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焦点问题探析:中国的困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2 16:01:52
第1节:序 于热闹处安静听
序?于热闹处安静听凤凰卫视《世纪大讲堂》于2000年开讲,至今已有五百多位演讲者登台,四位主持人接力主持,千余学生现场听讲提问,亿万电视观众一起跟堂收看——这些数字都体现出一种坚守:我们的民族和文化,需要更多学术殿堂独立思想的浸润和引悟。当年我们创立这档节目时,找不到另外的成功范本,对于它后来的影响力,我们以为是一种“意外的收获”。其实它又潜藏着必然的因子。把大中华文化圈知名学者的最新学术思想成果,从小众范畴搬进国民大课堂,是方法,也是态度。这个课堂没有任何偏见,强调“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于是,相对静态的演讲,被传播放大,而思想的厚重,又随了传播远走,中华文明的高山流水,惠泽于四野。如果说生命个体原本是有限的常数,不可估限的变量正在于她所选择的生存方式和路径。对于主讲者和聆听者都是如此。不论是一桶水浓缩为几滴水的台上智慧,还是从几滴水中领悟一桶水的普通听众,他们在讲堂相遇,都应是生命的盛事。在当今社会的躁动喧嚣中,静心倾听一堂知性的课,或许是一件奢侈的事,可它切实地拓展着人的眼光和胸襟。时代敬重毕其一生苦心求索的大学问家,也敬重那些崇尚知识和品质的莘莘学子。这些交流,是述者的知识之光数十年聚能的一朝发散,也是听者的人生阅读的一次循道捷径。生命的个体往往渺小,不可估量的变量时刻影响着生命的流向与路径。我们都是从原点出发,像螺旋线一样盘旋着向上或向下,感悟着属于我们自己的人生。大师的现场讲演也许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读书的方式与他们作智慧的交流。一本书,一个午后,一杯清茶,或斜依窗前,或枯坐树下,随着书页刷刷翻过的声音,一种高远的快意漫过流动的生命。从青涩到成熟,从学习包容到提升自信,如同春闹枝头,繁花待放。中国正在努力担负大国的责任,中国人正在跨越“百年民族悲情”年代,从敏感、激愤、“输不起”,到宽容、理解、承担,“具备了大国国民应有的自信和平常心”。一种开阔雄放的视野在民众之中悄然站定。《世纪大讲堂》想告诉人们,只有持续开放的意识、不间歇地开放脚步、不停顿地向自己的内心和中国以外的地方寻找,才可以触摸到那个叫做进步的东西,才可以有一种丰满的人生。凤凰卫视董事局主席行政总裁刘长乐
第2节:经济模式再思考
陈志武经济模式再思考陈志武,1953年生,福州人。1986年赴美留学,放弃了攻读七年的计算机专业,转学经济。1990年获耶鲁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现为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终身教授。著有《金融的逻辑》《为什么中国人勤劳而不富有》等。“国富民穷”的局面是中国经济增长模式转型的最大瓶颈。老百姓能够感受到的gdp增长速度差不多只有官方公布的一半左右,因为资产升值对民间消费带来影响的渠道被国有制堵死了。真正全民所有制之下大家都应该有的那一部分好处,老百姓是不怎么看得见和感觉得到的。王鲁湘:为应对金融危机,中国政府公布了十条经济刺激措施,投资总额超过4万亿人民币。这种大手笔的财政支出是否能帮助中国渡过金融难关?启动民间消费、拉动内需的关键何在?有关这些问题,请著名经济学家陈志武教授为我们解答。陈教授,您对这次4万亿的投资怎么看?
第3节:经济模式再思考
陈志武:4万亿的投资,我个人觉得尽管用意是很好的,但从效果上说可能不会像我们预期或希望的那么好。王鲁湘:前不久我在《参考消息》上读到您一篇文章,您提出一个大胆建议,就是把一批本来应该还给老百姓的钱拿出来建立基金。您怎么会提出这个设想呢?陈志武:我那篇文章大概意思是说,我们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开始国有化一直到现在,都是按照“全民所有”的概念来做的。把所有的私人财产包括楼房,全部归为公有,然后归为国有,最终建立起一个全民所有的公有制体系。但实际上五十几年下来,真正全民所有制之下大家都应该有的那一部分好处,老百姓是不怎么看得见和感觉得到的。王鲁湘:我活了五十多岁,就从来没感觉到全民所有,我觉得那就是国有,跟全民没关系。陈志武:按照我收集的数据计算,你应该有差不多5万到6万人民币的财富。但是这6万块属于自己的国有资产没有到老百姓手上,所以并没有对老百姓的消费和福利产生实质性后果。全民所有制必须通过民有化改革,把这些财产最终的产权所有具体落实到每一个个人身上。否则,大家现在都希望发生的所谓中国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型是很难实现的。王鲁湘:政府这一次仍然采取靠投资驱动经济增长的方式是不是也有某种现实考虑?比如我听到一些解释,说这些大型项目的投资能解决更多人的就业问题,能形成一个更长的产业链,是这样的吗?陈志武:不是这样子。从绝对角度讲,我花4万亿,多少都会给gdp带来贡献,肯定不会等于零。但如果换一种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比如我现在提的一个建议,给全国所有中小企业免税一年——中小企业给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在46%左右,同时给中低等收入的家庭和个人免税一年,这两项加一起大概会节省3万亿左右的税钱。这3万亿如果由中小企业去做投资——不是由政府官员去投,中小企业站在行业的前线,更知道拿没交税的钱去投资会带来什么样的回报,由此产生的就业效果、产业结构优化效果、gdp新增效果是非常巨大的,对于整个中国的经济模式更多地转向内需型消费,也会有一个根本性的帮助。
第4节:经济模式再思考
中国经济增长模式这个话题有点太大了,我们可以从很多不同的角度来定义这个模式到底是什么。我现在要讲的模式主要侧重于以下几个方面:老百姓不太敢消费第一,中国的老百姓不太喜欢消费,不太敢消费,所以中国国内的民间消费总是上不去。第二,国家是花钱和投资的主体。换句话说,老百姓一般是不花钱的,更多是把钱存进银行。而政府通过财政税收,通过银行对金融资源的控制,通过众多的大型国有企业控制生产——尽管从数量上不一定像原来那么多,特别是通过国有制让几乎所有的土地直接或间接地都属于国家,由此控制了整个社会的绝大多数资产,这就为所谓的投资驱动模式提供了基础。第三,产品消费主要依赖出口市场。一方面民间消费不足,老百姓都不愿意花钱,另一方面国家在大的工业基地方面不断投入,使得工业产能越来越高,由此带来供需两者之间关系的不平衡。实际上这种不平衡在过去三十年变得越来越严重,生产这么多东西往哪儿卖呢?好就好在有出口市场。国内需求不足,产能越来越高,没问题,靠出口!国外的出口市场为中国投资驱动经济增长模式提供了一个最核心也最必要的条件。不过金融危机一来,这个条件就变成了一个大问号。这就是为什么现在政府对于进一步经济增长要想那么多办法,想让中国突破这个局面。目前这个情况可能是1978年以后中国经济面对的最大一次挑战。我想谈的是为什么7%-8%的gdp增长速度对于中国来说好像显得不够。对于西方人,对于那些习惯自由市场经济和私有经济的人来说,他们抓破脑袋也不能理解,7%-8%的gdp增长速度还不够吗?可是对于中国来说,如果gdp增长速度降到了6%或5%,就会出问题。因为中国整个的经济制度架构安排,使得它的gdp增长速度不能够跟其他私有制经济做直接的比较。
第5节:经济模式再思考
接着下来就有一个问题,为什么这种增长模式在过去三十年能够发挥这么大的作用?原因大致来说有两个:一是经过二百多年工业革命的发展,到1978年,那么多成熟的工业生产技术——不管是交通运输技术也好,电脑技术也好,其他的运输容量、生产容量也好,都等在了中国的大门口。从某种意义上说,那时候中国只要愿意开放,愿意加入全球贸易秩序,同时也愿意引进这些技术,所谓的“后发优势”就可以很快地体现出来。第二个成功原因是国家对资源的垄断。这种垄断在一定时期对经济发展有正面的贡献。比如我们把中国、印度和美国做一个比较,美国是自由市场国家,是私有制国家,它有世界上最发达的资本市场。所以美国尽管没有国家拥有的资产,总统没有办法通过签署一个命令把老百姓的私人财产调动起来,比如调动4万个亿去盖大楼、建奥运场馆、盖国家大剧院或者修更多的高速公路,但是没关系,美国在私有制之下可以把民间的资源通过资本市场的交易调配到一起,做一些大项目、大企业,比如ge、微软这样的大公司。中国没有美国这么发达的资本市场,但国家垄断了几乎所有的土地、生产性资源及资本储蓄,只要国家发改委或当年的计委,或者国务院哪个部门发一个文件,就可以把这些资源重新按照他们希望的方式去调配,而不需要支付其他司法方面的成本或者要经过国会长时间的听证,所以资源调配起来可以非常快。印度正好处于两边都不靠的局面。印度是私有制国家,政府要做大的形象工程或者工业基地,像武钢、宝钢、三峡这样大的工程,是很难调配资源的。因为政府不能够命令老百姓把自己的土地财产放弃掉,把属于他们的钱、他们的房子奉献给国家,政府没有这种权力。同时印度又没有一个很发达的资本市场,所以在工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确确实实赶不上中国。
第6节:经济模式再思考
但我要讲的是,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如果不从基础制度层面做进一步的改革,最后要走出来也是很难的。简单来说,今天这种基础性经济制度或者说上层建筑,决定了一个根本局面,那就是“国富民穷”。“国富民穷”的局面是中国经济增长模式转型的最核心的约束条件。这个紧箍咒如果不打破,即使总理或者其他政府官员每天求着老百姓多花钱,刺激经济增长,老百姓也没办法。政府消费持续上升我可以给大家一些数字。我们把民间消费占gdp的百分比和政府消费占gdp的百分比当做两个指标来看,过去五十多年间,民间消费占gdp的比重有什么变化呢?1952年建国初期,民间消费占gdp的比重是69%;1978年改革开放初期,占到45%;改革开放第一期结束,即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的时候,民间消费占gdp的42%;2008年则下降到35.5%。也就是说,民间消费占中国gdp的比重从1952年到现在总体上是直线下降的(见图一)。特别是在计划经济期间,从五十年代初到1978年,大幅度下滑。而政府消费从1952年占gdp的16.5%上升到现在差不多30%。两条曲线,民间消费直线下降,政府消费直线上升,为什么这两个趋势越来越强?图一:1952年-2008年民间消费与政府消费占中国gdp比重第一个原因跟政治改革不足有关。民主宪政一个非常核心的内容是对政府的征税权和加税权做实质性的制约,对政府收到税拿到国库以后怎么花这个钱做实质性的监督。第二个原因可以从所有制的角度来理解。我们把日本、俄罗斯、美国、巴西、印度的情况跟中国做个比较就会发现,中国是唯一一个在过去五十年民间消费占gdp比重越来越低,而政府开支占gdp比重越来越高的国家。
第7节:经济模式再思考
美国在1952年的时候,民间消费占gdp的比重是65%,现在上升到71%。其财政开支在1952年相当于gdp的16%,到2008年下降到10%左右。政府开支占gdp的比重总体在下降,而民间消费总体是上升的。日本和巴西的情况也是这样,巴西1952年的民间消费占gdp的比重是51%,到2008年,相对于前两年稍微降了一点,但也有61%;而政府开支在1952年占gdp的22%,现在占到20%。所以民主宪政的建立不是什么抽象的权利诉求,而是非常实际的,涉及我们每个人到底一天可以花多少钱,赚到一百块钱之后有多少要交给政府,有多少可以留在自己口袋里去花。国家垄断财富的后果另外,“国富民穷”局面的恶化跟整个所有制的安排关系非常大。尽管通过三十年的改革,特别是民营化改革,会给我们留下一个印象,好像国家不再拥有那么多财富和资产了。但实际上根据我找到的,包括政府一些研究部门提供的资料,到2006年底国有土地的总价值还有差不多50万亿人民币。根据国资委主任在《求是》杂志一篇文章中透露的数据,到2006年年底,全国还有11.9万家国有企业——大家可能觉得这个数字太大了,因为央企才150家左右,但是除了央企,还有很多地方性国有企业,加在一起就是11.9万家——总账面资产在29万亿人民币左右。也就是说,50万亿的国有土地加29万亿的国有企业资产,由国家控制的财富和资产总额有79万亿人民币。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刚才和鲁湘讲,他和每一个人一样,在国有资产里差不多有6万块钱的份额。只不过这一份钱,可能每天都在升值,在产生一些利润,但最后都沉淀到国库里头去了,并不能被转换成任何意义上的民间消费需求。
第8节:经济模式再思考
国家垄断生产性财富带来的后果是什么呢?我可以做一个学理上的解释。比如在美国,几乎98%的财富属于私人,如果gdp增长,这个增长可以通过两个渠道对个人财富和消费产生影响:第一个最直接的影响是劳动收入,工资的增长,这一块可能跟gdp的增长速度差不多;第二个非常关键的影响是资产的升值,像股票、房地产、土地的升值等,美国3亿公民和企业都能感觉到这个增值的好处,资产的升值最终可以反映到各个家庭的财富数字上去。但是中国的情况不一样。尽管过去这些年大家看到土地的升值、国有资产的升值这么多,像中石油2007年在a股上市的时候,一个公司的股票市值就超过1万亿美元,相当于7万亿人民币。这种升值谁看到最高兴?当然是中石油的人看到最高兴。但是按理说,这么大数额的国有资产升值,我们13亿中国老百姓每个人都有一份啊,大家都应该第二天上街多买一件好衣服,多吃一顿好饭,或者到另一个地方旅游一下啊。因为既然是公有制,那国有资产升值以后,分到每一个老百姓身上多多少少也有一些啊,对不对?但是我知道没有人会这样想,因为那是属于国家的,不是属于个人的,不是我们每天可以去花的财富。这就是为什么在这样一个制度安排之下,中国的gdp增长需要保持8%以上,才能相当于美国4%左右的gdp增长速度。因为资产的升值在中国对老百姓不会产生消费性影响,中国的gdp增长速度大致要先被除以2,才能跟其他的私有制经济国家做比较。老百姓能够感受到的gdp增长速度差不多只有官方公布的一半左右,因为资产升值对民间消费带来影响的渠道被国有制堵死了。
第9节:经济模式再思考
实际上我不只可以从学理上这么分析,从经验数据上也可以看到这一点。2007年中国国家财政税收是5.1万亿,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福利三大民生项目上的开支大概是6000亿,相当于gdp的2.4%。如果分摊到13亿老百姓身上,当年政府给每一个人做的转移支付大概是461块钱,相当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3%。相比之下,美国联邦政府2007年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就业福利三大项目上的开支是1.5万亿美元,占gdp的11.5%,分到每个美国人身上是5000美元,相当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8%。当然我们可以说,美国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能把中国跟美国相比,中国现在还处于要继续做更多的生产建设的时期。那巴西怎么样呢?巴西是发展中国家,是民主国家,也是私有制国家。巴西政府2007年在公共卫生支出这一项上花掉的钱,差不多相当于gdp的5.4%。而中国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福利三方面加在一起才花了相当于gdp的2.4%的钱。从这些数字来看,从其他国家的经历来看,不管是社会主义、资本主义还是哪个主义,政府收了这么多税,掌握了这么多社会财富,如果最后真正反映到老百姓生活上,反映到跟民生有关的项目开支上这么少,我们是不是应该意识到有一些基础性的制度必须加以改变?全民所有制落实到人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要转型,如果不改变这种局面,不在基础制度上做一些根本性调整,我不觉得中国能够成功地从投资驱动、出口导向型经济转移到消费驱动型模式。具体来讲,除了要进行民主宪政方面的改革,对政府的征税权和财政预算权进行实质性制约之外,还要考虑把剩下的国有资产和国有土地做一个真正符合全民所有制的改革。土地当然应该分给农民,土地本来就是属于农民的,不能够再以其他任何名义让农民继续作出牺牲。
第10节:经济模式再思考
剩下的国有资产,除了划拨出一些用于充实社保基金的运作以外,还应该进行我所说的民有化改革。比如把150家央企的股权注入到一个“国民权益基金”里,然后把这个基金分成股份,让13亿中国公民每一个人都可以分到同样多的一份,这些股份最好也可以进行交易。另外在31个省市分别设立地方性“国民权益基金”,把地方的国有企业股权注入其中,当地人分到的股份应该要比这个省、市之外的其他中国公民多一些。要以这种方式真正地把全民所有制给落实一下。我不是提私有化,我说的是全民所有制要通过民有改革落实到个人,要被具体化。每一个人都可以拥有国民权益基金的股权,享受股东的权利,包括分红的权利、股份升值等,这样一来才能从根本上把国有资产的升值和财产性收入还给老百姓。这就是为什么十七大讲到要增加老百姓的财产性收入。这个理念非常好,只不过如果不把国有资产真正地、具体地民有化到个人,老百姓增加收入的愿望怎么实现呢?王鲁湘:您谈的是经济模式,但它背后恐怕不是一个经济问题,或者说它带来的结果不是一个经济问题。陈志武:其实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很多学者包括发改委的研究员已经提出来,要改变原来那种依靠投资、依靠出口的经济增长模式。因为如果过度依赖出口,万一国外市场发生危机——就像我们目前经历的,中国的经济不是要被拖垮吗?但是直到现在,十几年下来,实际的结果是中国民间消费占gdp的比重不但没有增加,反而直线下降。这次4万亿人民币经济刺激方案也还是回到过去习惯的思维模式上去。要我看,这背后有一个根本的制度上的原因。只要制度架构不改变,愿望再好也很难做到。
第11节:经济模式再思考
王鲁湘:面对这次金融危机导致的全球经济衰退,中国和美国都感到要肩负起一种责任。有人说,这次是“天将降大任于中国也”,中国可以充当一把救世主啦。也有人提醒,这很可能是一个新的金融陷阱,中国政府千万不要往里头跳。您怎么看这个问题?陈志武:我的看法介于两者之间。这次确实是一个很好的机遇,但中国的制度架构是不是能够最有效地利用这次机遇还是问题。有时候我想起来是很有信心的,另一些时候又觉得很难。我觉得:第一,中国不要觉得自己是救世主,想都不要这么想,要把中国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第二,如果要救市,应该把中国现在的主要出口市场和未来有良好出口市场前景的国家作为优先帮助对象;第三,从国际政治利益的角度对一些政治盟友给予帮助。我看新闻上次巴基斯坦总统到中国来,希望中国救,中国没有作出明确的响应。我在美国生活二十多年,每次见到巴基斯坦人,他们都特别热情、特别友好。我觉得巴基斯坦可能是我见过的对中国最有好感的一个国家了。这么多年的政治盟友,在这种时候应该给予帮助。当然这种帮助也要考虑我们资源的安全、现在和未来出口市场的保障,以及国际政治利益等。另外除了美元和其他外汇,可以更多地用人民币提供援助。王鲁湘:总而言之,就是希望利用这次非常有利的时机,对中国的国际战略有一个很好的布局。陈志武:但更重要的前提是经济模式转型所需要的体制转型必须到位。如果这些不进行,后院没有管好,在国外的进一步运作也很难带来长久的、稳定的国力的上升。
第12节:经济模式再思考
提问一:您提到把全民所有制资产划分给民众,乍一听跟俄罗斯的休克疗法很相似。我想问,在原有城乡二元对立的基础上,这样的举措会不会加大贫富差距,或者说有所改善?陈志武:其实大家对休克疗法起到的作用有误解。俄罗斯通过“私有化券”做的人均一份的改革,实际上并不是形成后来寡头局面的根本原因。俄罗斯在1992年私有化券改革的过程中,并没有把每一个国有企业百分之百地分下去。像gazprom,俄罗斯最大的油气公司,40%的股权按照当地的西伯利亚人多分、其他地方的俄罗斯人少分的原则分下去了,但是国家所掌握的股权仍然占到40%。到了1993年左右,很多公司财务状况亏损,逼得政府没办法,只能安排以债券换股权,让国有或者半国有企业从私人手里借钱,而且签约如果钱还不了,就用国有股份和资产做抵押,这样一来就为内幕交易创造了前提。有钱人把钱借给国有企业,最后企业还不了钱,剩下的国有资产就变成个人的了,导致后来出现寡头局面。另外我还想强调,俄罗斯在1992年把国有股份分给老百姓的时候,民众还很少有证券交易的经验。而今天的中国有1亿多“基民”,几千万“股民”,股票市场从1990到现在有二十来年的运作经验。这些证券市场的经验为我讲到的“国民权益基金”的建立和“民有化”的改革提供了当年的俄罗斯和东欧国家所不具备的条件。更何况我们还有监管体系、司法体系、律师行业、审计行业等,支持基金运作的操作体系已经基本具备。[1]俄罗斯在国企私有化改革过程中,将苏联七十四年间积累的国有资产经过估价,按1.49亿人口,每人1万卢布,无偿转让给每个公民。每人只象征性地支付25卢布,即可领到一张面值1万卢布的私有化券,购买企业股份或住房,或委托给投资基金,该券不记名、不挂失,可转让和兑现。王鲁湘总评:中国历经三十年经验式的探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经济模式,但这背后也隐藏着许多制度上的矛盾。中国目前已经到了重新审视经济发展模式的关键时刻,金融危机也许提供了一个经济与社会转型的最好时机。只有变“国富民穷”为“民富国强”,才能完成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华丽的转身。
第13节:追寻流失的租金
盛洪追寻流失的租金盛洪,1954年生于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教授,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致力于制度经济学、宏观经济理论和产业经济理论、国际政治经济学和宪政经济学等研究。著有《分工与交易》《治大国若烹小鲜》等,上百篇研究成果发表于各类学术刊物。将属于全体人民的自然资源产权交给一部分人使用和经营,既不上交租金也不上交利润,实际上是让一部分人无偿占有全体人民的租金利益。总体来算,我国国有自然资源没有交给全国人民的租金大致有上万亿。这不仅是上万亿租金的问题,还是社会公正的问题。解决这种对抗,要看中央政府的决心到底有多大,能够花多大力气去纠正它。王鲁湘:我们经常用“幅员辽阔”“物产丰富”这两个词形容我们的祖国。这里提到的“物产”其实就是自然资源。按照我国的法律,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的概念是非常明确的,但其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归谁所有却是极其模糊的。于是就出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由自然资源产生的、本该属于国家并由全社会共享的利益——租金,事实上却被少数人合情合理地拿走。究竟是谁动了我们的租金?动了多少租金?为什么会形成这种现象?怎么才能拿回本该属于我们的收益?有关这些问题,请盛洪先生为我们作答。
第14节:追寻流失的租金
盛先生是一位经济学家,同时也是一位同许多文化人士有来往的社会活动家。您对于自然资源租金问题的关注是从社会学角度切入的,还是从经济学角度切入的?盛洪:我首先是一个经济学家,当然还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切入这个问题的。经济学对于自然资源的产权和产权收益的租金都有比较完整和成熟的理论。王鲁湘:国家与国有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是通过税收、利润和租金这三个范畴来体现的,国有企业上缴税收和利润是天经地义的事,但租金这个概念过去在我们所有人的头脑中是不存在的,包括我也是接触到这个问题,才意识到原来国有企业和国家之间居然还有个租金问题。为什么租金问题在国家和国有企业的关系中会这么模糊呢?盛洪:我国原来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计划经济下的生产资料和生产条件都是公有的,一旦公有就不应该依据所有权去获得收益,所以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中没有租金这个概念。当时的租金完全表现为利润的一部分,也就是国有企业必须上交全部利润。后来我们走向了市场经济,原来用利润涵盖租金的外部条件发生了变化。但是我们的理论界包括政府,都没有太关注这个问题。王鲁湘:为什么以前没有人去关注,这个问题在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时候才凸显出来?盛洪:以前比如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时候,国有企业相对于民营企业竞争力比较弱,国家就免它们上交利润,免这个免那个,能把职工养起来就不错了。但是十几年后情况发生了变化,一个重要变化是资源变得越来越稀缺,人们对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比如原来土地可能不值钱,但是在2000年以后,土地的价值飞升,尤其城市周边土地的价格上涨非常快。还有像石油、煤炭等资源也越来越稀缺。随着自然资源的稀缺,自然资源的价值也就日益凸显出来。
第15节:追寻流失的租金
租金,狭义来说起源于自然资源的收益,比如土地的地租。自然资源为什么会有租金?因为它是稀缺的、有限的和可耗竭的。比如石油和煤炭这样的自然资源,如果没有产权而任由大家使用,就会导致“公地悲剧”的结果。就像一群人在一个公共牧场上放羊,每个人都会为了自己的利益尽量多放羊,其结果就是草原退化,地力耗竭。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人类社会创造出了“产权”的概念。租金归全民所有有了产权就有产权的收益,产权的收益就是租金。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都对租金概念做过很多探讨,有比较狭义的,也有比较广义的。租金首先表现为“地租”。现在中国也有地租,虽然没有公开的土地租赁市场,但实际上有土地承包权的转包,转包费就是地租。租金的另一个表现是“矿区使用费(royalty)”,是对开采石油、煤炭等资源收取的租金。产生了租金以后,租金归谁?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都做出了回答。西方经济学认为租金当然要给资源的所有者。马克思主义认为租金应该归国家,但归国家并不一定要交给国家,马克思主义强调公有制,归国家所有的含义是要归全民所有,这一点和西方经济学是相通的。我国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归国家所有;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了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以外,属集体所有。因此,无论是按照生产要素报酬理论,还是依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自然资源的租金所暗含的利益,最后都应该表现为归全民所有。这是我国的法律框架所规定的,但是在现实中它的执行却是一道难题。
第16节:追寻流失的租金
在现实中,自然资源的租金归属并没有按照我国法律框架规定的来实施。这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是大量机构无偿使用国有自然资源并享用实际租金。比如国有企业、国有林场、国有农场,多年来这些机构在占有土地的时候是不需要交地租的。直到1998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出台《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指出国企在改革过程中若与其他企业出现合作、公司制度改造、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或出售等,要按照严格的产权规定来处置产权收益。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规定并不包括那些未进行改革的企业。整体来讲,中国财政部发布的财政数据中没有租金收入这一项内容,因为租金留在了这些企业,以各种各样的形式被企业管理层与员工无偿享用。一般来说,租金在一个企业的财务报表中算作成本,但因为某些国有企业不需要支付这个成本,于是它就变成了利润,而利润有可能再变成工资。所以前两年劳动人事部副部长说,有些国有垄断企业的平均工资水平数倍于全社会的平均水平。这些高出的部分从何而来?一部分就是从租金来的。另外,国有企业经过改革,采取了一种“激励高管”的方式,对高层管理者实行“股权激励”,也就是股票价格同个人的收益挂钩。很显然利润越高,股票价格越高,个人就能获得更大的激励。但是别忘了,利润增长从哪儿来?一部分也是从租金来的。以上情况还是假设国有企业要交利润的。但事实上国有企业从1993年起一直到2008年都不需要交利润。最近政府做出了改革,规定资源型国有企业须缴纳最高10%的利润。但除此之外,大量利润实际上还是留在这些企业里,而这些利润中就包含了租金。
第17节:追寻流失的租金
我们可以大致估计一下没有上交的地租有多少。比如我国国有农场土地面积约为5.8亿亩,按每亩400元的地租来计算,2007年国有农场的地租约为2353亿元。再比如我国中型以上的国有矿产企业用地约为1131万亩,如果按地租每亩1500元来计算,2007年的地租约为170亿元。此两项相加大约是2523亿元,但这还不是全部。2007年国有农场地租约为:58830万亩×400元/亩≈2353亿元2007年国有矿产企业地租约为:1131万亩×1500元/亩≈170亿元2007年没有上缴的地租数额为:2353亿+170亿≈2523亿元未上缴租金过万亿第二是国有租金归己的问题。如果国有企业把国有土地进行出租,获得的租金本该归国家所有,但因为我国这些年的一些政策和规定,国有企业实际上从未上交过。比如《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提到,国家根据需要可以把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委托给经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代为经营与管理,但这里面没有涉及土地地租上交的问题。所以现实中即使出现了因土地租赁而产生的地租,也会被企业作为自己的收入装入囊中。国税局曾有一个文件说,要对中石油的土地收益征税。国税局对本来属于国有资源的土地收益征税,就说明它承认了这片土地的收益归中石油所有,承认了中石油是这笔收益的合法收入者。这是错的!实际上这是在国家行为层次上承认了中石油非法占有这笔租金的合理性。第三是承包的问题。大量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在改革开放以后进行了承包改革,谁承包?一般是国有农场和林场的职工。承包给内部职工出现的问题是:不进行充分的市场竞价,企业以低于市场地租的水平来收取所谓的“承包费”,这其中的差额非常明显。
第18节:追寻流失的租金
这种情况到后来越来越严重。前两年我国开始实施对农民免征农业税政策,免征乡镇一级和村一级的“三提五统”。这个政策只针对拥有集体土地的农民,国有农场就觉得不平衡了,认为既然免征了农民的税,他们的税也应该减少。后来财政部发文,宣布大家都可以减。这样一来,各个省都在减,有的甚至减至为零。本来是国有的土地,他们免费在那儿耕种,收入归自己,应缴的租金也归了自己,最后税也不交了,问题变得非常严重。第四是以极低的代价垄断开采国有矿产并实际享用矿区使用费。比如石油资源,相当长的时间里中国的石油公司都象征性地以每吨24元到30元人民币的资源费来使用这些资源,这是怎样一个水平呢?不举外国的例子,就说中外合资公司的矿区使用费,最高征收比例可达12.5%。以2007年平均油价为72美元每桶为例,若按10%的征收比例来计算,每吨石油的矿区使用费大约是373元人民币,可实际上每吨只征收了30元的资源费,这其中的差价是343元,也就是说石油公司每吨少交了343元的矿区使用费。随着反垄断的压力越来越大以及油价的上涨,政府从2006年开始向这些垄断公司征收起征点为40美元/桶的特别收益金。如果油价超过40美元/桶,政府征收20%-40%的矿区使用费;但如果油价低于40美元/桶,矿区使用费仍然得以豁免。这样做仍然是不对的。现在油价的迅速上升实际上不是因为成本上升,而是因为需求上升,这是稀缺性的表现。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却仍然没有向国有垄断企业征收体现资源产权所有权的矿区使用费。2007年我国原油产量为1.87亿吨,按油价40美元/桶的起征点,石油企业少交了约332亿元的矿区使用费。
第19节:追寻流失的租金
中国石油企业每吨原油少交的费用373元-30元=343元总体来算,我国国有自然资源没有交给全国人民的租金大致估计有上万亿。上面提到的还都是可以计算的数字,只是小头,还有很多无法计算的部分,比如城市国有土地租金、国有工业企业的土地租金、国有建筑土地租金、除了石油和煤炭以外的国有矿产资源租金;还有其他国有资源的租金,如无线电频率、号码等;最后还有国有自然景观资源、国有人文遗产的租金。我们的兵马俑、故宫都是国有的人文资产,这些景点的租金上哪儿去了?租金流失的恶果这种现象的性质是什么?将全体人民的自然资源产权交给一部分人使用和经营,既不上交租金也不上交利润,实际上是让一部分人无偿占有全体人民的租金利益,让非产权所有者占有产权所有者的利益。这是一个巨大的错误,会带来一系列的恶果。第一个恶果是巨大的分配不公动摇了社会的公平原则,颠覆了社会公平的基础。第二个恶果是掩盖了国有企业的低效率。这些年国有企业好像发展得很好,利润增长了很多,但实际上一大部分利润只是租金的转移。国资委应该把租金增长所带来的利润剔除出去,再来看国有企业效率到底有多高,绩效到底增长了多少。否则只是掩盖了国有企业低效率的事实。第三个恶果是把“租变利”与奖励挂钩。国家不收租本来已经对国有企业很有利了,同时又规定国企高管和员工的收入与绩效、利润挂钩,实际上就是和租金挂钩,用这样的方法把租金转移成了个人收入。
第20节:追寻流失的租金
第四个恶果是导致不公平竞争。国有企业不交租金,民营企业却要交各种各样的租金。国有企业因成本相对低,在竞争中可能会显出某些优势,但这不是真正的优势,是没有交租金带来的不公平竞争。第五个最严重的恶果是使我国的改革陷入一种困境和僵局,因为它制造了一个利益集团。上万亿的租金被某些人实际占有、长时间享用,而且理所当然地被当作合法收益,这时候如果突然提出改革要把租金收回来,会触及成千上万人的利益,使这些人对改革产生抵触情绪。试举一例,2006年国家开始对石油征收特别收益金,然后就听到中石油、中石化开始跟中央谈判:我们中石油、中石化是上市的,我们要缓交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应该从40美元提高到60美元……他们已经把这块收益当成自己的既得利益了,国家要去征收,他们就非常不满,就要讨价还价。但实际上租金是不能讨价还价的,因为它是基本资源,是成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建立宪政层次的租金概念怎么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我建议要以宪法为基础,正确、全面地理解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概念。中国宪法规定国有土地、资源、矿藏归国家所有,这一法规必须与现代产权制度衔接。其次,要把市场制度推进到自然资源的要素领域。宪法强调我国运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包含了产权的概念、自由交易的概念和竞争的概念。在这些基础之上,要建立宪政层次的租金概念。要学会区分租、税、利的不同——目前我们对这些概念的定义还太模糊。租是自然资源产权的收益,税是提供公共物品成本的补偿,利是资本投资的回报。租、税、利顺序不同,租是第一位的,因为租是成本,任何一个企业进行经营,成本都是优先的;税是第二位的,刨去成本的收益需要交税;利是第三位的,税后的利润才能由股东来分红。对国有自然资源租金的处置问题,必须由立法机关立法或修法建立正当程序,对国有租金的重大处置要经由全国立法机关同意。
第21节:追寻流失的租金
另外要区分初始产权和经由交易创造的产权。对初始产权宪法是有规定的,比如土地和矿藏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国有自然资源的租金,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集体自然资源的租金,并非国家财政收入,可以征税,比如中国过去就有“田赋”制度,现在也可以对土地租金收入征收营业税。还有一个概念叫做交易创设的产权。比如某人花钱买房子,房子含有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这是通过交易创设的产权。房主有权对房子进行出租,因为房主通过了市场竞价,为获得这所房子的产权付出了充分的代价。但如果这个资源没有经过市场交易,而是划拨的,或是由于某些优惠政策低价提供的,使用者就不能直接把房子出租而自己享有租金。因为使用者在获得资源的时候,没有付出由市场竞价形成的充分代价,初始产权仍然是国有的或初始所有者的。交易创设的产权非常重要,下一步的改革必须确定民间化或市场化的产权方向。因为用国有方式去运营大量的土地和其他资源是很麻烦的,比如国资委每年向国有林场、农场征收地租就比较难以实现。我的建议是通过拍卖,由企业或个人去购买国有资源,把它变成一种由交易创设的产权,这样一来国家直接持有的自然资源数量会减少,管理起来也会比较方便。另外,有必要建立自然资源产权市场,促进自然资源的交易。比如可以通过竞价让企业或民间力量来持有石油、煤炭或其他矿藏的矿区开采权。他们竞买了以后还可以再次买卖,形成一个二级交易市场。自由买卖的好处是形成了市场租金,而这个租金反过来能让政府和国有资源的管理者知道,这些国有自然资源到底市值多少。
第22节:追寻流失的租金
归根到底,我始终强调国有企业必须交足自然资源的租金。当然交的方法有很多,是一次性买断还是实行年租制,可以具体考虑,重要的是要有交租的行为。其他的国有单位也一样,比如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虽然不是营利性机构,但也需要把租金纳入财务核算中,以便让我们知道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实际成本是多少。接下来,要进一步从财政体制角度去考虑租金问题。目前我们实施的是小财政体制,只收税,国企的利润十几年不收,现在开始收也只收很小的一部分。大财政的概念是要把租、税、利全部纳入财政体制,把国有自然资源租金作为法定的财政收入确定下来,设立统一的管理机构,把征收的租金在各级政府之间分配。最后我想提一个政策建议叫做“收租减税”。如刚才所说的,我们自然资源的租金每年高达上万亿,相当于我国gdp的4%,相当于财政收入的20%,比例非常之高。如果我们把租金纳入进来,财政收入可以增长20%。但是这样一来,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就会过大,而这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这些年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本来就很快。所以我建议在“收租”的同时,建立相应的“减税”措施。减税有很多好处,永久性减税是刺激经济增长的好办法。尤其是现在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国外需求迅速减少,我们需要更多地挖掘内需来为国内企业提供市场。“收租减税”既可以纠正我国在租金方面的重大失误,也是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的一个非常好的手段。王鲁湘:听了盛先生的演讲,我才算比较明白,原来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应该有一笔租金收入,只不过这笔收入被拿走了。按盛先生说的我算了一笔账,国家应该给我们每个人每年2500块钱的租金,十几年下来欠我们太多了。
第23节:追寻流失的租金
盛洪:世界上不是所有事情都必须一板一眼来做,会有许多具体的情况需要变通。如果我们在这个问题上过于本本主义,就可能遭遇到对改革更为强烈的抵制与对抗。中国的经验是:今天我们知道错了,要比不知道好;我们不期待把以前的拿回来,但是从今天起必须改正。过去错了十几年,没关系,往后的时间是无穷的。所以我更主张对以前不要过多追究,但是从今天开始要能把问题说清楚,要提出改革方案,坚决地去改正,避免以后的错误。王鲁湘:牛津大学一位经济学家说,应该把资源收入——也就是租金这部分资金用来提供公共服务,而不是供应私人裙带政治。但是在某些地区和国家,相当一部分资金是用来为私人裙带政治服务的,比如用这些钱拉选票、行贿受贿。我们的租金使用是不是也和腐败有密切关系?盛洪:中国目前的现象表面看起来并不是腐败,因为都是堂而皇之的,经过了相关政府机构的批准,而且这些人自己也不认为是腐败,因为他们不是为个人或者亲戚捞什么好处,而是为了整个利益集团。但是我想强调,这种性质更恶劣。因为为自己谋利益的性质非常清楚,一旦败露就要进监狱;而为了利益集团谋利益,对公共利益虽然造成严重的伤害,却不会因此进监狱。王鲁湘:自然资源所有权收益的流失是经济上的损失,但更严重的是宪法赋予全体公民的权益在这个过程中流失了。它是对宪法和法制精神的损害。盛洪:宪法规定我们以公有制为基础,我们的土地、矿藏都是国有的。这不仅是具体的产权规定,还包含了某些理念、信仰和追求。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对公有制的极大亵渎,是对宪法的颠覆,所以这不单是上万亿租金的问题,这是社会公正的基础。
第24节:追寻流失的租金
王鲁湘:您觉得解决这个问题会不会遇到特别大的阻力?盛洪:确实不是很乐观。上万亿的租金已经有一大批人在吃了,这些人是反对改革的。我觉得我们不要去算旧账,要用智慧去降低改革的阻力。举一个简单例子,国有土地被某些人免费耕种换得收入,但由于不交地租、免费使用,生产效率是比较低的。我们要从这些人手中拿回土地,还不能让他们饿肚子,怎么办呢?很简单,我们拍卖这些土地,把地租分给原来的职工。拍卖以后新的所有者会创造出更高的生产率来弥补改革成本,最重要的是通过这种方式把制度改过来了。中国人有一种智慧叫“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制度”,这些老人享受了没关系,让他们当地主;但是这样的地主在宪政意义上是没有子孙后代的,二三十年以后就会消失,我们的改革也就顺利了。王鲁湘:有一个网友问:涉及自然资源租金问题时,我发现利益团体至少分成了好几层,首先是中央政府,然后是一级一级的地方政府,然后是一个又一个的单位,最后每一个公民也都要求有自己的一块利益。这个关系怎么处理?盛洪:关键还在于租金到底归谁。但是“国有”这个概念比较复杂,涉及中央、省、市好几个层次,不过还是可以具体分析安排,比如中央拿多少、省拿多少、市拿多少,可以深入研究然后提出成熟方案。提问一:您认为目前的《反垄断法》草案对解决国有自然资源租金流失问题有没有突破?盛洪:《反垄断法》本身就有很多问题,它绕开了对国有资源型垄断企业的限制。所以《反垄断法》出台以后,这些资源型垄断企业并没有受到什么触动。而且《反垄断法》也没有直接针对租金问题,现在要想用《反垄断法》去起诉一个资源型垄断企业,是缺乏力度的。当然《反垄断法》出台比不出台好,不过我们还是要继续进行租金改革。提问二:公共资源租金问题暗含了很多利益方,在长期博弈的过程中,这些利益方可能会达成某种微妙的平衡。针对这种情况,我觉得比较有效的措施可能是激励第三方介入。第三方介入应该采用哪种方式或者从哪个角度介入,才是最合适、最有效率的?盛洪:政府其实包括很多层次的政府。从中央政府的角度讲,我觉得它是有动力进行改革的,但是中央政府的各个部门与各个利益集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与地方政府也有相关的利益关系。比如土地问题,地方政府可能会千方百计地影响中央的决策。解决这种对抗,要看中央政府的决心到底有多大,能够花多大力气去纠正它。我坚信中央政府如果认清这件事情的真相,会坚决地推行改革。你刚才讲的第三方介入的想法很好,比如石油这些垄断行业,38号文件规定中石油、中石化垄断了中国土地上所有的石油资源,这本来就是不合法的。我一直建议要允许更多的企业进入我们的领土、领海的石油勘探和开采,打破现在这个垄断局面。不是直接打破,而是通过市场的力量收回。从改革策略和改革方式上看,第三方是可以考虑的。本书精华已为您连载完毕,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