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建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1 10:43:13

加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建议

 

 

基层组织是民主党派的细胞,基层组织建设是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民主党派活力、凝聚力和影响力的基础工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等有关精神,在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的领导下,各个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建设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可喜变化:党派成员的发展速度和质量明显提升;制度建设更加规范有序;参政议政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组织活动基本都能保证正常开展……

然而,在加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的过程中,许多基层组织也碰到了一些具体的实际困难,影响了它们活动的开展和作用的发挥,甚至成为基层组织活动有效开展的瓶颈。例如: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组织活动次数偏少、内容单一;年轻成员数量偏少,活力不够;缺乏固定的活动场所和活动时间,活动经费偏紧;普通成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不高,荣誉感不强……这其中既有政治体制惯性上的原因,也有民主党派成员年龄结构不合理、成员没有行政约束力等共性的客观因素,但是,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完全可以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奋发有为,为基层组织的建设搭建一个更大更扎实的舞台。

搞好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的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原则,开拓创新,使基层组织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在此,笔者对加强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如下几个建议:

第一、制订更加切实可行的纵、横两条联系制度。纵向的是指民主党派的上级各级组织,横向的是指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所在的中共党组织。他们都是各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活动开展的领导者和最终决策者,从某种意义上说决定了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活动开展的方向、内容、质量和影响。因此,统战部门有必要继续建立健全沟通联系制度,主动争取中共地方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及其成员的帮助指导,使党派关系更加融洽。实践证明,中共党组织的关心支持和民主党派各级组织的积极努力相得益彰,可以为民主党派在组织发展、经费、时间、场地等方面提供许多便利。

第二、要有相对固定的活动时间保证。民主党派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成员分散,一个基层组织往往集合了不同单位甚至不同系统的成员,他们平时很少见面和交流。即使在同一单位,也由于老年成员的身体健康状况限制,心有余而力不足,加上交通不便、活动积极性减退、照顾子孙、家务繁忙,年轻成员上班时间不能随意请假、工作任务繁重、家庭负担较重等,这些都使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开展活动很难找到一个共同的空闲时间。也正因为如此,基层组织生活会就显得犹为珍重,必须有一个相对固定的活动时间来保证。所以,基层组织开展活动的时间必须形成一个制度规定,例如,可以规定在每月的第一个周末举行,确实开展有困难的,就在双月或者单月的第一个周末进行。为激励和敦促广大民主党派成员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应该有必要的考勤制度配套,并借鉴推广设置“出勤奖”。

第三、要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地点。基层组织生活会是民主党派成员相互联系、交流思想、参政议政和献计献策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增强各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凝聚力的重要纽带。但是,许多基层组织开展活动却经常为找不到一个合适而固定的活动地点着急,只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增加了工作开展的难度,遑论成员的自豪感和荣誉感了,以致于许多人还不知道本单位有民主党派组织,或者把它神秘化、抽象化、庸俗化。所以,应该要求各个单位专门设置基层组织活动的党派办公室,如果条件不允许,介于民主党派和工会在民主、团结等方面的共同特征,可以暂时挂靠在工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但一定要名正言顺地公开挂牌。

第四、要有比较充实的活动内容。组织生活是基层组织活动的一个重要载体,活动内容可以由各民主党派市委来确定,也可以和所在的中共党组织共同确定,还可以由基层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它是学习、宣传党的政策,增进民主党派成员对组织和其他成员的互相了解,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的一种重要手段,是增强凝聚力的重要体现,也是提高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在基层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开展组织活动中,一定要注意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克服形式主义,减少听取报告、文件传达等活动次数,改进基层组织生活方式,提高组织生活质量,通过节日联谊、参观考察、郊游踏青、参政议政、教育科技卫生服务、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序正常的组织生活,来增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吸引力和活力。

第五、要有比较充足、自主的活动经费保障。许多基层组织生活难以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经费不足,除了市委统战部门每年按人头下拨的80元和基层组织象征性地收取的一点党(盟、会)费以外,没有其它经费来源。有的部门系统如教育局、卫生局另按每人100元的标准下拨,但是没有直接下拨到基层组织,而是统一下拨到单位,基层组织没有自主支配的权利,只有在活动需要时,再向单位领导申请。尽管单位领导一般都会支持,但实在没有这样周转的必要,给具体的操办人员造成不必要的心理负担和工作麻烦。因为基层活动的组织者没有活动补贴,没有行政权力,他们出于对党派的热爱已经奉献了太多的体力、精力和财力,所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人头活动经费应该直接划拨到基层组织,让他们自主支付,自主管理。当然,为了加强监督,可以要求基层组织每年向单位和民主党派的厦门市委同时报备。另外,如果条件允许,所在单位应该单独划拨民主党派的活动经费,或者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会议、交通、学习等费用予以报销补贴。

第六、制订有效的政策倾斜和激励措施。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历史和现实中形成了“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友好合作共事局面,这种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为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国家统一大业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在客观上,民主党派的参政地位和数量上的劣势都要求有必要针对民主党派特别是基层组织制订有效的政策倾斜和激励措施。例如:

1、基层单位党组织要为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提供必要的条件,特别要注重培养、引荐党外优秀人才充实民主党派队伍,保持人才梯队稳步发展,保证统战工作永续前进。

2、在民主协商、合作共事方面,邀请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出席本单位的重要会议,就本单位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协商,征求基层组织负责人的意见,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发挥作用提供舞台。

3、各个民主党派的上级组织要利用各种时机,积极向街道、区甚至市级的人大、政协、工会、妇女等统战部门引荐成员,增强他们的活动能量,扩大他们的社会影响。

4、各个民主党派的上级组织对有培养前途和扩大影响力的成员作政治乃至实职的推荐和安排,让他们能够在基层接受更充分的锤炼,为他们能够迅速成为本党派的基层活动骨干创造条件。

5、扩大各个民主党派基层成员的培训范围,积极选送中青年成员参加省、市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培训班学习,把民主党派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各级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6、福建省、厦门市两级的民主党派组织颁发的“优秀党(盟、会)员”至少应该等同于学校、医院等单位评选的“优秀中共党员”称号,同样能够作为单位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的依据,甚至可以用于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使各党派政治地位上的平等在工作、生活实际中得到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