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网-教授分级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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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78年入学时,本系只有两位教授,临毕业时,一位调离了,一位退休了,如此整个八十年代系里只有几位副教授,约占当时教师总数的十六分之一,讲师、助教占绝对多数。当时感到,能当上副教授,那可是不得了的事,太值得自豪了,
但是,教授如何分级?听说是要分成四级,但这么分法,就算一级教授相当于原来的优秀教授,二级教授相当于原来的一般教授,三级教授相当于原来的较差教授或优秀副教授,四级教授呢?当然只相当于原来的一般副教授或优秀讲师,那么,副教授要不要分级?讲师要不要分级?如果要分,则副教授在整体上相当于原来的一般讲师或优秀助教,讲师在整体上相当于原来的一般助教或优秀见习教师,如此,助教还算什么?还要不要有助教这个教师层级?
其实,在我看来,在教授数量过多的情况下进行分级,实类似于行政上由于市长级干部太多,不得不把他们分流到人大、政协、顾问团充当相应级别的干部或调研员,也就是说,一级教授相当于市长级干部,二级教授相当于市人大主任级干部,三教授相当市政协主席级干部,四级教授相当于市长级政府调研员之类的干部。这种做法,看起来是谁都不得罪,因为谁都有“官”做,或谁都没有“丢官”,但能解决什么实际问题呢?什么问题都没有解决,倒是肯定了中国的“官”——无论是政府的“官”还是学校的“官”——是能上而不能下的。
我认为,中国的“官”能上而不能下,这个老传统是到了应该改一改的时候了,为什么它就不能改呢?政府体制改革不去谈它,学校体制总可以改一改吧?根据目前的情况,应可推行职称评、聘分开的做法。以教授层级为例,每个专业(二级学科,如哲学学科中中国哲学专业)设1—2个教授岗位,被聘到教授岗位的人,从被评为教授的人中进行选择,其选择基于一定的考核机制,每3—5年进行一次考核,对在岗教授与待岗教授同时进行考核,其考核的实质就是,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教授竞争上岗。竞争失败的教授在待岗期间,
换言之,评、聘分开的做法,其实就是一种淘汰制。现在高校存在的一个大问题,就是人才能进不能出。一个教师,只要不犯政治错误或没有明显的违法乱纪行为,即使不求上进地整天混日子,学校也是拿他(她)没有办法的,只能任其混下去。长此以往,高校师资质量必然是呈每况愈下的趋势。而教授分级的做法则不仅根本不能抑制这种趋势,相反只会加剧这种趋势,使高校师资质量越来越差,因为这种做法并没有改变高校人才缺乏淘汰机制的现状,倒是有可能造成不同级
只是话要说回来,在现行高校体制下,实行淘汰制也确实有困难。例如,在淘汰制实行过程中,谁去谁留,谁上谁下,由谁来拍板决定?是院长还是校长?无论是院长还是校长,你凭什么有这样的权力可以作这样的决定?显然,如果学校体制上还是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而不是实行教授民主治校,人才淘汰机制就难以建立起来,所谓评、聘分开也只能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