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尔重:共产党员要姓【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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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人民日报刊出《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的赤字心》,介绍金华军分区政委范匡夫同志在【三讲】中自我剖析的洁白心迹。在那里的联合工作组调查报告中有这样一段话:【共产党的官,只能为党的事业服务;假如为自己谋私利,徇私情,那就不能姓‘共’了】。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环球网论坛(http://bbs.huanqiu.com)
金石之言,掷地有声---入党时举左手,面对党旗,信誓旦旦。这可不是儿戏,这是把全身心献给党与人民的宣言。尊重它,就是尊重自己,信守它,就是信守人格;履行它,就是姓【共】的实践。
无数的先烈,这样做了,为我们留下光辉千秋的榜样,无数的英雄模范,这样做着,用活的金玉行动,招引着我们在人间正道上奋勇前向进,护卫着我们的灵魂不被邪崇侵害。是他们的光辉与广大人民灵魂的火炬照得社会主义光华万丈。
社会是个矛盾运动的整体,善与恶,正与邪,良知与杂念,时时刻刻都在斗争着。
共产党员要保持姓【共】,保证自己【只能为党的事业服务】,就要认真地,一丝不苟地考虑现实的问题,许多合法的事与姓【共】,与只能【为党的事业服务】是矛盾的。在公有制与部分私有制并存的情况下,法律上许多规定是针对一般公民设立的,党员应该率先守法,而不止于守法;他应守的大法是党章,这才是区别姓【共】者与普通公民的界标。共产党员不应以一般公民的标准要求自己,而应以党章规定标准要求自己。法律允许公民们做的,有许多与党章的要求不合,党员是不应该做的。公民可以无限地搞私有财产,可以给中外资本家当代理人,可以把知识作为私有财产自由卖给任何个人,可以炒股,可以兼职兼薪,可以放债收利,可以倒买倒卖......这些都是把体力与脑力用到为个人谋私利的行为,不是【为党的事业服务】。党员应如何对待这些问题,是一个极其严峻的思想斗争。
许多陷入腐败泥坑的党员,并不是开始就腐败了的。多半是经不起私欲的诱惑,便有人向你进攻,用钱与色买你的权,你卖权就可以换得私欲的满足,由小贪变大贪,由小卖变大卖,最后把身心全部卖掉,把自己变成【投资者】的奴才。他们任意支配你,要你戴着官帽,穿着官衣,坐着官席,讲着官话,给【投资者】做挡风墙,以逐其骗关走私,窃取情报,偷工减料,制黄贩黄,制毒贩毒,投机倒把,买空卖空,化公为私,偷税漏税,盗窃国家物资,骗取银行贷款,制造破产假象转移资金,制造伪劣假商品等。那些“投资者”所获大利,正是人民血汗创造的国家资产。仅石油走私一项就曾经使国家石油化工工厂工业陷于亏损局面,可不惧哉!可不警惕哉。
反腐倡廉,严以律己也罢,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也罢,对于共产党来说,也就是一句话,全心全意为党的事业服务,按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要把党员降为普通公民的水平。
如果6000万党员向着这个标准去做,必然国富民富,必然团结稳定,必然刑事民事案件大减,天下太平。事情本来如此,做起来也确实不易,树欲静而风不止。实现【三讲】要求,绝不是轻轻几句话可以办到的,它要求: 做中流砥柱,顶住八面来风!