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融:国有资本要代表未来产业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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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4月01日 08:12:04  来源: 新华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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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能过多干预企业,不要发指令,但可以提出目标。企业的事应该由企业来决策。如果要干预,也要承担责任。”

据财经国家周刊报道 刚刚过去的2009年,全球经济危机肆虐之际,中国经济实现了8.7%的增长,远高于全球经济1%的增长水平,成为全球经济摆脱金融危机影响、实现增长的重要因素。国有企业成为2009年中国经济“保增长”成功的中坚力量。国资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2.6万亿元,比2008年增长6%,累计实现利润7977亿元,增长14.6%。国资委在2009年初制定的各项经营指标,基本实现。但是在2009年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外部环境之下,部分国有企业的规模扩张和强势拓展,亦引起了业界和学界的争论。近日,就市场广泛关注的“国进民退”、国有企业的监管和治理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等问题,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接受了《财经国家周刊》的专访。
国资委:站在股东的位置来说话
《财经国家周刊》:国资委成立7年来,国有企业的面貌发生了很大改观。尤其在2009年的金融危机中,央企实现利润大大超出了年初的预期,给国民经济实现“保增长”贡献了力量。总结这7年的经验,国资委管理国有企业的思路是什么?
李荣融:我的体会是,不论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还是国有企业,都要遵循企业发展规律,否则不会成功。这几年国有企业有些变化,也是因为我们有意识地努力按照企业发展规律来办事。首先是落实责任。以前,国有企业管理职能分散在多个部门,出现过“五龙治水”、“九龙治水”的局面,责任无法落实,企业也搞不好,这几年变化的第一件事就是落实责任,建立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把搞好企业的责任层层落实。第二步则是激励和约束到位。在激励方面,我认为企业要承担经济责任,就要给予与责任相应的回报。中央企业薪酬构架中三分之一是基薪,三分之二是绩效薪,所以落实责任的好坏,在薪酬里能够马上体现出来。同时,对重大决策失误和重大财产损失实行责任追究。我认为,作为政府不能过多干预企业,不要发指令,但可以提出目标。企业的事应该由企业来决策。如果要干预,也要承担责任。
《财经国家周刊》:国资委的职责是监督和管理国有资产,您刚才提到不能干预企业的自主性,但国资委又要行使监管职责,国资委怎样确定自己的定位?
李荣融:国资委是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也就是股东代表,所以国资委是站在股东的位置来说话。首先国资委要提出企业的发展目标,要求投资回报率;其次是要确定企业的主业,股东要明确知道投资的企业是做什么的,在这个问题上,不是管理层来决定,而是由股东来决定。确定好主业和目标后,由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国资委最后进行审计考核。
《财经国家周刊》:一些舆论认为国有企业之所以能够盈利,是因为在资金、市场上具有独占性的地位、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竞争并不公平。您怎么看待这种说法?
李荣融:我认为这种说法不完全正确。现在的体制与过去的老体制有很大的变化。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是政府的附属物,国家给予国有企业的条件是最好的,编制计划时首先满足的是国有企业。但国有企业的表现却没有今天好,原因是采取的措施是与企业的发展规律相违背的。现在是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国资委成立以后,国家变成了单纯的股东。在这种条件下,企业到银行贷款,利率并没有优惠;在市场上竞争,产品也不会因为是国有企业而更受青睐。竞争的环境和条件都改变了,国有企业在竞争中成长起来发展壮大,如果没有进入市场经济这样的竞争,国有企业的发展不会这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