:《公元前 2000年前后我国大范围文化变迁原因探讨》,《考古》200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