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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4 06:11:25
第四节:学习目标设计 一、学习目标的基本内涵
    学习目标(learning object)是对学习者通过教学后应该表现出来的可见行为的具体明确的表述。学习目标也称为行为目标(behavioral object),是教学系统设计的专门术语。运用这个术语是为了强调教育结果的可见性和可测量性。
     传统的教学和教学研究一般用教学目的描述学习者预期的学习结果。目的规定得太笼统、太抽象,因而对教学过程与结果的测量与评估不能起指导作用。此外,用以陈述教学目的的词语常常是用以说明学习者内部心理过程的词语,如“掌握”、”知道”等,这些内部过程的说明使人无法观察和测量。教学系统设计人员认为,采用学习目标有助于克服上述缺点,因为学习目标的可见性和可测量性是系统研究方法的最重要的特点之一。
    学习目标是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它可以提供分析教材和设计教学活动的依据。学习目标描述的是具体的行为表现,能为教学评价提供科学依据。学习目标可以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动机。学习目标可以帮助教师评鉴和修正教学的过程。

二、教学目标分类简介
    在各种教学目标分类理论中,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布卢姆(Benjamin Bloom)对教学目标所做的研究对指导当代教学目标设计影响深远。1956年,由布卢姆主编的《教育目标分类学?第一分册?认知领域》出版。1964年,由D?R?克拉斯夭尔和布卢姆等人编著的《教育目标分类学:第二分册:情感领域》出版。1972年,由两位女专家哈罗女士和辛普森女士合编的《教育目标分类学?第三分册?动作技能领域》出版。
    1. 认知领域目标分类
    布卢姆把认知领域的教育目标分为六级,从低级到高级分别是知道、领会、运用、分析、综合、评价。

            知道是指对先前学习过的知识材料的回忆,包括具体事实、方法、过程、理论等的回忆。
    领会亦称理解或领悟,是较低层的处理各种材料和问题的理智操作方式,是指把握知识材料意义的能力。
    运用是指在具体的情境中使用抽象概念,这些抽象概念包括一般的概念、程序的规则或概括化的方法,以及专门性的原理、观念和理论     
    分析指将一种传播内容(现象、事物、过程)分解成为它的组成因素或组成部分,以便弄清各种观念的有关层次,或者弄清所表述的各种观念之间的关系。
    综合指将各种要素及组成部分组成一个整体,以构成更为清楚的模式或结构。
评价指为了一定的目的,对某些观念和方法等的价值作出判断。学习目标的系统化为克服教与学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提供了客观标准和依据,从宏观上对教学过程起导航作用。但在微观上,它不能代替教师从学生的实际出发
     对每一堂课的学习目标和教学过程进行精心安排和创造性发挥。
这个分类系统为我们确定学习目标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考框架。阐明学习目标应反映这一分类系统中所涉及的各种能力水平,不能仅停留在“知道”这一起码的目的上,必须重视培养学习者的智力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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