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计划生育使中国30年少生4亿人非事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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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计划生育使中国30年少生4亿人非事实(2)

2010年07月01日 10:58《中国改革》 】 【打印共有评论72

 

“少生4亿人”怎么算的?

“少生4亿人”是怎么算出来的呢?上世纪末,为评估计划生育的人口效益,当时国家计生委的一些工作人员与部分学者组成了“计划生育效益与投入研究课题组。” 2000年,这个课题组的研究成果结集为《中国计划生育效益与投入》一书,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该课题组成员在评估过程中意识到,“生育率变化不仅受到计划生育因素的影响,而且还会受到社会、经济等非计划生育因素的作用”。

为了排除非计划生育因素的影响,课题组采用了趋势分析法,根据1950年-1970年粗出生率变化情况,使用曲线拟合方法推断没有实行计划生育条件下的预期粗出生率。然后比较按预期粗出生率的出生人数与实际出生人数之差,得出了由于计划生育而少出生的人数。

课题组得出的结论是,1971年至1998年间,由于计划生育而减少的出生人数累计达3.38亿。课题组同时还运用了总和生育率和年龄别生育率的趋势分析。在咨询“长期从事计划生育和人口问题研究的官员、专家和学者”后,课题组对未实现计划生育下妇女生育水平做了魔术般的修正,得出了和用粗出生率分析几乎一模一样的结论。

尽管“计划生育效益与投入研究课题组”意识到计划生育不是造成生育率下降的惟一原因,但其估算方法并没有直接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只是采取了非常简单而间接的方法。换句话说,这个研究的方法还是从人口到人口,用粗出生率来模拟粗出生率。借助一条简单的拟合曲线,就得出了少生3亿多人的结论。

按照该课题组的研究结果,中国1970年实际的出生率是33.43‰,而拟合出来的、假设没有计划生育影响的期望出生率值,1990年是29.71‰,1998年是28.43‰。

“计划生育效益课题组”在讨论该结果时强调:“无论是根据发展经济学家钱纳理的发展模型,还是按照发展中国家出生率平均值,相对于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来说,这种接近30‰的出生率水平无论如何不能认为是估计偏高的。”

问题恰恰出在这里:如果没有计划生育,中国在1990年和1998年预期出生水平真的会接近30‰吗?换句话说,这种依靠简单曲线拟合方法得出的结果可信吗?一个简单直觉的检验就是把拟合出来的期望值与其他类似国家实际的人口变化趋势对比。

我们选择了1970年时出生率与中国相似,即出生率在30‰和38‰之间、人口在100万以上的16个国家作为比较。这16个国家中,有12个国家在1970年时出生率比中国高,但都没有实行严格控制人口的独生子女政策。

分析发现,上述国家中,绝大多数在1990年时和1998年时的出生率都低于或大大低于“计划生育效益课题组”的期望值。如,韩国1970年为31.2‰,而1990年为15.4‰,1998年则降至13.8‰;巴西则从1970年的35‰下降到1990年的24.2‰与1998年的21.4‰;泰国从1970年的37‰,下降到1990年的19.7‰,与1998年的16.4‰。

更直观的比较是,把16个在1970年时与中国人口出生率相近的国家的平均值与作为计算“少生4亿人”的中国的基线加以对比。

1970年时,“计划生育效益课题组”预期的出生率比这些国家略低。然而此后不久,“计划生育效益课题组”得出的预期出生率便与其他国家的平均值分道扬镳,相差越来越远。其测算的中国期望生育水平远高于同期不实行计划生育的国家。

同时,1985年以后,中国实际的出生率与16个比较国家的实际出生率越来越呈同一趋势。如果我们以16个比较国家的平均出生率做参照,“计划生育效益课题组”对中国期望出生率存在严重高估,在1990年高估幅度约17% ,1998年为29%,到2005年则高达45%。这已不能说是误差,可以认为是一种错误。

由此可见,中国人口计生委高级官员所引用的“计划生育30年或40年少生4亿人”,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假想的“中国生育水平过高”得出,其依据仅仅是对计划生育人口效益的十分简单的估算。假想的生育水平越高,这个“效益”就越大。

而上述假设在现在看来,显然存有很大的问题。通过比较这个假设的期望值与同期和与中国类似的国家真实出生率的实际变化,就不难看出这一点。除非我们认可中国人的生育理性远远不及韩国、土耳其、马来西亚、或阿尔巴尼亚等国。而这一点根本无从证明。

上述研究结果,显然缺乏相关学者、专家更严格的论证与讨论,并对其来龙去脉做出详细考证。在这样的前提下,人口计生委相关领导就把其写入“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报告”,并借以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并在国内外大加宣传,显然是不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