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案二度开庭 马英九气定神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5 17:11:05
马英九特别费案今天(十七日)上午九时半二度开庭,马英九早上照常跑步,幕僚说他已不紧张。
台北地院今天上午将首次比照“国务费”案模式,在该院五楼大礼堂开庭,透过影音同步传送方式,提供无法进入第七法庭的民众,旁听开庭内容。
上午九时左右,马英九登车前往法院准备出庭。有蓝营“立委”组织大批支持者在庭外相挺。
另外,马英九的首长特别费案官司可能将“长期抗战”,为了全力替马英九护航,国民党政策会十六日决定出招,由“立院”党团成立“国务机要费案与特别费案专案小组”,密集举办公听会、记者会,紧盯绿营四大天王特别费案的侦办进度。
党务高层指出,由政策会与“立院”党团出面批判检方处理蓝绿特别费案的标准和进度不一,是为了和马阵营切割,避免由马英九亲自出面质疑司法公正性,反而影响到官司审理。高层指出,马英九的律师团对外发言是以胜诉为唯一目标,但往往忽略了政治效应与民众观感。
他举例指出,马英九特别费案的检察官侯宽仁指马英九在笔录中曾承认特别费是公款,但事实上,马英九在笔录中的说法是“特别费是用於公务与公益”,而非指特别费是公款,因为如果特别费属公款性质,就无法用於公益之上。
相关人士表示,马英九与律师只能在法庭上辩驳,却无法在庭外有效反击,所以“立院”党团可代为扮演这个角色,与律师团相互分工,平衡各种不利於马的说法,协助马英九打赢这一仗。
党内高层指出,由“立院”党团成立的专案小组,未来将与马阵营及律师团保持密切联系,密集举行公听会与记者会,适时说明与厘清绿营对特别费案的不实指控。高层指出,“检察官天天放狗咬人,国民党认为尊重司法很重要,但也必须呈现真相”。
今天,台北地院外异常热閙,大批马英九的支持者到场,他们把马英九进入法庭的路围得水泄不通,争相与马英九握手,并大喊“加油”。
马英九约上午9:20到场时与支持者一一握手,感谢大家的支持。
马英九今天显得气定神闲、信心十足。他表示,今天与上星期一样,以冷静的心情出庭。
他还说,对自己的清白、法院的公正有信心。
检察官侯宽仁:侦讯前已通知请律师
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辩护律师质疑马英九第一次制作侦讯笔录前,是被依“关系人”身分传唤,因此没有律师在场。最高检察署特侦组检察官侯宽仁对此表示,马英九在制作笔录前,检方就宣读了四项权利,而且委请律师的事,在联系时就已告知,检方作为符合程序。
侯宽仁说,传唤马英九前,当时查黑中心是与台北市政府法规会联系,告知当时的主委陈清秀,转达马英九可以委请律师的意思。
侦讯当天,法规会主委陈清秀陪同马英九前往查黑中心,陈表明自己有律师身分,希望陪同马英九应讯,但是,由于陈清秀当时是公务人员,也没有向法院登录执业,不具律师身分,办案人员没有同意陈清秀陪同应讯的请求。
侯宽仁说,马英九在制作笔录前,检察官就依法宣告四项权利,包括罪名、委请律师、保持缄默及请求调查有利证据等,所以检方的作为符合程序。
幕僚:马英九不紧张了
国民党前主席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涉及的特别费案17日将第二度到台北地方法院出庭,据马英九幕僚透露,相较于首度开庭,马英九这次心情较不紧张,开庭日前也照排公开行程,不像前次出庭前感觉“如临大敌”。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院4月3日首度开庭特别费案,马英九不但前一天无公开行程,连4月1日赴台南县基层访视时脸色都不太好看,最后一站行程结束,马英九也一改过去稍微延长行程、以便与支持者拍照握手的习惯即匆匆赶赴机场,连候机时都面色凝重。
随行幕僚私下透露,马英九当天确实因官司将出庭而影响心情,连当天在车上赶行程还不时用电话与律师交换意见。
特别费案17日将二次开庭,马英九不但在开庭前的周休二日排满下乡行程,连当天下午都还安排公开行程,仅利用晚间再与律师见面讨论。
此外,马英九上周与荣誉主席连战会面时,也曾向连战说明第一次开庭状况,并概略分析官司进展,令连战稍微放心。
马英九团队幕僚表示,上次出庭后,马英九立即与律师团、前北市副市长金浦聪、前北市法规会主委陈清秀、国民党秘书长吴敦义等人密谈,律师团认为检辩攻防并不激烈,且律师团未居下风让马英九轻松不少,认为只要按部就班作业,官司未必悲观。
马英九特别费案二度开庭,并比照国务机要费案开庭模式,开放大礼堂供民众旁听。根据合议庭规划,两名被告马英九、余文采分开审理,地点都在刑七庭,至于有关证据清单中证据是否具证据力将成检辩攻防重点。
当天庭讯仍属程序庭,采分开审理,上午9时30分审理马英九部分,下午2时30分审理余文部分。
在法庭攻防部分,重点在有关证据清单中证据是否具证据力进行攻防。由于3日首度开庭时,公诉检察官提出证据清单,辩方律师提出要求厘清证据出处、犯罪事证是属余文、马英九个人,还是共通事证等加以质疑,公诉检察官仅表示会再以书状补充,因此首度开庭检、辩没有激烈攻防。
马英九特别费案,检方今年2月13日侦结,马英九被起诉罪名是贪污治罪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检方认定贪污所得总计新台币1117万元。市府秘书余文被查出涉嫌贪污76万元,依贪污及伪造文书罪起诉。此外,廖鲤、李克齐、孙振妮、方惠中、张钧纶等当时的市府员工则遭缓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