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脚侦缉队”的作用与局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3 09:13:55
前几年,在全国各地都出现过一种现象:由于社会治安不好,溜门撬锁等事件频繁发生,而仅靠公安机关常常力不从心。无奈之下,许多居民院和居民楼都自发形成了治安值班制度。凡楼(院)内住户,各家出人,组成治安值班小组,轮流值班,站岗放哨,防范偷鸡摸狗者滋扰生事。而居民供职的各厂矿企业机关学校也都比较配合,一旦轮到自己的职工值班,单位马上放人,以公假计。据说这种居民自发巡逻的效果还颇为不错,溜门撬锁事件发案率大幅度下降,这种作法也被当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在各地推广普及。
与此类似的还有一种作法,不是组织在职职工进行值班巡逻,而是组织已经退休在家的老人和街道家庭妇女组成治安小组,负责值班巡逻,维护社区治安。由于这种治安小组实际上大多是由街道中老年家庭妇女组成的,于是被戏称为“小脚侦缉队”。它的维护治安效果不如在职职工组成的值班组效果好,但成本也低得多。用不着耽误工作,最多由街道居委会给负责治安的老太太发个三五十块,甚至发一点毛巾、肥皂就解决问题,成本很低。
小脚侦缉队姑且不论,就职工请假维护治安的情况而言,这种作法现在还有多少我不甚清楚。估计总不会完全消失吧。如何看待居民自发值班维护社区治安这种形式的作用?一般看来,这种作法是得到鼓励的。的确,这种作法有它的作用:它缓解了由于公安机关人手不足造成的社会治安状况恶化的局面;一些人值班巡逻使上班的人可以安心工作,不为家里的安全过分担心;由于是为自己看家护院,值班的人都积极性较高,也很认真负责,解决了出工不出力的问题。
但是,也应该看到,这种作法有很大的局限性。从整个社会角度来说,它不是节约了社会资源,而是浪费了社会资源。这从制度经济学关于国家起源的道理中可以清楚地看到。
新制度经济学家通过对历史的研究发现,从经济学上说,国家的起源不过是出于节约资源的结果。国家作为一种制度或组织,并不是不可以被替代的。之所以现在仍然存在国家这种制度形式,主要原因在于国家组织这一形式具有较高效率,可以节约社会资源。
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很长时期,既不存在国家,也不存在暴力。那时候,人们以家庭(家族)和庄园作为生产生活的主要组织形式。各家各户、各个庄园把自己的资源全部用于生产活动,譬如狩猎和农桑。但是,人们逐渐发现,由于没有相应的保护,自己的财富和生产成果常常被其它人所侵害:偷盗、抢劫等等。于是,为了维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和利益,各庄园或家族便专门抽出一部分资源(人力物力财力)去行使维护财产安全和秩序的职能。依靠这支庄园暴力工具的保护,别的庄园和个人不能再来侵害本庄园的利益,财产和人员安全得到保障。不过,由于把一部分资源特别是劳动力分出来用于维护安全,便不能再从事生产活动,这使庄园的生产效率降低,产量减少,资源被白白消耗。每个庄园都这么做,更是把大量本来可以用于生产活动的资源用在互相防范上,造成巨大的浪费。由于劳动力的紧张,人们越来越感到浪费的严重,于是,有人便尝试将几个庄园的暴力机构集中起来,共同出人出钱,共同维护几个庄园的治安。这就好象《水浒传》中祝家庄和李家庄、户家庄联合起来共拒水泊梁山一样。这样的效率比一个个庄园各自为政效率要高,大大节约了社会资源,可以将更多的社会资源用在生产活动上。再后来,人们发现,在行使暴力职能上存在着明显的规模经济:共同使用暴力的规模越大,节约的资源越多。如果在一个可以控制的疆界内建立单一一套暴力组织,其效率是最高的。于是,人们慢慢将各庄园的暴力机构统一起来,由一批人专门从事维护秩序、安全、正义的活动,其它资源从事生产活动。这样就产生了原始国家的雏形。
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国家起源和性质的论述可知,国家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安全、正义、法律等公共服务,以维护社会的秩序。居民以对国家缴纳的税收,换取国家提供上述服务。由于国家这种统一暴力职能的形式是效率最高的,所以,也不会有其它暴力机构企图代替国家职能。因为以其它任何形式替代国家行使维护治安的职能,总是社会资源的浪费。
居民以楼和院为单位进行治安值班以及各种居民小区治安组织的出现,使我们仿佛又回到了国家产生前的庄园时代。分散在各居民小区(甚至一栋栋居民楼、一个个居民院)的治安维护组织违背了效率原则,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譬如,在职职工由于参加治安巡逻便要请假,耽误工作。如果他所在的单位人手并不富裕,一个萝卜一个坑,他不能上班工作单位就不得不雇佣新的临时工,这会增加成本。而如果值班者在本职工作岗位能够充分发挥其人力资本价值的话,让他去抓小偷就是资源配置失当,又是资源的一种巨大浪费(譬如正好轮到一个大学教授去值班,他去了,学校不得不花很高的价钱临时雇佣教员帮助授课,这是一重浪费。同时,教授并不擅长抓小偷,可能三个教授还顶不上一个专业保安,一个教授最多只顶三分之一,教授的满腹经纶却闲置无用,这又是一重浪费。要知道,教授的满腹经纶是花了很多钱学来的呀)。即使是离退休的老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家庭妇女如“小脚侦缉队”,如果要真的发挥维护治安作用而不是装点门面,必然要投入相当的精力,这也是对他们安享晚年的福利的替代,是福利的损失。如果他们不怎么出力,如同散步聊天,可能还因此而增进了健康,这种巡逻对改善治安肯定也没有多大作用。
概而言之,既然国家行使暴力是最有效率的,那么解决治安问题的办法就应当沿着这个思路去探索:如果公安机关人手不够,可以增加人手;如果职业治安维护者出工不出力,那就改进对警察的监督和管理制度,让他出工又出力。当然,增加人手必然需要更多的资源,这种资源从哪里来呢?实际上它已经存在,就是各单位因为员工请假而造成的双重资源损失。所要做的只不过是让单位把由于员工请假而付出的代价(损失)以货币形式付出。这些资金集中起来肯定大于增加警察人手所需要的资金。如果企业宁愿职工休假看家也不愿支付货币,则表明员工请假对企业的损失小于支付的货币,这表明这个企业早就人员过剩,人浮于事,早就在浪费资源了。同样,如果大学教授去抓小偷根本不妨碍教授的教学研究工作,那么,这个大学实际上也是人浮于事的。
上述思路只是一种理论性的思路,离可实际操作的方案差之很远。但这并不妨碍这种思路的正确性和由此对制度与对国家问题的认识。当然,某些对安全有特别偏好的人愿意自己掏钱雇佣专业保安(如某些高级住宅的小区保安),虽然也是私人行使暴力职能,但情况有所不同。这涉及个人偏好、福利替代、消费分层等等,说来话长,这里只好打住。
王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