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重庆民主与法制进程问题研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6 17:06:02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财富分配出现偏差,普通民众所享受改革成果有限,贫富差距急剧扩大。而现有的政治体制尚不能对其进行有效制约。于是社会各方立场分歧渐趋严重,改革的共识被削弱,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改革已经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本文通过对重庆的经济结构、民族、宗教、人口受教育程度等情况进行的分析,对如何推进重庆民主与法制进程提出了些许观点。
关键词  重庆   民主与法制
一、重庆民主与法制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重庆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重庆市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特别是在立法方面成绩显著。以建设法治政府,立法先行,改革创新与立法建制有机结合,寓改革与立法之中,寓创新于建制之中,坚持施行开门立法、民主决策原则,对公共管理的相关领域进行了大量立法。立法领域创出了许多全国第一,如,1987年制订了全国第一个地方性的行政法规—《重庆市行政诉讼暂行规定》,2002年通过了全国第一部地方性的物业管理法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2004年则在全国率先推出了政府行政首长问责制,2007年又颁布了全国首部地方性的国家教育考试法规即《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以“公开型政府、有限型政府、服务型政府、诚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为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着眼点,重庆市先后推出了《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信息公开制度、《重庆市重大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的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以及《重庆市政府部门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的行政首长问责制度。全面推进重庆市法治政府的创建,极大地改善了重庆市民主法制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有力地促进了重庆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重庆发展中面临的严峻挑战和不利因素。我们的经济增长是基于低水平基础上的增长,是一种投资拉动型、资源投入型的粗放式增长。重庆的经济规模、发展速度在西部地区总体上仅处中游,城市包袱重、农村难题多,且城乡差距呈扩大趋势。重庆要建成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和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面临重重困难。
从宏观背景来看,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社会财富分配出现偏差,普通民众所享受改革成果有限,贫富差距急剧扩大。特别是在股份制改造、城市土地制度改革和国有企业改制等过程中,既得利益集团利用体制漏洞,凭仗公权力和垄断地位大肆掘取社会财富,由此产生大量的社会问题,而现有的政治体制尚不能对其进行有效制约。于是社会各方立场分歧渐趋严重,改革的共识被削弱,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改革已经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如重庆在推进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工作中,暴露出相当一部分群众积极性与参与度低,对改革的认识模糊,消极等待观望,对改革措施不理解甚至抵触,实际上凸显出公共政策的民主化程度不够这一核心问题。广大人民群众未能充分参与公共决策过程,决策系统运行中尚未形成民主的体制、程序和气氛,导致公共政策在出台和运行中群众认同感低,回应性差,群众参与公共事物的决策、监督和管理的力度不够,政策的向下传导性差,政策执行中腐败现象屡禁不止。
二、重庆社会各方面的现状
(一)重庆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缩影”,重庆的改革发展对全国有重要的意义。
从GDP上分析,中国的GDP总量已经位居世界前列,人均GDP排名为97名,位居世界中上游。而重庆2009年人均GDP突破3000美元大关,在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不包括港澳台)中位居9名,同样处于中上游。
从人口数据分析,2007年全国总人口为133474万人,其中城镇62256万人,占46.6%,乡村71218万人,占54.4%。据2009年重庆市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重庆市2859万常住人口中,1474.92万人居住在城镇,占常住人口的51.59%,而乡村人口占48.41%。大城市与大农村并存,二元经济结构突出既是中国也是重庆的真实写照。
从经济结构分析,2009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中第二产业比重占54.5%,第三产业仅占39.9%。重庆国内生产总值中第二产业比重略低,占43.0%,第三产业占44.8%,第三产业比重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仍未过半。三大产业发展不平衡,第二产业特别是重工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份额较高,第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中国目前面临的主要矛盾,如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区域发展不平衡,经济增长方式较为粗放、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基础设施体系不完善,生态环境脆弱、也是当前重庆亟待解决的问题。
从民族构成分析,重庆市为多民族聚居区,全市共有51个少数民族,是唯一一个辖有民族自治县的直辖市,181万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6.2%,以土家族、苗族居多。如何在发展民主政治的同时,协调解决好“民主制度的多数原则同少数民族利益之间的冲突、民主的沟通机制同民族语言差异和民族文化认同差异的冲突、政治一体与文化多元的冲突”,是中国也是重庆政治体制改革中不容回避,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从受教育程度分析,2009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重庆市2009年,每十万人拥有大学教育程度人口8769人,占总人口的8.76%。文化素质是人的基础素质,对人的思想观念、政治行为具有潜在的影响。受教育程度高低是公众参与民主政治水平和质量的制约条件,包括重庆在内的中国,面临着公民知识水平和文化教育水平还比较落后,受教育程度普遍低,政治基础知识匮乏的现状,这是我们发展民主政治不得不加以认真考虑的严峻现实。
(二)重庆具备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体制优势
作为最年轻的直辖市,重庆被中央寄予了行政区划改革试点的厚望。直辖以来,重庆一直着眼于巩固、挖掘和发挥直辖市体制优势,通过“省管县”,使管理层级缩减为三个。重庆的行政体制具备行政层级少,行政效率高,机构和人员精简,行政成本低,政令畅通等优势。而与其它三个直辖市相比,重庆较大的幅员面积、较多的人口数特别是农村人口比重较大、汉族与少数民族杂居等特征又是其它直辖市所不具备的。同时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市委书记的体制使得重庆具备较强的政策统筹能力,利于中央政令的畅通。
作为国家级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重庆获得了中央的巨大支持,重庆市享有税收、土地、物流、金融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在户籍制度、城乡用地制度、财政体制、社会保障体系、住房制度改革等方面也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惠及重庆。
三、推进重庆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对策
(一)完善好、发挥好人大的职能作用,使人大真正担负起权力机关的职责,改进党的执政方式,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因此重庆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突破口可以放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
如何在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原则的前提下确保党的领导地位不被削弱,确保我国的社会主义方向,必需在法律和程序上加以保障。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代表提出动议,由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建议可以提高修宪门槛,或者规定宪法第一章第一条的不容更改性,确保我国国体的社会主义性质。宪法第三十四条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未作区分,这不符合现代国家管理对管理者的要求。公民要享有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必须具备相当的条件和素质,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候选人的资格比选民的资格条件要高,因此建议宪法对被选举权作出必要的界定。
(二)把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有机结合,推进重庆民主与法制建设
重庆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主线应放在实现党的领导的法治化上,在改进党的执政方式上大胆探索道路。可在部分区县开展试点,党委决定重大事项、行使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人事任免,一律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法定会议程序讨论通过,以公开、辩论和票决等民主手段,将党的主张依法转变为权力机关和人民群众的意志。
(三)加强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1.结合“五个重庆”、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三月法制宣传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禁毒日等法制宣传月、周、日,采取举办讲座、知识竞赛、法制展板、万人签名、科技赶场、科技下乡、送法入户、网上答题等有效形式,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2.狠抓了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及农民工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进一步开展“法治区县”、“民主法治村(社区)”等创建活动。继续开展“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
(四)进一步重视和发挥审计在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作用。
现代审计是民主与法制的产物,是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工具,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发挥国家审计在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作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日益加强。我国审计机关成立20多年来,作用不断增强,从财务查账到财政监督,从企业治理审计到国家宏观调控的间接控制手段,从经济监督到对权力的监督,审计监督的范围在扩大,力度在加强,影响在增长。这种历史的进步既是民主与法制建设进步的结果,又将进一步促进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现代国家审计的动因则是民主政治、权力制衡、财政监督的需要,这一性质特征反映出现代国家审计与民主政治有着天然的联系。实行任何形式的民主政治,多数人对少数把握具体行政权力的人进行监督就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事情。以一种权力来约束另一种权力,就必须有相应的手段和机制。审计监督便是这样的手段和机制之一。
国家审计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逐步显现的发展过程,它反映了国家审计作用的根本目标和发展方向。国家审计的独立性、审计手段的专业性以及审计信息的客观公正性使国家审计成为权力制约机制中最具工具性的监督因素。
(五)重视民族宗教的力量。
传统是历史的,法制是现代的。传统道德的深厚性与现代法制的规范性相结合,便会形成巨大的合力,有利于社会的调控与和谐。中华民族有悠久的文明,其宗教文化自古就形成多元和谐的传统、重生尚德的传统和爱国进步的传统。我国宗教有较强的人文理性和宽厚性格,形成深厚的传统,使极端行为和宗教仇杀不易滋生。我国宗教界积累了与主流社会磨合的丰富经验,善于把自身的教义、活动与国家利益、社会进步协调起来,成为社会稳定的力量。
在近现代中国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运动中,宗教界的主流是爱国的,起了积极配合的作用。我国民族宗教文化的优良传统体现了伟大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文化宽容精神,它为现代社会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历史前提与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