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华"与"年未五旬"——重新审视曹雪芹生年 - 红楼艺苑 | 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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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华"与"年未五旬"——重新审视曹雪芹生年

土默热 在 2008-3-31 下午10:14 发表于 百家争鸣

曹雪芹生于何时,死于何时,享寿几何,是否经历过曹氏家族在江南"织造"、"盐差"任上的"风月繁华"生活,都是《红楼梦》研究领域里的一笔糊涂账,也是当今主流红学最说不清道不明的尴尬问题。

1921年胡适发表《红楼梦考证》,根据敦诚的《四松堂集》稿本中《挽曹雪芹(甲申)》诗所载的 "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句,按照曹雪芹卒于乾隆乙酉(1765)年,反推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并据此推测曹雪芹活了四十五岁。理由是因为敦诚说的 "四十年华",在诗中只能是举整数,并非确指。胡适先生还根据曹雪芹的生年,推断曹雪芹出生于其祖父曹寅病逝时或稍后,刚刚赶上了曹家在江南的"风月繁华 "生活,所以后来才能把《红楼梦》写成作者的"自叙传"。

周汝昌先生并不同意他的老师胡适的这个见解,认为敦诚说的"四十年华"乃是确指,理由是在旧社会的悼亡诗里,没有人肯为亡友"减寿",如果挽一个四十多岁死去的人不说"五十年华"而偏说"四十年华",那就是太没情理,迹近开玩笑了。据此,周汝昌先生认为曹雪芹生于雍正二年(1724),享年就是四十岁。由于雍正二年出生不可能赶上曹氏家族在江南的"风月繁华"生活,所以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新证》中,又独创了曹家在乾隆年间的"二次复兴说",以保证曹雪芹有"风月繁华"生活体验作为《红楼梦》的创作基础。

后来红学界发现了张宜泉的《春柳堂诗稿》,诗稿中《伤芹溪居士》一诗有帖条附着的自注:"其人素性放达,好饮,又善诗画,年未五旬而卒。" 胡适先生根据这个"年未五旬",修改了自己先前的推测,王利器先生和冯其庸先生也据此附会胡适的说法,认为曹雪芹至少活了四十五岁,甚至活到了四十八、九岁。现在主流红学界基本都赞成并采用了这一新说法,认为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曹家抄家时已经十三岁,少年时享受到了曹家再江南的"风月繁华"生活,有创作《红楼梦》的丰富生活体验。

以上就是当今主流红学界关于曹雪芹生卒时间和享年"考证"的简说。且不说这种反推年龄的根据是多么薄弱,方法是多么荒唐;仅就这些先生反推曹雪芹年龄的目的而言,都是为了让曹雪芹能够赶上曹家在江南的"风月繁华"生活,从而具备创作《红楼梦》的条件。这种结论在先,"证据"服从结论,先入为主无端增加曹雪芹年龄的方法,显然不是什么"科学考证",而是胡乱附会,并且是三种说法弧线抵牾的一团乱麻。笔者撰写本文的目的,并非为了评判主流红学三种说法中哪一种正确,而是对他们使用的证据,提出自己的新的理解,新的判断,就算闲来无事趟浑水吧。

综合以上诸位红学专家所使用的关于曹雪芹生年的证据,不外就是两条:一条是敦诚诗中说的"四十年华",另一种是张宜泉诗中说的"年未五旬"。主流红学家一直认为,关于曹雪芹的卒年虽然有乾隆二十八年癸未(1763)、乾隆二十七年壬午(1762)两种意见,但只差一年,矛盾不大。但以此为基础,按照"四十年华"和"年未五旬"分别反推曹雪芹的生年,则前后相差八、九年之多。八、九年时间在历史长河中只是暂短一瞬,似乎不算什么,但具体到《红楼梦》创作中来,则事关重大。因为按照"四十年华"死扣,曹雪芹肯定不具备创作《红楼梦》的生活基础;而按照"年未五旬"活算,曹雪芹就似乎应该有了创作《红楼梦》的生活体验。

敦诚的"四十年华"说和张宜泉的"年未五旬"说,果真如主流红学家们推测的,能造成曹雪芹年龄有八、九年差距么?恐怕未必!敦诚的" 四十年华"说无需辩白,数字清楚无误;关键是张宜泉那个"年未五旬"说,根据这同一条证据,红学家们就提出四十五岁,四十七、八岁,四十九岁多种推测,哪一种似乎都言之有据,但哪一种又都似乎有捕风捉影之嫌,姑妄言之、底气不足。对张宜泉说的这个"年未五旬",究竟怎样理解更恰当一些、并能达成一致呢?

其实,主流红学家们对张宜泉说的"年未五旬"的理解谁都不对,都属于望文生义的曲解,都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他们根据字面理解,以为"年未五旬"就应该是指曹雪芹去世时年纪不满五十岁,认为在五十岁以内推测都是合理的,所以才有了对曹雪芹年龄从四十五岁到四十七八、乃至四十九岁的种种妄测。这种理解乃是今人的理解,古人对"年未五旬"一句话的理解和使用,却并非如此。

古人使用这个"旬"字,一般有两种含义:其一是以"十日为一旬",出自《说文》。古代以干支纪日,每十日天干周而复始,称一旬。其二是以"十岁为一旬",多指人的年龄。白居易《偶吟自慰兼呈梦得》"且喜同年满七旬"可证。张宜泉诗中说的是曹雪芹去世时的年龄,当然使用的第二种含义。在古代,表示年龄的"旬"又称为"秩",也是十年为一"秩"。白居易《思旧》"以开第七秩,饱食仍安睡"可证。"秩"一般用于指中年以上老人的年龄,"旬"则往往用于中青年人。

古人所说的"旬"或"秩",指的并不是某一个具体年龄,而是以十年为单位的一个年龄段。具体地说:一至十岁为一旬,十一至二十岁为二旬,二十一至三十岁为三旬,三十一至四十岁为四旬,四十一至五十岁为五旬,五十一至六十岁为六旬,六十一至七十岁为七旬,七十一至八十岁为八旬,以此类推。前面举例说的白居易诗"以开第七秩",并不是说已经到了七十岁,而是已经过了六十岁,开始上六十一岁,也就是开始了"七秩",即"七旬"了。

张宜泉诗中说的"五旬",显然指的是四十一至五十岁这个年龄段。他说曹雪芹死时"年未五旬",指的是曹雪芹还没到这个年龄段就死了,也就是说曹雪芹根本就没有迈过四十岁这个门槛,不到四十一岁就英年早逝了。因此,张宜泉关于"年未五旬"的说法与敦诚所说的"四十年华",都是指曹雪芹只活了四十岁,两者的说法是完全一致的。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反推出八九岁年龄差距的问题。

古人使用"旬"或"秩"为人祝寿或悼亡,是很有讲究的。譬如"年满五旬",一般指正好五十岁;"年过五旬",一般指五十一岁以上;"年未五旬",一般指四十岁以下;"年近五旬",一般指过了四十岁,但尚未满四十一岁,如此等等。张宜泉不说曹雪芹死时"四十年华"而说"年未五旬",也不过是为了死者面子好看一点而已;敦诚是宗室出身,对穷朋友去世没那么多讲究,所以直称"四十年华"。周汝昌先生认为在旧社会的悼亡诗里,没有人肯为亡友"减寿",挽一个四十多岁死去的人不会说"四十年华",是有道理的。

此类事例在古代文人笔下甚多,这里仅举一例:康熙二十九年庚午(1690),当朝武英殿大学士梁清标(1620-1691年) "八旬大寿",众多官僚文人前来祝贺,江南文人洪昇穷困潦倒,买不起寿礼,只好作诗一首《恭祝真定老师相千春》致贺。诗中有"领袖诸曹四十秋","八旬犹作钓鱼翁"句。梁清标生于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虚岁刚进入七十一岁,便称作"八旬大寿"。

根据以上分析,曹雪芹去世时的年龄不论用"四十年华"还是"年未五旬"表达,说得都是四十岁,那么反推他的出生时间只能是雍正二年(1724)。当今主流红学界关于曹雪芹少年时享受过江南"风月繁华"生活的推测都是站不住脚的,现在流行于世的几乎所以关于曹雪芹江南生活的传记都是胡编乱造。红学界一般认为《红楼梦》创作于乾隆九年(1744),这一年曹雪芹虚岁只有二十一,可谓乳臭未干、涉世未深,是否能说出《红楼梦》作者沉痛交待自己"一技无成,半生潦倒"的话,是否能将"半世亲历亲闻"写成小说"问世传奇",明眼人自会判断。

笔者一贯倡导自己的《红楼梦》作者洪昇说,本来对曹雪芹及其"曹学"毫无兴趣。但看到主流红学界偏离了学术正轨,如此曲解张宜泉的"年未五旬",并由此给曹雪芹脸上贴了那么多金,编造了那么多曹雪芹在江南的"风月繁华"故事,实在感到如吃了苍蝇一样不吐不快,随手涂鸦了以上文字。倘对主流红学兖兖诸公有所冒犯,敬希见谅,下不为例,今后一定只讲自己的洪昇说,绝不侵犯曹雪芹。管他"四十年华"还是"年未五旬",干卿底事?!

2008年3月31日于长春      评论

一点建议,仅供参考

由 逗红轩 评论于 2008-4-3 上午1:091、接触了几个红学家,有个奇怪的现象,他们大都认为“土默热红学”已垮,应引起注意。重新修订“土默热红学”是否已在考虑范围之内?
2、现在似乎“证是”比“证非”更重要,纠缠于“曹学”自己都搞不明白的“是非”,意义不大。应将主要精力放在“证是”上,即证明“作者是洪升”。
3、茫茫书海中,应有相关证据,当然这只是一种假设,更是大海捞针。

“曹学”退出历史舞台只是早与晚的事!当然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

应该重新修订《土默热红学》

由 470918241 评论于 2008-4-3 上午9:50《土默热红学》所收录的文章是老土的研究原文,未经修改。我是理解老土的苦心的,可不是所以的人都理解,尤其是那些大红学家们,固执己见,掩目盗

铃,死不回头,他们当然看土默热红学是所言不一致,“他们大都认为‘土默热红学’已垮”了。

他们想:看书还得绕弯弯?!

所以我也认为土先生应该重新修订“土默热红学”,免得人家看不懂。但不知道土先生是怎么想的?

难以从逻辑上推翻“曹学”

由 邱华东 评论于 2008-4-3 上午10:28一、“年未五旬”是否如此解释,尚待推敲;
二、即使二十一二岁的曹雪芹,也应能写《红楼梦》。这种例子古今中外不知有多少(如长篇巨著《静静的顿河》);
三、曹雪芹不一定要亲身经历康熙朝事,才能写小说《红楼梦》。

"曹学"从来就没立起来过!

由 逗红轩 评论于 2008-4-3 下午12:09你首先证明"曹雪芹"的存在给我看看.

支持

由 黑白 评论于 2008-4-3 下午1:20倾向于“四十”一说,正因为曹雪芹死得太早,才留下未完的红楼。

付与赴

由 甄连生 评论于 2008-4-3 下午6:54敦诚的" 四十年华"说无需辩白,数字清楚无误;但"付杳冥"得推敲推敲.

"付杳冥"的正解是付之杳冥,而不是赴了杳冥.

付赴不通假,土公以为然否?

另请教土公:一载赴黄粱作何解?

Re: "四十年华"与"年未五旬"——重新审视曹雪芹生年

由 jwr 评论于 2008-4-3 下午7:23
“证是”和“证非”对于同一个课题不同的结论之间是同等重要的,很难想象,目前的状况可以无限期地存在下去!如果如此,土教授也好,曹学也好,其他各位学者也好,自己认为“唯一正确”结论不但得不到其他同行的认可,而且也得不到红迷们的认可!那就等于什么都没有说!

支持土教授的做法,尽管具体问题有待商榷之处!

Re: "四十年华"与"年未五旬"——重新审视曹雪芹生年

由 何受 评论于 2008-4-4 上午12:08曹家是个不拆不扣的汉奸!!!!!!落得最后的下场是早晚的事!!!!!!!!!!根本不值得同情!!!!!

真累!

由 逗红轩 评论于 2008-4-4 上午1:34纠缠于"曹家"毫无意义.

不要介意

由 470918241 评论于 2008-4-4 下午12:13曹学家们大体可分为两类:

一类以周汝昌先生为代表,是三分之一明白,三分之一执着,三分之一糊涂

另一类以谁为代表就不说了,是三分之一糊涂,三分之一固执,三分之一糊涂

驳邱先生的观点

由 马兴华 评论于 2008-4-5 下午11:53邱华东先生说:

“即使二十一二岁的曹雪芹,也应能写《红楼梦》。这种例子古今中外不知有多少(如长篇巨著《静静的顿河》)”

这是某红学家已经说过的,不是邱先生的原创。书中明明写了“半世亲睹亲闻”,请问“二十一二岁的曹雪芹”能够算活了“半世”吗?

书中明明讲:

诗后便是此石坠落之乡,投胎之处,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

《红楼梦》写的是作者“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而邱先生却说“曹雪芹不一定要亲身经历康熙朝事,才能写小说《红楼梦》。”这是公然否定文本中的内容,不知邱先生是否认真地读过《红楼梦》?

Re: "四十年华"与"年未五旬"——重新审视曹雪芹生年

由 映日荷花 评论于 2008-4-6 上午10:19唉

Re: "四十年华"与"年未五旬"——重新审视曹雪芹生年

由 寒风吹起细雨 评论于 2008-4-7 上午11:44曹雪芹四十岁!!现在流行于世的几乎所以关于曹雪芹江南生活的传记都是胡编乱造!!!

“现在流行于世的几乎所以关于曹雪芹江南生活的传记都是胡编乱造!!!”

由 470918241 评论于 2008-4-7 下午12:11同感。

还有:
二十一二岁的曹雪芹说自己半世亲睹亲闻,好像他在二十一二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只能活40来岁,世上恐怕只有曹雪芹一人吧

这样混账的事情恐怕也只有那些红学大家们才认可!!!

“证是”和“证非”

由 470918241 评论于 2008-4-7 下午12:20土先生的文章几乎处处在“证是”和“证非”

土老先生是造假“证是”的大师,更是偷换概念的“证非”高手。

由 红迷虫子 评论于 2008-4-14 上午1:55满十年才称“一旬”,满五十岁才能称“五旬”呢,别总玩误导人的文字把戏了。

您很多“证是”和“证非”的东西,引证的可靠来源都搞不清就敢下结论,真佩服您的才学。您能跳出曹家店找作者,功大于过,大方向是对的。扯平了。

真搞不明白了,“七旬老翁”应该是多大年纪?请教土先生

由 邱华东 评论于 2008-4-15 下午6:41真搞不明白了,“七旬老翁”应该是多大年纪?请教土先生

曹氏曹雪芹在年龄上根本不够红楼梦作者的资格。

由 马兴华 评论于 2008-4-19 下午5:53不管曹氏曹雪芹活了"四十年华"或者"年未五旬”,总之他没有活到五十岁。现在的问题是一个没有活到五十岁的人在年龄上有没有资格充当红楼梦的作者?

书中说披览增删用了十年,那原创用的时间应当更长,就算十五年吧。作者一共需要花费二十五年的时间创作和修改红楼梦!

红学家们把披览增删用的十年说成是红楼梦的全部创作时间,显然是为了附会“曹氏曹雪芹”的年龄。

作者开始写红楼梦时已经”半世亲睹亲闻“,四十多岁、五十多岁都可以称半世。三十多岁称半世的极为少见,这样算来,曹氏曹雪芹在年龄上根本不够红楼梦作者的资格。


Re: "四十年华"与"年未五旬"——重新审视曹雪芹生年

由 廉廉 评论于 2008-7-20 下午11:56敦诚的"四十年华"说和张宜泉的"年未五旬",实在是一个意思。四十岁跟四十一岁,都可说“四十年华”,也都可说“年未五旬”。周汝昌先生说“四十年华”可包含四十一到四十九岁,则与“年未五旬”是一个意思。张宜泉对曹雪芹年龄到底多大,未必十分清楚,大约不到五十岁就死了,却是不会有错的,故张同志把死去的时间范围扩大一些,即“不到五十岁”。这都是很好理解的。土默热先生对这个事情的论述是正确的。

三十多岁,可称“半世”

由 张乐天 评论于 2008-7-22 上午8:49杜甫有“人生七十古来稀”之句,故“三十多岁”,正可称“半世”。

“洪升说

由 秋雨碎处 评论于 2008-7-25 下午12:271.“洪升说”并无史料记载或史实证明,纯属推想,一家之言而已!
2.据历史记载,洪升死于六月初一,而据脂评,《红楼梦》的作者死于除夕。要证明《红楼梦》的作者是洪升,要么先证明六月初一和除夕是同一天,要么证实历史记载有误,要么证明脂评所言不实。
3.如果认为‘增删五次,披阅十载篡目分回’的说法可以理解为不是小说家言,而是真的表示“曹雪芹”对著作权的否认,那么请看《狂人日记》的楔子:
“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⑵矣。因大笑,出示日记二册,谓可见当日病状,不妨献诸旧友。持归阅一过,知所患盖“迫害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亦不著月日,惟墨色字体不一,知非一时所书。间亦有略具联络者,今撮录一篇,以供医家研究。记中语误,一字不易;惟人名虽皆村人,不为世间所知,无关大体,然亦悉易去。至于书名,则本人愈后所题,不复改也。七年四月二日识。”
难道是鲁迅先生拿着友人的日记出来,不但取得稿费,还得到了‘中国现代小说史上第一篇白话文小说’的光环,比曹雪芹‘把别人的著作一段段的拿出来换取南酒烧鸭’更为可耻?
4.有人说曹雪芹完成全书时才三十岁,实在让人难以置信,可是同为乾隆时期人、作为中国清代女子文学最高成就的长篇弹词《再生缘》的作者陈端生就是在十七至二十三岁时创作了她的这一代表作,虽然最后三回为别人所续。难道真的‘天地山川之灵秀只钟于女子’?
5.即便《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与曹寅、敦诚、敦敏、张宜泉无任何关系,那我们也只能把《红楼梦》的著作权归于“增删五次、披阅十载”的“曹雪芹”,即便“曹雪芹”只是一个文学形象。
6.一个人最重要的是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否则只是一个‘主云亦云’的奴才罢了!

傻子都知道

由 黑板 评论于 2008-8-1 下午3:19————周汝昌先生说“四十年华”可包含四十一到四十九岁,则与“年未五旬”是一个意思。————

俗语中“四十多岁”是指四十出头四十五岁以内,“五十来岁”是指四十六岁以上未到五十岁。“四十年华”包含四十一到四十九岁???这是哪个老祖宗教的说法?拿证据来!!!
哈哈哈~~~~这个世界太疯狂~~~

仔细听课

由 黑板 评论于 2008-8-1 下午3:34要是叫不准一个人的年龄究竟是三十九呢还是四十亦或是四十一哪,就笼统地模糊地说这人“看上去四十锒铛岁”!!!

祝贺土教授新的作者研究成果问世!!!

由 刘介梅 评论于 2008-9-6 下午9:54由 刘介梅 评论于 2008-9-6 下午9:38
此类事例在古代文人笔下甚多,这里仅举一例:康熙二十九年庚午(1690),当朝武英殿大学士梁清标(1620-1691年) "八旬大寿",众多官僚文人前来祝贺,江南文人洪昇穷困潦倒,买不起寿礼,只好作诗一首《恭祝真定老师相千春》致贺。诗中有"领袖诸曹四十秋","八旬犹作钓鱼翁"句。梁清标生于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虚岁刚进入七十一岁,便称作"八旬大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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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有理!“年未五旬”,可有古代和现代两种解释,古代的“年未五旬”应指进入四十岁到五十岁这个年龄段;现代解释为“不到五十岁”。既然张宜泉是古代任,应按照古代的习惯去理解“年未五旬”,即不到四十岁。张宜泉这个说法对不对呢?需要找出旁证,刚好敦家兄弟的“四十年华付杳冥”,给张宜泉做了旁证,敦家兄弟给曹雪芹多加了一岁,进入到四十岁。所以“四十年华”是曹雪芹的最高寿。
土默热先生洞察秋毫,于这个几十年纠缠不清的问题上,提出新的见解,很容易就解决了这个被人为搞乱了的问题,是红学研究上的伟大进步。

土教授的研究很有深度!

由 刘介梅 评论于 2008-9-6 下午9:55看了一些跟帖,有些红血會的走狗很猖狂啊,要严重打击才好咧。我是坚决支持土先生的研究的,虽然我不赞同洪升是作者,但这作者也必须是汉人且为明朝遗民,跟反动的满清伪朝做斗争的,土先生作者研究的大方向是正确的。比红血會的那帮屌人不知高明了多少倍。
土默热教授的理解是非常正确的。

旬,是十年的意思,是十年每一天的总和

由 刘介梅 评论于 2008-9-6 下午9:57
旬,十年。“年未五旬”,不到四十一岁,很好理解。今人与古人不同的是,今人未将“旬”作为一个时间段来看待,而古人是作为时间段来看待的。张宜泉的意思,正是当时人的意思,即还“未”进入到“五旬”这个时间段。

红血會诸公不敢应答的

由 刘介梅 评论于 2008-9-6 下午10:00通过土默热先生的研究,红血會要吐血而亡了。曹雪芹未作者搞不成了。三岁小孩怎能是半生潦倒?所以红血會要吐红血了。

Re: "四十年华"与"年未五旬"——重新审视曹雪芹生年

由 刘介梅 评论于 2008-9-7 下午7:28
今晚是红学作者论研究的节日!

年龄是连续的,一旬指0到10岁,二旬指10到20岁,三旬指20到30岁,四旬指30到40岁,五旬指40到50岁。很简单,“年未五旬”,就是不到四十岁(刚满四十也是可以算的)。“年未五旬”与“四十年华赴杳冥”互为印证。这个曹雪芹,他就是刚满四十岁就死翘翘了(不到四十一岁)。

土默热先生对红学的贡献是巨大的,尤其在作者研究上是前无古人的。读了这篇论文,受教良多,谢谢土教授了。

十分赞赏土默热教授的“篱牢犬不入”的论述和观点

由 pgr 评论于 2008-9-8 下午12:21
有的人不承认《红楼梦》的作者是(曹家)的曹雪芹(的确有许多疑点待红学家证实!),但是确极力吹捧霍国玲的曹家曹雪芹(自传说)与他的情人竺香玉毒杀雍正结论是”正确的“和对红学的“伟大贡献”云云!
有的人不承认《红楼梦》的作者是土默热红学中论证的结论--洪生(昇),但是说:【土默热先生对红学的贡献是巨大的,尤其在作者研究上是前无古人的。】
其相似程度可以到"DNB"的级别!

我的电脑经常因为温度太高或者遭到病毒侵害而引起程序运行混乱,以至于屏幕上出现让人匪夷所思的东西!可能因为同样的原因人脑也会出一点差错!

鄙人不知道是洪昇说正确还是曹雪芹说正确?也不知道其他各个学派的结论是谁的正确?谁的不正确!但是十分赞赏土默热教授的“篱牢犬不入”的论述和观点。这种论述和观点不但在红学中是正确的,而且在其他任何学术领域都是正确的!可谓“土默热通用原理”!

这才是土默热教授对红学和学术研究的巨大贡献!也可能是“前无古人”的贡献!

如果红学家们都各自把自己的“篱笆”扎牢,红学界肯定不会出现如此有失人性、如此混乱不堪的局面!


请教土先生

由 刘介梅 评论于 2008-9-11 上午1:16红血會的人,一般知识浅薄,这帮人全国大约有几十万,对于这些弱智者,土教授还是要耐心些,您的理路对于他们还是繁难了些,这是没有办法的,只好慢慢来。关于“年未五旬”,关于“黄叶村”,土先生的教诲对这帮人是个羞辱,因为他们实在是不如您,所以明知自己几十年的错误,却不愿承认,反而口含狗血喷您。一般被狗血喷了,只要施点小法术即可解除。另请教土默热先生,“当时红楼中有某校书尤艳”,你如何理解?

三7

由 徐宁 评论于 2008-11-23 下午8:22从何而来,这样能讲。

如果作者是四十就死了的雪芹,那应就是寅之孙辈。

由 玉无罪 评论于 2008-12-3 下午5:35如果不是那个天佑,寅的兄弟们的后代是不是也会有年龄相仿的人。
南京地方志就没有寅的记载吗?

Re: "四十年华"与"年未五旬"——重新审视曹雪芹生年

由 徐宁 评论于 2009-1-2 上午8:42《红楼梦》是作者的自叙传,曹雪芹生日写的清清楚楚,是生于康熙五十四年的五月初三。“四十年华”,“年末五旬”,“年近五旬”,都是诗人凭着自己的感受写来,年轻人同上了岁数的人,感受能一样吗?所以,才有了对作者年龄的不同表述,“四十年华”,“年末五旬”有个共同点,就是四十以上,五十以下。作者死于壬午除夕,享年四十八岁,两种说法都没有错。

"嘎巴溜脆"字字带响,好!!!!

由 CDMA 评论于 2009-1-8 上午9:51〔〔理性之辩证证伪——根据甲戌“泪笔”眉批“书未成。”之系表提示和“成此书!”之谓宾提示,利用辩证逻辑之否定之否定法,在否定“曹雪芹”三字的“《红楼梦》”“作者研究”价值后,肯定“曹雪芹”三字的“《红楼梦》”创作过程“工艺研究”价值,并导出结论:“雪芹”为艺术真实之“披”阅增删,“芹溪”为生活真实之“批”阅增删——此是剪吴之战:因“吴梅村说”接受了“曹雪芹是人”这个红学公认前提。〕〕

违反常识的“重新审视”

由 邱华东 评论于 2009-2-12 上午8:02按照常识性的理解,“年未五旬”是指将近“五十岁”,一般来说应该在四十五岁以上。如果四十一二岁的人,则正象这里的网友所说是“四十郎当”或“四十出头”,很少说“年未五旬”这样的话。

请问土大师:“年未一旬而卒”当何解释?

由 癞头和尚(cxb3045838) 评论于 2009-2-20 上午10:01呵呵,土大师又有新发现!恭贺!只是按照土大师正文关于旬的结论公式。如果“年未一旬而卒”是否可以理解为在娘胎里就死了呢?

Re: "四十年华"与"年未五旬"——重新审视曹雪芹生年

由 刘介梅 评论于 2009-2-27 下午8:58要赶繁华,被逼急了的“红学家”们祭出1715年生人,但要赶繁华,这个年份生人也不够,因曹家真正的繁华在曹寅在世之年,即1712年之前。曹寅故后,基本就衰落了。四次接驾都是曹寅在世之日,那个时候才是真繁华。所以红学家这一招又败了。“四十年华”,明明白白,白纸黑字,要说它不是整数,需要证据,不是瞎子上坟-----估堆。

Re: "四十年华"与"年未五旬"——重新审视曹雪芹生年

由 刘介梅 评论于 2009-3-14 下午3:06管它四十岁还是五十岁,作者之事不与曹雪芹相干。书中还有那么多人名,都是假名,曹雪芹不可能是真人。

Re: "四十年华"与"年未五旬"——重新审视曹雪芹生年

由 若云 评论于 2009-6-17 下午1:54刘介梅说的对,曹雪芹即使生于1715年,曹家也已败落,更何况是一些人在凑年龄,而且在曹家家谱上(或其他的记载)也没有说1715年曹家有个叫曹雪芹的后
代出生。所以,奉劝有些人,还是想办法先把曹家家谱补上曹雪芹再说(说不定哪一天真有人会干)。有一批农民他们说我们来选一个皇帝,再由这个皇
帝任命这些农民当大臣,这样皇帝是大臣立的,合法,大臣是皇帝任命的,也合法,皆大欢喜。先用假定的曹雪芹身世来证明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传,再由红楼梦中的贾宝玉来反证曹雪芹的身世和年龄,也是皆大欢喜。这种“循环证明”的方法是何等的奇妙!一个从来没有当过兵,也没有下过部队考察的人他也可以写出战争故事,他可以通过看书和听说取得资料和感情,但他不可能在细节上刻画出众多军人的人物性格,红楼梦那么多人物如果没有亲身的体验和
情感是“编造”不出来的。曹雪芹成年以后不可能有这个体验,所以有些人要来凑这个年龄,这比那些闭着眼睛高唱没有生活经历也可以创作不世的伟大作品的人要强的多!

刘介梅来此一游

由 刘介梅 评论于 2009-9-12 上午12:09土先生敢于在红学会势力范围内首先吃螃蟹,我赞赏你的大无畏精神!
土先生洪升说,我不同意,但我赞赏你的求实态度!
土先生年未五旬的释义,把百年来两个互不相干的证据连接起来产生了联系,是一个创举。我欣赏。
至于你土先生是工会主席还是省人大主任,与我无关,我没饭吃也不会去找你。

Re: "四十年华"与"年未五旬"——重新审视曹雪芹生年

由 猎鹰 评论于 2010-7-25 下午1:32棠村序和情僧录
——有款与无款,有脂与无脂

有款与无款,是科学红学中《石头记》地缘战略问题。诸有款者中,称其悌而为之作序的序书人棠村,正因落款于第十三回,所以棠村所序之书,即所谓旧有风月宝鉴之书,就被定位为《石头记》前十三回。棠村其人及其死亡时间的考证,就成为科学红学的关键性大事。
有脂与无脂,是科学红学中《红楼梦》地缘战略问题。《情僧录[《石头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对于《石头记》,情僧因是“从头至尾抄录回来”的,故脂批截止处即是《石头记》的完结处:〈石头记〉应当只有八十回,绝无百二十回〈石头记〉之说。蒙府本是一个焦点性版本,它有一百二十回,但与狭义脂本一样——其后四十回它是脱脂的。
解铃还须系铃文,《石头记》问题《石头记》解决。《石头记》的问题,交由《红楼梦》(后四十回)解决,这是传统红学的基本思路。这条老掉牙的思路,百年以来,“创造”了无穷的红学悖论群,红学因此成为悖论集中营,学将不学,徒有虚名。邱华东、土默热、陈斯园和刘一心等红学四大名将,继承的仍是传统红学的衣钵,所以他们只能是将而无法升格为帅才。
四大名将中,土默热是最窝囊的。摆在最前面的那篇序就叫棠村序,土默热却因前用典性的“其弟”二字蒙蔽了自己的眼睛;《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就是《情僧录[《石头记》]》,土默热却因其后省略了的“《石头记》”三字忽悠了自己的大脑。土默热是这样骑马找马地红外“解释”棠村序和情僧录的:
“仍然是在这段《楔子》文字中,有一段甲戌眉批:"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这个"雪芹"是《石头记》的披阅增删者曹雪芹,但这个"棠村"却不是雪芹"其弟",而是康熙朝大名鼎鼎的"棠村首相"梁清标。"其弟"二字乃是草书"真定"二字的误抄,"真定"就是今天的河北"正定",因避雍正讳改今名。梁清标是真定人,常自称"真定棠村"。洪昇的《长生殿》在当时被时人称为"风月宝鉴",梁清标曾称赞《长生殿》为"一部闹热的《牡丹亭》,被洪昇引为知言,写入《长生殿》序言。”
“康熙四十一(1702)年,智朴和尚前往江南“扫塔”(《红楼梦》称空空道人访道求仙),在杭州会见了阔别十年的老朋友洪昇。洪昇拿出了自己“十年辛苦”创作的《红楼梦》(当时的书名应为《石头记》)书稿,委托智朴和尚“问世传奇”。当时智朴大师名动京师,经常大量刻印各类图书,百万字的《红楼梦》,洪昇无论如何是刻印不起的,委托智朴“问世传奇”,可谓得人。《红楼梦》开篇时,“石兄”同“空空道人”的一番关于文学创作的精彩谈话,应该就是两位老朋友的谈话实录。”

Re: "四十年华"与"年未五旬"——重新审视曹雪芹生年

由 猎鹰 评论于 2010-8-22 下午8:45百无一用是书生,百有一用是生书
——科学红学三论激活您的汉语思维能力

“《情僧录》”激活《石头记》作者论,“今书”激活《石头记》文本论,“回警幻情榜”激活《石头记》读者论。

Re: "四十年华"与"年未五旬"——重新审视曹雪芹生年

由 猎鹰 评论于 2010-8-22 下午9:19百无一用是书生,百有一用是生书
——科学红学三论激活您的汉语思维能力

“《情僧录》”(《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激活《石头记》作者论,“今书”(《石头记》后六十七回或七十二‘稿’)激活《石头记》文本论,“回警幻情榜”(回《石头记》目录)激活《石头记》读者论。

Re: "四十年华"与"年未五旬"——重新审视曹雪芹生年

由 猎鹰 评论于 2010-8-26 下午8:28广义作书人与股份制文本


一、作书人落款
狭义无落款脂批中,除明显字体迥异为后人涂鸦的外(多集中于第七回),其他脂批尚须分割出属于作书人自己的批注才是净脂批。作书人之所以有批注(和落款),是因为书名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而非《石头记》。换句话说,梅溪是文本董事长,而脂砚斋却是文本总经理。小说作品没有作者署名,却有作者落款(笔名):无落款者非人而是幽默稻草人,即连笔名都算不上。
附:作书人梅溪的四大批注,兼及第五批
1)四大批注
第一回 甄士隐梦幻识通灵 贾雨村风尘怀闺秀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甲戌眉批:能解者[按:排解],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
壬午除夕[按:1702年书作成时,作书人梅溪自批;前呼“告天下”,后应“祭宗祠”]】
第二回 贾夫人仙逝扬州城 冷子兴演说荣国府
大门前虽冷落无人,【甲戌侧批:好!写出空宅。】隔着围墙一望,里面厅殿楼阁,也还都峥嵘轩峻,就是后【甲戌侧批:“后”字何不直用“西”字?[按:作书人梅溪自批]甲戌侧批:恐先生堕泪,故不敢用“西”字。?】一带花园子里面树木山石,也还都有蓊蔚洇润之气。
第十三回 秦可卿死封龙禁尉 王熙凤协理宁国府
因念道:
    三春去后诸芳尽[按:女儿],各自须寻各自门[按:女人]。【庚辰侧批:此白,令批书人哭死。甲戌眉批:不必看完,见此二句,即欲堕泪。——梅溪】
...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按:做准冥寿。做冥寿是晚辈为已故长辈做寿,而作为宁、荣二府一族之长的贾珍,竟冒天下之大不韪,越礼为晚辈做冥寿,孝敬后生,是乃大失大家体统,为犯上作乱,故被称为“淫丧”——此是贾氏家族行将败落的表征:第十三回所有涉“淫”批注,均是对此犯上作乱行为的集中批判,显现的是封建社会“长者本位”的伦理道德观念。因此,脂批中所谓淫丧,乃是确指贾珍为秦可淫办丧事——是犯上,而非“犯下”。],【甲戌侧批:删——却是未删之笔。】【靖眉批:何必定用“西”字?读之令人酸鼻!?】(按:此条所评正文之“天香楼”,靖藏本作“西帆楼”。)是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按:道士因乱(费)而曰淫,道婆因(乱)费而曰贼。],打四十九日解冤洗业醮。
第十四回 林如海捐馆扬州城 贾宝玉路谒北静王
凤姐即命彩明钉造簿册。【甲戌眉批:宁府如此大家,阿凤如此身份,岂有使贴身丫头与家里男人答话交事之理呢?此作者忽略之处。】【庚辰眉批:彩明系未冠小童,阿凤便于出入使令者。老兄并未前后看明是男是女,乱加批驳。可笑。[作书人梅溪自批]】【庚辰眉批:且明写阿凤不识字之故。——壬午春。】
2)第五批
第四回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石头亦曾抄写了一张,【甲戌侧批:忙中闲笔用得好。】今据石上所抄云: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甲戌侧批:宁国、荣国二公之后,共二十房分,除宁、荣亲派八房在都外,现原籍住者十二房。】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甲戌侧批:保龄侯尚书令史公之后,房分共十八。都中现住者十房,原籍现居八房。】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甲戌侧批:都太尉统制县伯王公之后,共十二房。都中二房,馀皆在籍。[按:夺“原”字;原籍现居十房]】
    丰年好大“雪”,【甲夹批:隐“薛”字。】珍珠如土金如铁。【甲戌侧批:紫薇舍人[按:即中书舍人]薛公之后,现领内府帑银行商,共“八”房‘分’。】
/
关于“护官符”,若云是批书人所批,则其批无正文取词依据,故判各备注性批评为作书人自批而非出自批书人之笔。

二、对论敌的词缀打击
给“石头记”前缀‘脂砚斋重评’字样,打击土默热洪学,使之老老实实地呆在前八十回领地内;给“《红楼梦》”后缀‘后四十回’字样,打击邱华东曹学,令其规规矩矩地守在后四十回领地内。

Re: "四十年华"与"年未五旬"——重新审视曹雪芹生年

由 猎鹰 评论于 2010-9-2 下午8:59科学红学文本论之版图ABC

A)“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与“今书”
以第十三回序书人棠村(梁清标)落款(靖藏本“常村”)为界标,〈石头记〉划分为前十三回“旧有风月宝鉴之书”(甲戌本中用语)与后六十七回或七十二稿“今书”(庚辰本中用语)两部分。伪红学之一的探佚学和红外学之一的传统版本学因此划分而灭亡,以校书人畸笏叟(曹寅)为合法探佚人、以“稿”量词概念为表达特征的科学探佚学和以“代玉”字样为原生书法特征、以甲戌己卯庚辰三脂孪生为起点、以“旧有风月宝鉴之书”计为一评的的科学版本学诞生。
B)‘真事隐’部分与‘真事显’部分
以第七十一回庚辰双行夹批“真事欲显,假事将尽”为界标,〈石头记〉划分为前七十回‘真事隐’部分与后十回‘真事显’部分。伪红学之一的索隐学因此划分而灭亡,以批书人松斋-脂砚斋(黄兰次)为合法索隐人的科学索隐学诞生。
C)原著与续书
以第八十回最后一条脂批(广义脂批或狭义脂批)为界标,百二十回〈红楼梦〉划分为原著(八十回〈石头记〉)与续书(〈红楼梦〉后四十回)两部分。红外学之一的传统曹学和红外学之一的传统脂学因此划分而灭亡,以作书人梅溪(洪升)为合法曹学鼻祖、以“次”量词概念为表达特征的科学曹学即红学“曹”度量衡学和以续书人立松轩(曹天佑)为假说续书人、以“代玉”写作‘黛玉’“待书”写作‘侍书’为书法特征的科学曹学即红学“曹”百家姓学及以“脂批推理出自正文”为治学基本原则、以‘半部’‘全部’之“部”量词概念为表达特征的科学脂学诞生。

精算曹雪芹的年龄

由 文茫 评论于 2010-9-12 下午12:39按照土老师的说法:一、四十一至五十岁为五旬;二、梁清标生于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虚岁刚进入七十一岁,便称作"八旬大寿"。
显然,四十一岁也是指虚岁。
又:1921年胡适发表《红楼梦考证》,根据敦诚的《四松堂集》稿本中《挽曹雪芹(甲申)》诗所载的 "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句。
曹雪芹去世的年龄可以确定为四十虚岁,也就是三十九周岁。张宜泉和敦诚的说法才是完全一致的。
乾隆甲申是指1764年,前推三十九周年为1725年,这年是雍正三年,即为曹雪芹的生年。
文茫与土老师推出的曹雪芹去世年龄相差一年。
正如刘介梅先生所评论的,乾隆九年,刚刚虚岁二十岁的曹雪芹是不能称自己半生潦倒,并且写出《石头记》的。
据目前可靠的史料,《红楼梦》一书的问世是在曹雪芹死后。
则:甲戌、己卯、庚辰三脂本属于赝品无疑!
文茫请教方家:是理工科的厉害,还是文科的厉害?

Re: "四十年华"与"年未五旬"——重新审视曹雪芹生年

由 猎鹰 评论于 2010-9-16 下午7:42《石头记》与《红楼梦》

《石头记》是文学的喜马拉雅,《红楼梦》是文学的珠穆朗玛。《石头记》是小说(话),其文本计量方式是“章回”;《红楼梦》是戏曲(曲),其文本计量方式是“支曲”。
《石头记》第五回中《红楼梦》十二曲是《石头记》(今书)的提纲,“《红楼梦》”是《石头记》(今书)的提纲名,即今甲戌本凡例中所谓“‘总其全部’之名”。《红楼梦》与《石头记》的关系,是外延上的局部与整体关系或曰回-部关系,和内涵上的曲-话转换关系即第一回楔子中所谓“因曹雪芹”关系。
《红楼梦》与《石头记》的内涵关系,另有“披阅增删”关系即骈散化用关系相佐。其中,“因曹雪芹”之曲-话转换关系是文本战略性关系,“披阅增删”之骈散化用关系是文本战术性关系。

Re: "四十年华"与"年未五旬"——重新审视曹雪芹生年

由 猎鹰 评论于 2010-9-16 下午8:21形式逻辑四律与红外学四人帮

一、四人帮的红学历史罪恶
土默热骑马找马,将“《情僧录》”之《石头记》评书名误解为作书名,违背形式逻辑同一律;
陈斯园自相矛盾,将“《红楼梦》”之《石头记》提纲名误解为作品名,违背形式逻辑不矛盾律;
邱华东模棱两可,将“雪芹”之《石头记》体裁名(曲-话体裁转换行为)误解为作者名,违背形式逻辑排中律;
李芹雪煞有介事,将“警幻情榜”之《石头记》目录名误解为章回名,违背形式逻辑充足理由律。
二、四人帮的卓越红学贡献
土默热天才地首倡著名的《石头记》作者论洪升说;
陈斯园基于“棠村”梁清标论清醒地提出“已墓之人堪为序乎”著名驳论;
邱华东针对蒙府本后四十回所谓‘阶段性稿本'谬论实证性提出“字序倒颠焉可为本”著名驳论,巩固“抄配”立论;
李芹雪用自己的续书实践为估计《红楼梦》后四十回续书用时提供现代测算样本。

Re: "四十年华"与"年未五旬"——重新审视曹雪芹生年

由 猎鹰 评论于 2010-9-17 上午9:09同位之战
——序计第五回《红楼梦》与基计百二十回《红楼梦》(实为后四十回续书部分)

序计第五回《红楼梦》与基计百二十回《红楼梦》(实为后四十回续书部分),一曲一话两个“《红楼梦》”,是红学基本矛盾。《红楼梦》后四十回续书的“客观”存在,造成影响深远的红学历史性悖论——这种悖论,因甲戌本脂砚斋“泪笔”遗嘱之靖、今之别,校、续之分而生发。续书严重侮辱国民基本智力,无谓亵渎人类起码理智。
“《红楼梦》十二曲”八字,是科学红学的金属氢武器。这个语法上的同位短语,具有威猛强悍的消歧解悖功能。与之相应,《石头记》第一回楔子中五绝标题诗的标题“《金陵十二钗》”,语法上也是同位短语。庸俗红学之所以无聊索隐喋不休,只因不知同位替换之故:他们根本就无法理解“一从(迎)二令(探)三人木(惜),哭向金陵事更[gēng]哀”中的同位替换语言表达技巧——在这里,没有任何历史事件秘密,只有文学表达技巧,是文学魔术而非历史魔术。
红学帖战四大名将之一的陈斯园幽兰操因其疲软的内力而将在“《红楼梦》十二曲”“《金陵十二钗》”之金属氢超核战争中身败名裂,贻笑于司母戊大方。其人长于少林外功,短于武当内力。冥王星不是行星,陈斯园幽兰操必在“名将”榜中以学术自宫的方式除名。
象“‘总其全部’之名”“警幻情榜”这样的非谓语动词表达,和“《红楼梦》十二曲”“《金陵十二钗》”这样的同位短语表达,是《石头记》的雅典表达特色。汉语语法学家若不自《石头记》建立研究用语料库,那他们将与庸俗红学家一起,沦为学术阶下囚。在科学的入口处,就象在地狱的入口处一样——必须提出这样的要求:这里必须根绝一切犹豫,这里任何怯懦都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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